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模式现状专题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1.互联网金融的起源
互联网金融的雏形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全球第一家纯互联网银行——SFNB(SecurityFirst Network Bank,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于1995在美国的诞生为标志。随后几年,互联网金融开始在欧洲及日本等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渐兴起。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始于2012年。在2013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了爆发式的增长,该年也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进入2014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依然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无论在发展规模还是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和重塑方面,都引起了社会民众、企业界、投资界、监管机构乃至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2.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事实上,准确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不同的群体或个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解读,而不同领域、不同模式也存在不少差异,加之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动态发展,难以用一个严格准确的定义来进行概括。
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史来看,应当源自于金融业与互联网开始进行的相互交融。与金融业的漫长的发展历史相比,互联网的发展还相对年轻。因此,不能简单地说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也不能单纯说是互联网企业、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务。
因此,投中研究院认为,所谓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交互、关联、延展和创新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3.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投中研究院结合央行从监管角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现存模式进行的分类,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分为以下六类:
(1)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依托互联网,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中介,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进行资金划转的服务。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等。
在手机端进行的互联网支付又被称为移动支付。
(2)P2P网络借贷
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缩写,意为点对点(人对人)。P2P网络借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作为中介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比如人人贷、宜信、陆金所等。
(3)网络小额贷款
网络小额贷款,简称“网络小贷”,是区别于P2P网络借贷的另一种借贷模式。指的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比如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百度设立的小贷公司。
(4)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按照回报方式不同,众筹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比如天使汇、大家投、创投圈等;二是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比如点名时间、众筹网、追梦网等。
(5)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
这类平台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具有线下实体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主要体现为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销售等形式;二是不设线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比如众安在线财产保险;三是不提供金融业务本身,而是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支持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搜索(比如91金融超市、融360),理财记账服务(比如挖财网)等。
(6)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
按照网络销售平台的不同,基于互联网的公募基金销售平台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实质是传统基金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即基金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投资人提供基金销售服务;二是基于非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实质是基金销售机构借助其他互联网机构平台开展的基金销售行为,包括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基金、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等多种模式,比如余额宝、理财通等。
4.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融资情况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大约始于2012年左右,因此投中研究院整理了最近五年(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的VC/PE融资数据,来研究资本市场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VC/PE融资事件共发生约85起,融资金额共计约8.5亿美元。
从融资金额和融资案例的情况(见图1、图2)来看,投中研究院分析认为:
互联网支付是过去五年当中资本流向最多地方,大约占到了三成以上,这与近年来我国电商的迅速发展,以及我国传统金融体系无法满足人们在互联网时代日益庞大的需求密不可分。
排在次席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融资金额和案例数量均占到约四分之一,主要原因同样来自于互联网技术的推动力,互联网技术与我国传统金融机构——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等——开始有了相当程度的融合,以及以整合各类金融需求的平台化模式为代表的各类创新。
P2P网络借贷获得融资数量排在第三位,体现出借贷模式对互联网与生俱来的适应性,鉴于其广袤的市场需求空间,P2P网贷公司和小贷公司在提高自身竞争力(比如如何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风控体系等)之后,再加以健全的监管体制,还将会得到大规模的发展。
众筹融资作为近年来才进入人们视野的新生事物,此外在我国现行法律之下,股权众筹平台还一直承受着“是否合法”的质疑,获得融资数量有限。证监会已经表示,对股权众筹的立法将最快于今年6月面世。
公募基金公司的互联网销售平台之所以没有获得更多的融资,更多还是因为被那些与公募基金直接对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抢走了主要阵地。
此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六大模式当中的网络小贷模式并没有融资事件发生,这是由于这些互联网企业旗下的小贷公司主要并不是通过VC/PE融资的方式来募集资金的。
图1:2009.4-2014.4中国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VC/PE融资情况(融资金额占总比)
图2:2009.4-2014.4中国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VC/PE融资情况(案例数量占总比)
从资本在不同时期的流动情况来看(见图3),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早期得到资本青睐并得以发展的,多数是那些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公司;在随后的2011至2013年,P2P网络借贷和线上线下的小贷公司数量经历了野蛮式的增长;2013年余额宝的诞生,催生了一股“宝宝”热,带动了各种传统金融机构线上服务、信息、销售平台的发展;在人们逐渐发现互联网可以满足自己不同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诞生了一批比如像金融超市这种形式的资源整合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体验。
图3:2009.4-2014.4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VC/PE融资情况(融资金额在当期占比)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模式现状
互联网诞生于美国,欧美国家的金融体系也比较完善、成熟。因此,其传统金融体系与互联网的融合较之世界其他国家,时间更早、程度更高。受限于不甚健全的监管法规、薄弱的创新意识,在我国大红大紫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模仿欧美国家模式发展的阶段。
互联网金融目前在欧美国家的主要模式大致也分为六种: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以及互联网保险等。
总体来看,我国与国外市场的模式结构基本相同,但是相比国外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互联网直营银行、直营保险和在线折扣券商等纯线上模式,我国还尚处在起步摸索阶段。在其他模式方面,探究其在发达国家的发展轨迹,鉴别与我国自身特点和现状的异同,有利于帮助那些关注我国关注互联网金融投资领域的人,厘清思路,看清未来投资和发展方向。
1.互联网支付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比较知名第三方支付企业有美国的PayPal、GoogleWallet,荷兰的GlobalCollect,英国的Worldpay等。PayPal是世界上最大的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它是美国电子商务巨头eBay于1998年12月成立的子公司,总部在美国加州圣荷西市。目前全球有超过一亿个注册帐户。PayPal的定位是跨国交易中最有效的支付工具。
谈到互联网支付,这里需要插入提一下衍生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以美国的PayPal为例,这里仅进行简要回顾。PayPal是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鼻祖。早在1999年,也就是PayPal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推出了货币市场基金。与我国的余额宝类似,用户只需要开通货币基金账户,就可以每月获得收益,获得了很多用户的欢迎。但是2000年之后,随着美国利率大幅下降,原有的收益难以维持,PayPal只好不时采取放弃管理费甚至补贴的方式来维持货币基金的收益率。随着2005年之后利率的大幅回升,PayPal货币基金的规模在2007年达到了10亿美元的巅峰。但在金融危机之后,美联储实行了超低利率政策,导致整个货币市场基金行业再次面临困难,PayPal的货币基金也在经营了十余年之后于2011年7月告别了市场。
投中研究院认为,由于美国金融业发展较早,已经建立起了一个高效、稳定、安全的支付系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信用卡。美国信用卡系统的建立依赖于安全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以及配套的金融监管措施的构建,信用卡消费已经很方便地覆盖到了几乎任何消费领域,因此当地消费者对新的支付方式(诸如PayPal这样的网络支付系统)并没有很强的诉求,导致支付系统革新的动力不足。
而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技术革新,和移动社交平台爆炸式的增长,美国人也开始觉醒到,基于移动社交平台的移动支付系统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移动支付应运而生。作为互联网支付在媒介上的补充,发达国家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为移动支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温床;而移动支付本身又能够明显改善用户体验,减少刷卡费等成本。
因此当下在全世界范围内,关键的战场是移动支付领域,除PayPal以外,比较大的玩家还有GoogleWallet、Square、Stripe等等。下面以移动支付领域的佼佼者Square为例,进行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介绍。
典型企业:Square
Square是Twitter联合创始人杰克·多西(JackDorsey)于2009年12月在美国旧金山市成立的移动支付创业公司,主要解决个人和企业的移动端支付问题。其两大业务体系为:Squarereader读卡器和Paywith Square便捷移动支付。截至2011年12月,使用Square移动支付业务的商家数量已超过100万,占美国所有支持信用卡支付商家中的八分之一,并以每月新增10万商户的速度增长。
自从2009年创立以来,Square就一直备受华尔街的青睐。此前,花旗创投和摩根大通DigitalGrowth Fund、红杉资本、Kleiner Perkins、First Round Capital和MarissaMayer等都曾投资过Square。高盛的前任CFODavid Viniar还于2013年10月份加入了Square的董事会。Square此前已融资3.41亿美元,公司估值也迅速上升。在最近一轮融资中,Square的估值已高达50亿美元。
Square的盈利模式简单明了。其最主要收入来源是向用户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目前为每笔交易额的2.75%。2012年初,其年交易量达40亿美元,实际营收超过1亿美金。主要成本在于:1)交付给各银行的交易佣金;2)Square刷卡器硬件成本;3)团队的开发和运营成本。
Square提供的基础价值即“移动支付”本身,解决了商家和个人用户直接的资金交易问题;同时,Square还提供了交易管理、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交互、移动社交等与支付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价值。
2.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这一商业模式最早出现在英国。2005年3月,世界上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网站Zopa在伦敦正式上线运营。目前在美国市场上占据前两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和LendingClub——分别于2006和2007年上线。这种模式由于比银行贷款更加方便灵活,很快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复制,比如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的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岛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
典型企业:Lending Club
LendingClub建立于2006年,是目前美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先锋。LendingClub为借款人提供网贷平台并让其获得贷款,投资者购买由贷款偿付支持的债券。其在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提供二级市场贷款交易。
美国另一P2P巨头Prosper虽然成立在先,但是2008年被州政府勒令停止了一段时间,等到2009年恢复时元气大伤,现在的规模约是LendingClub的一半。LendingClub现在累计完成的交易金额约为24亿美元,今年早些时候获Google1.5亿美元的投资并计划于2014年在美国上市。
LendingClub的运作模式如下:
作为借款者和投资者的中介,LendingClub首先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再根据信用和借款期限确定贷款利率,最后将审核后的贷款需求放到网站上供投资者浏览和选择,内容包括贷款总额、利率和客户评级。投资者在网站注册后,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投资对象,并自行决定分配给每个借款方的金额,每笔金额不低于25美元。而投资者跟借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资金往来,而是购买平台发行的与借款者的贷款相对应的受益权凭证,因此双方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相当于是一个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在投资者确定了投资目标之后,通过指定的银行(WebBank)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银行马上将贷款以凭证形式销售给P2P品该公司,获得投资者为获得受益权凭证而支付给平台的资金。
还款时,借款人直接还给LendingClub平台,LendingClub在扣除了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之后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受益权凭证可以在一家投资经纪公司(FolioInvesting)进行转让和交易;若转让成功,Folio Investing向卖方收取面值的1%作为手续费。
对于借款人而言,付给LendingClub的融资费用由借款人所借款项的等级决定。这笔费用已经包含在借款人的年度融资成本当中,在贷款前一次性支付。
对投资者而言,LendingClub主要收取借款人所还金额的1%作为投资者服务费;若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LendingClub对需要催缴的部分征收30%-35%的费用。
LendingClub给贷款人的利率综合考虑了信贷风险及市场情况,其贷款利率计算公式由“基准利率”和“对风险及波动率的调整”两部分组成,后者考量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信用分数(FICO信用分)、信用记录、社会安全号等等。
此外,LendingClub还充分运用社交平台Facebook上朋友间的信任关系,把Facebook对成员的认证作为附加增信,从而提高信用度和安全度。
3.众筹融资
2009年美国众筹网站Kickstarter的上线被许多人认为是互联网众筹融资兴起的标志。事实上,世界上最早建立的众筹网站是同样来自美国的ArtistShare,于2001年开始运营,被称为“众筹金融的先锋”,与西方众筹的历史渊源相吻合,这家最早的众筹平台主要面向音乐界的艺术家及其粉丝。
近几年,众筹模式在欧美国家迎来了黄金上升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欧美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也迅速传播开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众筹融资的全球交易总额达到170亿美元,同比提高95%。
具有代表性的股权众筹平台有英国的Crowdcube(全球首个股权众筹平台)、美国的Fundable,非股权众筹平台有美国的Kickstarter和IndieGoGo、拉美的Idea.me等。
典型企业:Kickstarter
在欧美诸多众筹平台当中,成立于2009年4月的Kickstarter最具代表性。它是目前全球最大最成功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早在2010年就实现了盈利,并且成功为诸如Instagram、Nest和WhatsApp这些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提供了大量原始资金。
2013年,Kickstarter共有300万用户参与了总计4.8亿美元的项目众筹,平均每天筹集130万美元资金、或每分钟筹集913美元,有超过80万的用户参与了至少两次的项目众筹,有8.1万用户支持了超过10个的项目,不过最终众筹成功的项目总共只有19911个。2013年参与众筹的用户分布在全世界七大洲的214个国家,甚至包括了来自南极洲的用户。相比2012年的240万用户的3.2亿美元的总众筹金额,Kickstarter还是处于增长状态,虽然比较缓慢。
Kickstarter的自我定位是“全球最大的创意项目融资平台”,是一个非股权类的综合性众筹平台。其众筹的项目分为艺术、漫画、舞蹈、设计、时尚、电影和视频、食物、游戏、音乐、摄影、出版、技术和剧院等共计13类。
Kickstarter的商业模式涉及到的四个主体分别为融资人、捐助者、Kickstarter平台和第三方支付机构AmazonPayment。
项目融资人发布自己的项目,预设融资额、融资时长以及不同的出资额将会获得的不同回报——这个回报可能是一个产品样品,可能是在项目里添加捐助者的名字,也有可能是一些项目的源代码,但决不会是资金回报。
捐助者为自己喜欢的项目进行各种层级的投资,可以是10美元,甚至也可以是1万美元。若一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了融资人预设的融资额,则融资成功,捐助者会在项目完成后,按照之前的条约获得相应的回馈。反之,若在规定时间内融资额没有达到预定标准,已经捐助进去的钱会返还到各自帐户。
Kickstarter平台会在项目发布前对其进行评估,只有通过审核的项目才能在网站上发表出来。若项目融资成功,Kickstarter会抽取融资额的5%作为收入。这5%的佣金收入便是Kickstarter的主要收入来源。
AmazonPayment则是整个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资金托管和交易平台。因为捐助者的钱全部打进AmazonPayment,融资者也只有通过AmazonPayment才能把钱转进自己的帐户。Amazon会依照交易额的大小收取3%到5%的交易费用。在美国,涉及到直接货币传输交易时,有的州规定需要获得MoneyTransmission License(货币传输证),而Kickstarter并没有作为直接的资金托管和传输平台,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此法律风险。
4.互联网银行
互联网银行通常指纯线上的直营银行,这些银行一般不通过传统的营业网点和柜台服务,而是通过电话、信件和ATM,以及后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来提供银行的服务。
互联网银行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的欧美国家。由于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方面的优势,美国的互联网银行渐渐脱颖而出,数量也最为集中,基本代表了互联网银行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人们普遍将1995年10月美国SFNB的成立作为互联网银行诞生的标志。
典型企业:ING Direct USA
INGDirect USA是荷兰的ING集团为了拓展美国的零售银行业务设立的子公司,后来因ING集团全球业务收缩,2012年ING集团将INGDirect USA以总计90万美金(62亿美元的现金与价值28亿美元的5590万股股票)的价格,出售给了美国最前十大银行之一的Capital One。INGDirect USA目前是美国最大的互联网直营银行之一。
INGDirect USA的第一个特点:目标客户群明确。他们对客户群的定位是熟悉互联网、受到良好教育、收入水平良好、对存款利率敏感、对于价格敏感的客户。他们并不太富有,也不需要太多的金融服务,这类消费群体规模庞大,他们最希望享受的是:较高的储蓄回报和尽可能节省时间的交易过程。
INGDirect USA的第二个特点:“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主要表现为高息吸存,低息放贷。互联网直营银行相对传统银行有其天然的竞争优势,没有分支机构,无需承担大量的员工支出,以较少的运营支出即可维持良好的经营。因此,INGDirect USA有能力为客户支付较高的存款利息,同时以较低的利率向客户发放贷款。
INGDirect USA以有限的资源提供独特的服务满足了这类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使得客户数量快速增长,在开始营业6个月后,其客户数量已超过10万人。到2006年底,INGDirect USA的客户规模已经达到490万人,不断增加的客户群体为其推行“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提供了强大的客户资源支持。
INGDirect USA在产品方面的策略主要有四个方面:1)针对直销渠道提供有限的产品选择,从而使有限的产品选择集中在储蓄产品和部分贷款产品,客户易于尝试;2)通过关联,即时从活期账户中获取资金;3)专注于简化的“自助”银行产品,可由消费者独立管理;4)没有最低存款额度要求,消除客户对存款最低金额的担心。
从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渠道来看,由于不设线下物理网点,以PC网页端和手机移动端为主,辅以少量线下的咖啡馆作为补充。咖啡馆里的店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主要是增强部分客户的现场体验。
5.互联网证券
美国是开展网络证券交易最早的国家,也是网络证券交易经纪业务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网上证券业务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而迅速崛起的。网上证券交易,主要包括网上开户、网上交易、网上资金收付、网上销户等四个环节。
美林证券(MerrillLynch)、嘉信理财(CharlesSchwab)和E*TRADE是美国券商当中非常有特点的三家,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个性鲜明且都取得成功的经营模式。
典型企业:E*TRADE
E*TRADE于1992创立后不久,就赶上了美国第二波佣金降价潮,并成为美国佣金价格战的先驱。目前其佣金费率属于同服务水平中佣金费率最低的券商之一。目前其佣金费率属于同服务水平中佣金费率最低的券商之一。在客户粘性上,E*TRADE一直是美国点击率最高的券商之一,领先其竞争对手嘉信理财的两倍以上。其特点如下:
特点一:以网站为中心的营销体系。E*TRADE点击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注重网站宣传,E*TRADE网站的行销费用很高。二是E*TRADE网站的使用界面清楚、易操作,深得客户喜爱。三是E*TRADE采取金融证券业垂直门户网站的定位,为客户提供了丰富的网络信息,内容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及税务等。
特点二:全方位零售网点的拓展。1997年起,E*TRADE开始大举扩张其全球市场,与America0nline及BankOne策略联盟,进军澳洲、加拿大、德国及日本;随后又进入英国、韩国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E*TRADE大举拓展其零售网点,在美国建立了五个“财务中心”,分布于纽约、波士顿、丹佛、比利时山庄和旧金山;并德过全国各地的“社区”(FinancialZones)深入其触角,此外,E*TRADE还有1.1万个以上的自动柜台机网络供客户使用。
特点三:丰富的信息咨询内容。E*TRADE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信息内容和研究报告,并与Ernst& Young合作提供财经资讯服务。E*TRADE通过买下Telebank,强化了其金融垂直网络服务策略。除证券信息外,E*TRADE还提供房屋贷款服务、保险产品、退休规划、税务及网上金融顾问服务等。
总体来讲,E*TRADE作为纯粹网络证券经纪公司的杰出代表,最主要的竞争优势还是在于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便捷的网上交易通道。由于未设立实体营业网点,因而成本较低。同时,还以折扣方式吸引价格敏感且服务要求不高的客户。E*TRADE仅提供纯低端通道服务,客户所有交易均在网上进行,平均每笔佣金约10美元。
6.互联网保险
美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代理模式和网上直销模式。代理模式主要通过和保险公司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实现网络保险交易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优点在于其庞大的网络辐射能力可以获得大批潜在客户;网上直销模式则更有助于直接提升企业的形象,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和客户服务方式。
由于在网络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和优越的市场经济环境,美国依然是发展互联网保险最早的国家,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美国,多数保险公司都已发展网上经营,比较有影响力的主要有InsWeb、Insure.com、Quicken、Quickquote、SelectQuote等网站。
据统计,目前多数发达国家的互联网保险已经有相对成熟的发展,美国部分险种网上交易额已经占到30%-50%,英国2010年车险和家财险的网络销售保费占到47%和32%,韩国网上额车险销售已经占到总体市场20%以上,日本车险业务电子商务渠道的占比41%,网上这种销售渠道已经成为个人保险快速销售的一个渠道。
典型企业:InsWeb
InsWeb于1995年2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洲成立,是全球最大的保险超市网站之一。它是美国互联网保险代理模式的成功案例。
InsWeb为消费者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报价,消费者可以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而做出购买决定。InsWeb最初主要提供汽车险的网上报价,随后逐步拓展到定期寿险、住宅保险、健康保险等多种互联网保险产品。InsWeb以通过出售保险产品而获取的佣金收入为主要营业收入。
2005年,InsWeb专门建立了AgentInsider(内部代理)系统,为保险代理人提供了更多、更方便的展业机会。当消费者提交个人信息及投保意向后,InsWeb会将其作为营销线索转给在网站注册的保险代理人,并向代理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与其他网站不同,InsWeb的注册保险代理人并不需要缴纳会员费。InsWeb还在其网站上为消费者提供学习中心,提供有关保险的文章、常见问题解答等服务。
2011年下半年,InsWeb被Bankrate收购,而后者于2012年又收购保险服务网站InsuranceAgents,使之与InsWeb的AgentInsider系统整合,从而使InsWeb的服务更加强大。在2011年第三季度季报中,InsWeb的营收额达到1280万美元,同比上升21%。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现状
1.互联网支付
在我国,依托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大致可分两类: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和金融型支付企业。前者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发展迅速;后者以银联在线、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拉卡拉等为代表,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见图4)。
图4: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核心企业交易规模市场份额
据统计,在过去4年中,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2013年已达5.4万亿元人民币(见图5)。主要增长原因在于互联网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网络购物和网络理财需求。
图5:2010-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移动支付,它作为互联网支付从PC端到移动端的延伸,近年来在国内外发展势头迅猛。移动支付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手机银行支付、短信支付、NFC近场支付、语音支付、二维码扫描支付等等多种在移动设备上的支付方式。
典型企业:支付宝
支付宝,全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在2004年12月创立,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支付宝的口号是致力于为中国个人和商家用户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最初只是作为淘宝网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而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最初为“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支付宝才将货款放给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
支付宝的实质是一个虚拟的电子货币交易平台,通过银行实现账户资金的转移,也就是说支付宝资金的转移是通过用户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来进行的,商业银行为支付宝提供基础服务。目前支付宝向用户提供付款、提现、收款、转账、担保交易、生活缴费、理财产品(主要是保险)等基本服务,相当于一个电子钱包的功能。
支付宝的服务类型目前分为对个人的服务和对商家的服务两种。从盈利模式上看,支付宝目前采取对个人用户免费,以慢慢积累起庞大的用户规模,最终再反过来向商家用户收费的模式。现阶段商户在淘宝上使用支付宝不需要费用,由淘宝统一向支付宝支付。具体来讲向商家提供的服务有:支付产品、行业解决方案以及第三方服务。
(1)支付产品。支付产品可以分为接口类产品和清算类产品两大类。接口类产品指将支付宝接口集成到商户网站,主要包括普通网站接口、平台商接口(B2C或C2C模式);清算类产品无需集成支付宝接口,用于支付宝账户之间、支付宝和银行自建的资金流转,主要包括大额支付款、批量付款等产品。另外支付宝还向商业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支付宝快捷登陆等;目前大部分增值服务都是免费的。
(2)行业解决方案。行业解决方案主要针对航空旅游、B2C、物流、网游、保险、缴费、无线、公益捐赠等行业需求而开发的个性化解决方案,例如针对中小B2C商户的COD专业版(货到付款业务管理平台),商户通过平台向指定的物流公司发送代收货款的发货请求,同时获得代收的货款和运费等资金,最终获得发货回单。
(3)第三方服务。支付宝为商户建造第三方服务平台,进驻的第三方主要包括域名、空间、主机、网站建设软件、系统、网站管理工具等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为电子商务网站提供基础服务。
截至2013年底,支付宝实名用户已近3亿,其中超过1亿的手机支付用户在过去一年完成了27.8亿笔、金额超过9000亿元的支付,支付宝自此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公司。巨大的用户流量是核心,也是支付宝的最宝贵资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支付宝今后拓展其他各类业务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P2P网络借贷
我国的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要比国外晚5年左右。从2006年开始,国内的P2P网贷平台陆续出现,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见图6)。从2009年起,P2P网贷平台交易规模已连续四年实现数倍的增长(见图7)。
图6:2009-2013年中国P2P网络借贷公司数量
图7:2009-2013年中国P2P网络借贷交易规模
典型企业:陆金所
陆金所,全称上海陆家嘴(19.890,0.00,0.00%)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在上海成立,是中国平安(70.510,0.00,0.00%)集团旗下的公司。陆金所旗下有两大平台,网络投融资平台Lufax和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Lfex。Lufax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Lfex主要客户群是大企业大机构。陆金所的主要产品是“稳盈-安e贷”和“稳盈-安业贷”。
陆金所主要通过“稳盈-安e贷”平台提供投融资服务,其流程是:借贷双方在陆金所网站提交投资和借款需求,通过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审核的借款人直接向投资者借款,通过平台的电子借贷协议明确双方的债务与债权关系,陆金所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截至2013年10月底,每月成交规模为5000万元。
投中研究院认为,陆金所有以下两大特点:
特点一:引入担保。由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提供担保代偿服务。
特点二:提供债权转让服务。为了增强流动性和平台撮合功能,陆金所还为债权受让人提供中介服务,投资者在陆金所网站可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稳盈-安e贷”债权转让给他人。这项服务的优势在于,债权出让人提前收回资金,而在借款债权的转让生效日前后,借款人的相关权益及责任将不受影响,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增强流动性,还能保障贷款的稳定性。
陆金所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办理费(交易额的1-2%)、债务交易的交易费(交易额的0.2%)以及担保手续费(担保费率3-4%)。不难看出,陆金所的P2P业务的核心实质上是一个担保行为,而不是交易行为。
陆金所提供的“一对一”(即一笔借款只有一个投资者)服务,债权清晰,权责明确。由于担保公司的加入,投资者的风险被转移,陆金所的P2P借贷业务实质上更接近于平安融资担保业务的网络化创新,其好处是可以非常有效地降低坏账率,但是其业务模式将受到担保公司担保能力的约束,而且陆金所自身在业务中也很难表现出在信用审核、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其自身在P2P网贷业务上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
3.网络小额贷款
电商平台能够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合一,可以更好地评估和控制风险,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百度纷纷成立了小贷公司进军这一领域。据最新消息显示,唯品会、携程以及搜房网也正在筹划在上海发起小贷公司。
典型企业:阿里小贷
目前最为活跃的是阿里小贷。阿里小贷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简称,一家在浙江,两家在重庆,致力于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批量化融资服务。截至2013年末,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
凭借阿里巴巴集团在互联网技术、融资需求频率高、需求额度小的实际特点,建立了以“网络、数据”为核心的小额贷款模式。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B2C和B2B平台上的小微企业——阿里小贷对提供的贷款产品在审核流程和审核条件上有所不同(见表1):
表1:阿里小贷产品 淘宝、天猫B2C平台小贷 阿里巴巴B2C平台小贷 占贷款总比重 80% 20% 贷款额度 订单贷款:贷款额度较小,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贷款周期30日。
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贷款周期6个月。 信用贷款:门槛至5万至100万元,期限为1年。2013年2月起广东试点,最高300万元。 贷款方式 解决燃眉之急的贷款,审核通过即打入客户的支付宝账户。 循环贷:获取一定额度作为备用金,不取用不收利息,随借随还。
固定债:获贷额度在获贷后一次性发放。 收费模式 订单贷款:日利率0.05%。
信用贷款:日利率0.06% 日利率:0.06%(年利率约21.9%),用几天算几天,单利。
固定贷:日利率0.05%(年利率约18.25%)。
投中研究院据公开信息整理,2014.05
阿里的放款都是阿里小贷公司先用自有资金放款,然后对小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转让。但是这种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属性,其有限的自由资金,会成为制约阿里小贷发展的瓶颈。
4.众筹融资
众筹模式在我国出现得并不算晚。相比成立于2009年的Kickstarter,众筹最早在中国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11年。从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股权众筹平台具有代表性的有天使汇、大家投、创投圈等;非股权众筹平台的代表有点名时间、众筹网、觉jue.so、淘梦网、追梦网等。
投中研究院认为,在中国发展众筹融资的难点在于,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投资人与被投资人之间存在信任风险,与国外投资人在线下投线上陌生人的项目不同,在国内,多数融资项目都来自投资人在线下的各种社会关系;二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众筹融资模式的限制。当前我国《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目前中国的法律对众筹的模式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就让众筹有可能背上“非法集资之嫌”。而在美国,奥巴马政府在2012年签署的《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专门修改了证券法,增加了对众筹的豁免条款,使美国的众筹融资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得了发展的良机。
众筹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和监管还在摸索之中,监管框架的及时制定已成为当务之急。已有公开信息显示,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最快将于今年6月面世。
典型企业:天使汇
天使汇是国内股权众筹的杰出代表之一。天使汇于2011年11月正式上线。截至2013年底,已完成融资项目70余个,融资规模超过7.5亿。天使汇认证的700多个天使投资人每年在天使汇上的投资能力达到65亿元,成为中国早期投资领域排名第一的投融资互联网平台。人们所熟知的“嘀嘀打车”和“黄太吉”都曾在天使汇上成功募集到了天使资金。
天使汇起初只是一个创业项目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平台,但很快天使汇在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之后提出了“领投+跟投”的机制:领头人专业背景相对深厚,可以为非专业投资人打消经验不足的顾虑;相对于跟投人,领头人虽然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但也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天使汇的项目定位是以科技创新项目为主。项目融资时限30天。项目资料的完善与估值需要领投人协助完成,对投资人要求严格,需要有天使投资经验。领投人代表跟投人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获得5%至20%的利益分成。跟投人向领投人支付5%至20%的利益分成,但无需向领投人支付管理费。
天使汇“快速合投”的方式通过标准化的投资条款,省去了大量的沟通成本和法律成本,带来了众多的投资人资源信用验证。如果融资成功,平台收取融资额的5%作为服务费。
5.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
在前面的定义当中已经提到,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有两类,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其本质是将线下业务的搬到了线上;另一类是没有线下实体,纯粹在线上开展业务的平台。目前结合我国经济与政策环境现状,前者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的触网为代表;后者则是对我国而言比较创新的形式,近年来逐渐诞生了这样一批具有创新理念的新型交易、信息平台,比如各种侧重方向不同的理财平台(工具型、交易型、建议型等)、保险超市、互联网金融超市等等。下面以91金融超市为例,简要探讨一下互联网金融超市这一形态的运营模式。
在前面的定义当中已经提到,我国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具有线下实体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主要体现为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销售等形式;二是不设线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比如众安在线财产保险;三是不提供金融业务本身,而是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支持的平台,比如有像91金融超市、融360、融道网、易贷网等提供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搜索,还有比如像挖财网等提供理财记账服务,等等。
典型企业:91金融超市
91金融超市成立于2011年9月,是一个面向消费者的在线金融产品购买和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贷款、信用卡及理财在线搜索和申请服务。
该公司2011年获得经纬创投天使投资,2013年又得到宽带资本、经纬创投等A轮6000万人民币融资。目前团队成员有50人左右,主要来自农业银行(4.070,0.00,0.00%)、浙商银行、新浪、百度等公司。
截至2013年9月,91金融超市已经与工商银行(6.360,0.00,0.00%)、渣打银行、阳光保险、大地保险等300余家金融机构合作,日贷款交易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每天的保险交易量超过2000余笔,累计服务金融产品消费者数十万人次。
91金融超市的运作模式是:将潜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需求及资质证明等数据匹配给相应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上述数据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这种模式使得传统“线下金融中介”服务朝互联网化转型。
91金融超市的营收模式目前有信息导航、佣金以及展示广告三种。其中导航,即流量入口的信息导入带来的收入,占据营收的绝大部分。这种模式目前采用的是预收款方式,即金融机构预先付款给91金融超市,91金融超市通过导入的订单量扣减结算。但这种方案获得收入的依据是订单量,而不是订单额。尽管它可以带来比较稳定的收入,但基本上做的是一个流量入口的生意,不利于未来长期发展,并且壁垒也不是很高。可以在未来考虑将这种比较粗放的形态转换为按照佣金来与金融机构收费,也就是从简单的订单量转为订单额。
6.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
我国目前存在两种基于互联网的公募基金销售模式——基金公司基于自有网络平台销售,或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
第一种模式,基金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无需赘述;第二种模式,那些人们已能耳熟能详的互联网“宝宝”——“余额宝”、“理财通”、“百赚”等等——运作模式大同小异,均是对接大型公募基金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银行们为了夺回失去的存款,也逐渐开始发行“类余额宝”产品。截至2014年一季度,已经至少有民生、中行、平安、广发、交行、工行、浦发等7家银行上线银行系“宝宝”产品。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期限短,一般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其资本安全性高、购买限额低、流动性强、收益率较高、管理和赎回费用低的优点,是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风靡我国大陆的主要原因。
投中研究院认为,余额宝收益率虽然现在已经“破五”,其他“宝宝”的收益率也与当初上线时相比有所下降,但抛开各种市场因素,其本质上只是货币市场基金。年初以来银行流动性紧张趋缓,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逐渐走低,货币基金收益率降低也是正常的价值规律。据统计,2013年61只货币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也只有3.86%。正常而言,货币基金的正常收益率应当大致维持在3%~4%左右,要求7日年化收益率长时间保持5%以上,本来就不是一种正常、合理的要求。各大互联网巨头、金融机构的对余额理财市场的“跑马圈地”仍将继续,而且还有利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
未来,占据主导地位的仍将是银行,因为客户活期储蓄的主要目的还是用于日常的消费购物,而银行在消费支付功能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从美国推行利率市场化之后,PayPal货币基金的逐渐消失也预示着,从长远角度来看,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余额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货币基金也只能是一个过渡产品,但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其巨大的流量,依然有机会把余额理财做大。
四、发展趋向
根据观察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热点事件和资本市场的规律,投中研究院从宏观层面分析认为,未来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向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监管角度来看,1)P2P网贷方面,即将被纳入银监会监管,鉴于银监会相对谨慎的作风,对行业的监管可能将较为严苛,未来银监会可能会在注册资本、风险拨备以及业务流程上对P2P网贷行业进行监管,同时也有可能对行业准入施行发放牌照的方式,这都意味着P2P网贷行业可能很快会面临一轮大规模的洗牌;2)股权众筹方面,证监会已表示将最快于今年6月出台相关政策,如果像美国一样得到宽松、鼓励的支持性政策,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将有可能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第二,从行业历史发展进程角度来看,1)在国外发展较早的没有线下实体网点的互联网直营银行、券商以及保险,在外界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也将是我国未来可以预期的发展方向;2)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步和推进,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会逐渐回归正常水平,长远来看,作为历史过渡阶段产品的“宝宝”们生命力将禁受考验。
第三,从技术角度来看,1)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变革,移动支付领域存在较大的想象空间;2)大数据会进一步深入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模式,早期进入者对用户及数据的累积可能会成为壁垒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