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联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金融与互联网 > 金融互联

金融互联

【谏言】互联网金融需要互联网征信

2016-02-09金融互联
文/易宝支付首席技术官 陈斌征信是金融发展的基石。我国现有的征信体系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本文认为,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迫切需要打破征信垄断,调整现行的征信法律法规,把互联网征信纳入其中。近年来

文/易宝支付首席技术官 陈斌

征信是金融发展的基石。我国现有的征信体系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本文认为,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迫切需要打破征信垄断,调整现行的征信法律法规,把互联网征信纳入其中。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事业蓬勃发展,各种传统金融服务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相结合,陆续出现了网贷(P2P)、众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银行、比特币等新型金融服务形态。特别是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截至目前,P2P平台数量已由2013年的700多家快速增长至近2000家,2014年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在P2P火爆发展的同时,P2P问题平台频繁出现,卷款跑路、提现困难、集资诈骗等现象越来越多。

互联网金融繁荣,特别是P2P异常火爆,其根源在市场的强烈需求和我国现有金融服务范围及水平之间的严重不匹配。目前P2P平台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依靠许诺高收益率来维持非理性的繁荣,投资者常常追逐高收益率而忽略投资项目的风险,P2P平台管理者在无法长期维持畸形高收益的情况下出现提现困难,甚至诈骗、平台倒闭跑路也就不足为奇了。P2P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在其发展初期出现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从2011年开始到目前所出现的359例P2P问题平台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近六成的问题归因于平台的经营管理不善,近四成属于恶意诈骗。由此可见,造成P2P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在经营管理。把解决P2P问题平台的希望盲目地寄托在制定行政措施和加强政府监管难免以偏概全。加强监管或许可以部分解决恶意诈骗的问题,但在监管机构还没有完全理解和彻底掌握其发展规律的时候,如果贸然下重手,很有可能会把新生事物扼杀在摇篮中,不利于互联网金融长期的健康快速发展,甚而会使我国失去互联网金融这个金融创新弯道超车的绝好机会。

P2P平台业务和传统的信贷在信用本质方面没有区别。移动互联网技术为P2P业务拓宽了时间和空间,改善了传统借贷的流程,提高了借贷的效率。但是无论如何,借贷业务都是以信用评估作为风险控制的基础。征信是借贷业务的基石。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现有的征信系统无法满足P2P平台对风险管理的迫切需要。可以说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和征信水平的落后是造成今天P2P平台问题频发的社会根源。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7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主要采集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及在银行的借款、担保等信息。目前已经建设并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两大基础数据库,覆盖了8.4亿个人和近两千万家企业。近几年也开始出现专门从事信用信息调查、搜集、加工,同时提供信用信息产品的专业征信机构。目前主要的信用报告来源仍然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不过其目前的信用报告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效率问题,即使查询本人的信用记录也要先注册,隔天激活,然后上网提交申请,隔天才能上网查询结果,最少需要三天,无法适应今天移动互联网对快速确定信用状况的需求。相比之下,美国的征信系统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自己的社会安全号码取得信用报告,网上贷款的情形或者经过本人授权的人也可以在几分钟内取得信用报告。

其次是报告的结论,央行的征信报告根据风险的大小将信用记录客户分为三大类:

● 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