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风险分析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由于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受到医疗机构的青睐。本文通过介绍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定义,简要阐述其特点及优势,从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角度出发,分析在开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点,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关键词】医疗设备 融资租赁 风险点 对策
【引言】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推进,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断地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成为各大医疗机构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融资租赁业务由于自身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医疗机构在添置大型设备资金上的一次性投入,充分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
今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这一利好消息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一、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定义及优势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医疗机构选定的供应商和医疗设备,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向供应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按期支付租金的一种交易活动。其中,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医疗机构作为承租方,结构图如下:
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而言,融资租赁在医疗设备上体现以下几点优势:
1、拓宽医疗机构的融资渠道。融资租赁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提供一条新的融资途径,拓宽了融资渠道。
2、手续简便,操作快捷。与银行贷款、拨款等手续相比,融资租赁手续相对简便,限制条款较少,用款方式、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融资期限等更为灵活,且放款及时、时效性强,因而更能满足医疗机构在设备采购上的融资需求,从而加快设备更新,促进医疗机构的技术进步。
3、个性化服务优势。融资租赁形式灵活,可根据医疗机构背景及资金需求,量体裁衣,设计满足不同条件和需要的项目方案。
4、融资租赁因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相分离的特点,医疗机构在租赁物处置方式上较为灵活。
二、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开展情况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起步晚,但发展迅速。据行业内统计,2007年,医疗设备销售额为556亿元,融资租赁额为43亿元,渗透率为7.70%。截至到2014年,医疗设备销售额为2136亿元,融资租赁额为533亿元,渗透率达到了24.96%。且随业务的发展,医疗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的渗透率逐年增加,,其融资租赁额以年均48%复合增长率增长。
目前,活跃在医疗融资租赁领域的公司主要有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恒信融资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融融资租赁公司、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在实践中,他们主要采用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典型的租赁模式。其中,直接租赁用于在购买阶段,租赁公司根据医疗机构的选定向供应商购买设备后租赁给机构使用;而售后回租则是指医疗机构将现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向其租回使用,主要用于盘活资金。
三、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风险
融资租赁是一项复杂的业务活动,一方面它涉及金融、财务、保险等方面业务,另一方面,由于租赁期限较长、融资金额较大,导致投资回收期内不可测因素较多,其涉及的风险也比较复杂。[1]本文主要从出租人的的角度出发,分析租赁公司在经营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风险点。
(一)信用风险。
同其他融资租赁业务一样,租赁公司在从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时,应考虑的首要风险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承租人医疗机构违约没有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而给租赁公司带来的损失。常见的现象有医院因为经营状况不理想,现金流不足以偿还租金;医疗设备出现瑕疵或技术更新换代,医院中途违约,不愿意足额支付租金以及因租赁物灭失、毁损无法修复等原因而拒付租金等。
(二)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较长,由于利率水平变动,将会引起租赁公司租金及融资成本的不利变动,从而影响出租方的收益。
2、汇率风险。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通常涉及的租赁物是从国外进口的,由于汇率波动,租赁公司作为购买人可能会因此蒙受损失。
(三)信息不对称风险。
医疗设备定价悬殊,承租方或其工作人员出于自身利益,隐瞒相关市场价格,导致租赁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无法真实了解租赁物的价格,造成出租方损失。
(四)法律风险。
因医疗设备具有特殊性,法律法规对其有特殊的规定,租赁公司在从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时,还应关注以下风险点:
1、租赁公司主体是否适格。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回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属于经营行为,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014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租赁公司必须要事先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然后方可开展医疗设备租赁业务。实践中,租赁公司因未取得经营资质而受到药监局处罚(包括没收租赁物、没收租金,并处罚款)的案例也屡发生。
而根据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意味着,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并不以租赁公司是否取得许可证为生效要件。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内容不一致,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容易陷入监管悖论,从法理上来说,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不因租赁公司不具有相关经营资质而无效,但在监管层面,监管部门却有权对租赁公司进行处罚。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将面临着监管风险。
2、程序是否合法
大部分的医疗机构都是公共事业单位,根据《采购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的采购需要进行招投标。对租赁公司而言,在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时应关注其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3、担保措施落空
在实践操作中,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往往会要求医院提供土地设备抵押等担保措施。但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医疗卫生设施不能用于抵押,这就导致实践中租赁公司设置的担保措施落空。
4、其他法律风险。
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法律法规,针对医疗设备作为租赁物,在租赁物的种类选择、租赁物的登记、租赁物处置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风险防范对策
近年来,不少租赁公司纷纷涌入医疗行业,从事医疗设备租赁业务。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Richard Taylor在第二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上指出:“虽然表面上看医疗行业比其他行业风险小,客户的风险模型会比其他市场好一些。但并不是说医疗行业就没有风险了,投资过多,尤其是在医院领域,正如在国有企业过多的投资一样,我们没有办法让每一家医院都盈利,实际上很多是不盈利的。我们也不能让所有医院都获得的补贴,所以我们要谨慎地考虑如何管理这个领域的风险。”因此,租赁公司应建立 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医疗设备租赁业务风险。
(一)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1、做好事前尽职调查。租赁公司在订立合同前,应全面开展项目租前分析,利用各种信息对设备购买方及承租人的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供应商的资信、承租人的信用、财务状况、租赁物情况等信息有效防范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同时,应做好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2、合理设计融资租赁产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为医疗机构量身设计融资租赁产品,包括租赁物额度、期限、还租方式、担保措施、厂商是否回购等。
3、完善合同条款,保障交易安全
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并完善合同条款,重视对合同条款的解释、说明。关注重点在于首付款、保证金的性质及用途、租赁物质量问题与支付租金的关系、索赔权利的行使、违约责任的承担、租赁物残值评估方式等影响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二)灵活运用多样化业务模式
租赁形式的多样化,有助于化解经营性风险。[2]租赁公司在从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不应局限于直接租赁、售后回租两种模式上,应积极探索委托租赁、杠杆租赁、SPV跨境租赁、租赁保理等业务模式,并通过加强与银行、三方中介机构的合作,有效配置风险,降低风险度。
(三)有效运用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锁定等手段
例如针对汇率风险,租赁公司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采用人民币计价的方式来消除汇率或通过与银行合作,锁定汇率风险;针对租赁物毁损灭失,租赁公司可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转移风险;另外,针对利率风险,租赁公司可通过与承租人约定采用浮动利率的定价方式来与融资成本进行匹配。
(四)正确选择诉讼请求
融资租赁兼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性,对于出租人来说即有物权也有债权。当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出现欠租纠纷时,出租人是选择收回租赁物还是请求支付租金,不同的诉讼请求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只有切实了解不同诉讼的经济实质,依法提出正确的诉讼请求,才能以最小的成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去不必要的诉累。[3] 因此在实践处理欠租纠纷中出租人要合理评估承租人的能力、租赁物价值、诉讼成本等各方面因素,制定诉讼策略,以最大的限度降低诉讼风险。
本文作者林艳(相关讨论可以添加作者微信号linyan9155或者34445698)
参考文献
[1]黄舒婷、陈江.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风险分析及对策探讨.广西医学.2014年8月第36卷第8期.
[2]凌庆燕 .浅议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中的风险及其控制.现代商业.2008年第12期.
[3]李志刚. 融资租赁合同欠租纠纷的司法救济.法律与新金融.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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