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控制研究之一
2016-02-09金融互联
P2P借贷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籍)首创,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上众多国家兴起,形成了许多发展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功。P2P借贷在中国的出现,虽然只是近几年的事情,但由于其适应了
P2P借贷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籍)首创,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上众多国家兴起,形成了许多发展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功。P2P借贷在中国的出现,虽然只是近几年的事情,但由于其适应了国内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以及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和资本市场低迷导致民间资金投资渠道有限等国情,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国P2P网贷公司数量已有近2,000家,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居各国之首[1]。
然而,由于监管缺位、从业人员以及投资人的法律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我国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背后蕴含着巨大的风险。近期,笔者将通过系列文章,以中国大陆地区主要P2P网贷平台实证研究为路径,结合外国经验,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进行粗浅的研究。
本文中,笔者将对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交易结构风险以及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一、我国P2P网贷业主要交易结构
笔者对我国P2P网贷平台进行了实证考察和投融资体验,梳理了其中交易规模较大且交易结构较具代表性的八家P2P网贷平台,各平台的主要交易要素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可以简要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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