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钢为例看企业分立在并购重组中的应用
發佈時間:20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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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变更行为。与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相对应,分立又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形,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被分立主体存续而后者的被分立主体解散。在并购重组业务中,特别涉及到整体上市或者借壳上市时,因拟上市资产存在不易解决的产权瑕疵或因业务冗杂需要剥离部分业务,企业分立是方案制定者必备的选择之一。
2009年南钢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在《关于企业兼并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9号文”)出台的同时,创新地实施了“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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