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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中的税务问题(下)

2016-02-09  星期二 地产租赁 张远堂
十一、用货物类固定资产支付股价投资公司的税收问题什么是货物类固定资产?这里存在法律概念和财务概念交叉的问题,财务上没有不动产和动产这个概念,而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个概念,财务上固定资产既包括不动产也

十一、用货物类固定资产支付股价投资公司的税收问题

什么是货物类固定资产?这里存在法律概念和财务概念交叉的问题,财务上没有不动产和动产这个概念,而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个概念,财务上固定资产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当中的机器设备,但不包括动产当中的存货、低值易耗品、再制品、产成品等,所以在税务上就用了“货物类”固定资产,这个东西是固定资产,但可以移动,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车辆,按照现在的会计准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但这个会计准则在实务当中很难落实。

投资公司会认定两个行为:一个是出让货物类固定资产。这就涉及到增值税问题,在征税之前,是这样规定的: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原则上是不征收增值税,但涉及到油田、小汽车、摩托车,这三个大概按照6%来征收增值税。其它转让过的固定资产是不征增值税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要求:1.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2.机器折旧。这类可以不征增值税。征税之后,这些话将不准确,即使用增值税试点,试点地区使用增值税试点以后,非试点地区实行征税以后,再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有两种处理方法:1.征税或者试点以前买入的,那个时候增值税点,货物类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没做进项税抵扣,那时候东北没实行征税,买机器卖方给你开征税发票,但按照增值税和本价、竞价一起确定成本,征税不能抵扣,存货增值税才能够抵扣,未实行过抵扣的,就是说征税以前,这些统一按照2%,那个时候购入的货物类、固定资产,现在再转让统一按照2%并不准开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这个时候,我们在实务谈判时就要谈增值税问题,价格怎么办,原则上是由出让方交,但出让方会说我也不知道,有时候在实务中就捣乱,所以事先要做辅导,讲明白。

征税以后买进来的货物类固定资产,由于卖方不是给你开发票吗,发票上有进项税,你回来做进项税抵扣了,这回你再卖出去,给买方再开增值税发票,然后交17%的税,股权出让方收的固定资产并取得发票之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保证征税链条不断,以前到固定资产时就断了。比如小汽车在汽车制造厂是产品,到一般企业是固定资产,买给你产品时给你开增值税发票,到你这儿不能把增值税抵扣,之后可以抵扣。

我刚才已经说了,一旦发生营业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一定会有附加税,还有印花税、所得税。所得税不是因为他买这个资产才发生所得税,是因为他卖股权,将股权买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把货物类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作为价款给他了,卖股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所得税,投资公司也会发生所得税,所得额=换入股权的公允价值-换出固定资产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