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在海外市场的各种应用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市场的基本特征是证券交易价格由做市商决定,投资者无论买进还是卖出证券,都只是与做市商交易,与其他投资者无关。
1 美国NASDAQ市场
1971年2月全美证券商协会开始正式启用NASDAQ报价系统,全美有500多家原柜台市场的报价商登记为NASDAQ市场做市商,NASDAQ市场的建立表明规范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做市商制度已经初步形成。20世纪90年代以后,NASDAQ市场的成交量每年都保持40%左右的高增长率,做市商制度越来越引人关注。为了从制度上防止人为扩大报价价差,增加交易成本,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出现,NASDAQ市场于1996年和2000年先后两次推进报价系统的。后每笔交易都通过新交易系统(NNMS)成交,成交系统将所有做市商报价和数量予以集中显示,并且自动处理所有进入系统的委托,成交90秒后自动完成成交报告。之后报价的竞争性和市场透明性得到加强。
2 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于1986年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推出SEAQ系统。做市商持续报价并垫付资本,使得市场流动性大大提高,交易量在100万股以下的股票交易往往可以立即成交。做市商制度给伦敦证券交易所带来了极大的成功。但在2003年以后,伦敦交易所引进了新的交易系统SETSmm,主要依靠竞价成交,做市商沦为辅助。但以大宗交易为主的伦敦证券交易所国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目前仍沿用做市商制度。
3 台湾兴柜市场
2002年,台湾设立兴柜市场将未上市(或未上柜)股票纳入制度化管理。为了避免建立之初交投量少、融资困难的局面,兴柜市场引入了美国NASDAQ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即由专业的中间商(通常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不断向公众投资者连续发布某个证券的买入和卖出价格,以该价格向公众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某个证券的特殊经营商。
做市商在台湾《兴柜股票买卖办法》中被称为推荐证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推荐券商具体可分为主办辅导推荐证券商、辅导推荐证券商和推荐证券商三类,不同类型的做市商在资格及准入上有差别,其中主办辅导推荐证券商是与发行人签有辅导协议的证券商,类似于新三板市场的主办券商。
兴柜市场采用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每只股票至少有两家以上证券推荐商,并且投资者与推荐证券商议价交易,不允许投资者间直接成交。这与台湾上柜市场股票的等价交易及上市股票的竞价交易具有根本的不同。兴柜市场的议价方式,经历了从人工议价到电脑议价的发展阶段。与普通的自动撮合交易相比,点选系统的优点首先是增加了成交机会,做市商通过联机电脑系统执行点选成交作业,可以增加投资者的成交机会并发现真实价格。第二是减少交易纠纷,保护投资者权益。第三是降低交易成本,推荐证券商通过由柜台买卖中心免费提供的系统软件进行电脑议价交易,节省了大量人力及时间成本。做市商提供和发布报价信息、投资者委托申报与回报、做市商点选成交操作、信息发布与清算等均通过该系统运行。点选系统目前已成为兴柜市场的重要特色,点选系统有效地提升了兴柜股票市场的交易效率,并且提升了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投资人在买卖股票前,可以从柜台中心网站、证券商营业处所、信息公司的实时信息系统或经由电话洽询证券商营业员等方式,得知推荐证券商间最高的买进报价、最低的卖出报价、数量及推荐证券商名称及联络电话。但从2004年5月31日开始,交易系统不再披露投资者委托的相关信息。在交易时间结束后披露的交易信息包括当日成交数量、最高、最低、最后及加权平均成交价格等。
台湾兴柜市场作为台湾证券市场体系下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自推出以来,市值规模稳步扩大,为推动台湾新兴产业的升级和腾飞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台湾兴柜市场自成立以来,每年都有30家至40家兴柜企业转为上市/柜企业。截至2014年7月,累计登录台湾兴柜市场的企业超过1200家,其中上市企业累计超过130家,累计上柜超过500家。可见台湾兴柜市场作为台湾上市/柜的“预备市场”,在促进台湾地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方面作用十分重要。台湾兴柜市场对于场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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