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请您谈谈银行与基金子公司业务合作有哪几个方面?您看好银行与基金子公司的合作吗?
陈总:我非常看好银行与基金子公司的合作。为什么呢?因为银行与信托合作是有非常严格的限定的。银信合作一方面是对信托有一个资本占用的问题,而且受到银行理财资金对接信托的问题比较多,银行与券商就好一些,银行与基金就更好,因为银行与基金的合作是不消耗基金子公司任何的资本金的,那么相对于信托要消耗10%的资本金、券商消耗4%的资本金来讲,基金子公司是能够无限制的放量和银行的通道类业务的。那么如果是借着通道类业务也可以开展些非通道业务来讲,也是没问题的。并且基金子公司的金融业态是一个类信托的业态,基本上所有的非标资产都可以装在这个基金子公司里面,并且基金子公司背靠着基金公司,它也可以把一些非标资产进行腾挪,因此银行和基金子公司合作前景非常好。
2、请讲一下与农信社票据业务实现出表的优势。券商去年大搞创新,操作方式与农信社、信托是一样,按照之前的政策,操作方式利用部分农信社老记账的灰色地带。
陈总:农信社出表的原因我已经讲了,就不再说了。隐逸的知识交易逃避内控监管,这种事还会有,但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券商所谓的创新是有一个问题,券商成立的券商资管计划能不能作为票据贴现的一个受让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只有金融机构或企业法人才能作为这个受让方,券商的资管计划是不能直接来接票据的,它只能去接票据的受益权啊这些东西,这种东西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而且基于年初通过银信合作来转移票据已经被叫停了,接下来券商这边我觉得也是很有可能被叫停的。
3、请问什么资金会认可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兜底方式呢?他们一般对委贷兜底而不是对出资方兜底。
陈总:目前来讲,银行来接四大管理公司的兜底方式是愿意接的,但存在的问题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兜底的成本太高。那么银行呢,一般来讲,除非是特别优质的资产,否则不会去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更多的喜欢采取买入返售,或者是说应收账款投资的方式来做。
4、请教同业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交叉主要是结构化融资的受益权买入返售?同业业务进行标准化的具体措施?说一下对分行开展同业业务的建议。
陈总:同业业务和投行业务的交叉,这一点我在第二张ppt“同业业务和同业业务的区分”上面大概说了一下,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就是对于结构化融资的受益权买入返售而言,区别在于,同业业务针对的是他行的企业客户,投行业务针对的是本行的企业客户。投行业务开展结构化融资看重的是本行对融资客户的一个授信覆盖,那么开展同业业务看重的是他行对结构化融资企业客户的一个授信覆盖。在这里边,投行业务的客户是第一还款来源,同业业务的客户也是第一还款来源,但是更加看重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就是金融机构的增信,因此这个交叉在我看来其实并不特别明显。相反,我认为同业业务和投行业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投行和同业可以进行非常良好的合作,比如说投行可以把本行的授信客户包装成结构化融资,通过同业部去找其他的交易对手来接。反之也亦然,本行的同业部去接了其他行投行部,这样两个行的同业和投行都是一个双赢的状态。
把同业进行标准化的具体措施,其实就是现在的同业市场,大额CD、银行的资管计划等等,但是这波浪潮只能说刚刚开始,未来怎么样还很难讲。其实更多的标准化措施我感觉是走向债券方面的这样一个方向。
对分行开展同业业务的建议,第一,分行如果开展同业业务,初期量比较少,业务打不开的时候不要紧,因为同业业务是一个滚雪球的业务,也叫一个荷塘效应的业务,因为它的业务是成指数型增长的,一旦你开始的前几个月可能业务可能比较难做,但是一旦你打开了之后你会发现,你越交易你就会越活跃,越活跃找你的人也就更多,那么你的交易对手就更多,从而产生一种良性循环,那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状态。
5、“金融同业业务开展情况”那张PPT请讲一下。
陈总:第六页ppt,我就逐家讲一下,国开行只有总行才开展同业业务,他们同业业务的量还是可以,但是品种非常少的,基本上都是基于国开金融债的场内交易;场外业务以分行前两年出的一些联合贷款业务为主,目前来讲做得很少了。目前国开行与同业市场比较关联的是国开行会出一些非标资产的兜底;进出口行和农发行是传统的资金融出方,以资金融通业务为主。大型银行里面,工行、农行和建行属于同业业务,相对来讲,不是特别激进的银行,他们在市场上更多扮演资金提供方的角色;中行的交易是比较活跃,而且中行一直到它的二级分行、甚至是到支行都有可能会有人做同业业务,特别是做同业资产业务,他们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不过中行的资金价格相对高一点。交行是2012或2013年把金融机构部提升为一级部门,然后最近才开始重视开展一些场外交易。邮储呢始终是市场上传统的资金提供方,那么它在6月份钱荒的时候也是扮演了一个资金主要的融出角色,可以说邮储在6月份一个月赚的钱相当于别的行一年两年同业部赚的钱,这个是后话了。那么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呢,其中民生银行的特色是票据,兴业银行的特色最早是买入返售,近期是非标投资,浦发、中信和招行比较中庸一点,什么都做,但什么都不是特别突出。光大银行是这个市场上从12年开始一支非常猛的生力军,但是从13年开始又逐步萎缩,光大也是市场上最早推同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一家银行。股份制银行里面,我最看好的还是平安银行,首先它背靠着它的平安保险,因为保险行业是一个资金非常稳定,而且是成本(做保险类似于做我们银行的零售)非常低的这样一家银行。平安下面也有一些比如陆金所,比如平安也成立了一些其他的非银机构,而且平安银行与平安信托、平安证券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市场上最好的,因此我觉得平安银行的金融同业业务未来前景是最好的。华夏和广发比较中庸啊,就不说了。各地方性银行差距非常大,有的地方性银行,比如说,我记得四川有一家泸州商行,那么他的同业资产占了全行资产的可能70%左右,有的地方性银行可能直接就没有懂金融同业业务的人,这方面的业务呢也就非常少。最近几年,地方性商业银行也是纷纷的在北京上海这些核心城市设立部门或者设置一些岗位专门拓展金融同业业务,也是说这些银行有一些觉醒,那么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设立这些部门的银行,业务开展都是非常不错的。但地方性银行的两级分化情况另外一个在于有的地方性商业银行的贷存比是非常紧张的,他们在市场上更多扮演资金需求方的角色。他们更倾向于把本行的非标资产包装出去;有的地方性银行包括多数农信社它的贷存比是非常宽松的,他们就有非常多的资金盈余,有的机构对于资金的管理也不是特别的精细化,对这块业务认识也不是很强烈,可能说宁愿让自己的资金闲置,也不投入同业市场进行更加高收益的操作。这个层面应该来讲情况各有不一吧。这个问题解决到这儿了。
6、请教现阶段银行与券商就非标资产操作及产品代销是否有较好合作点?以及可否介绍一下不同银行就这两类业务的偏好及风控要求?
陈总:虽然是券商的朋友提的,但我说句实话,在非标资产方面,银行处于绝对的强势,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券商在这里边是必然要沦为通道这样一个作用。其实比较好的合作点就是券商能够自主发掘一些自主管理的职能,比如说通过IPO、新三板等等这样一些业务去拓展客户,但实际上银行自己的客户群遍布全国,他可能自己也就拓展客户了,因此比较难;产品代销更是这样,更是一个券商有求于银行的过程。这里面我要建议这位券商的朋友,想尽办法挤进银行的准入门槛,这个准入的门槛只要进入之后,这个就好说了。其实不同的银行只能说对这类业务的认识不一样,但他们的谈判地位都差不多的。不一定对啊,也请指正。
7、怎么系统地学习同业业务?
陈总:我建议要想学习同业业务,从产品着手。比如说,把同业代付、信托收益权。。。就拿信托收益权来讲,到底三方模式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市场上会出现假丙方?甲方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然后通过把一个产品摸透的方式来去捕捉对于同业业务的一个认识,如果把每个产品都用这样一种摸透的方式去做的话,你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楚了。
8、在银行自己做资管的情况下,如何看待银行通道业务的发展前景?
陈总: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再看一段时间。虽然银行自己做资管了,但并不代表其他资管没有存在的价值,否则现在依附于银行的券商和信托就没办法生存了。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过段时间再详细的聊一下。
9、可否介绍一下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同业资金对接长期票据资产的操作模式?
陈总:这种模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模式,因为刚才演讲时也说这个同业业务盈利的本质要诀是短负债配长资产。为什么短负债配置长资产呢?因为短负债的成本低,如果以隔夜的成本来看可能成本不到1%,但是以一或两年的资产来看,可能我的资产的收益率在7%、8%甚至到10%以上,这个利差空间是非常大的。但是这种模式呢适合于流动性管理非常充裕的银行,或者是说,自身在这方面把握得很好,或者说像我说的有一个量化管理这样一种银行。对于中小银行来讲,做这样一种模式实际上要注意资金断裂的风险;但是话又说回来,即便出现这种风险,问题也不大。为什么呢?因为同业市场毕竟是一个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市场,在危机时候5%的利率借不到可能10%能就到,10%借不到可能20%也可以借到。可能是说存在一个对于趋势预判的这样一个问题。我感觉做同业业务,如果要短配长的话,更多的注重的是对于资金价格、前景的一个预判,这也是一个核心的竞争力。
10、能否解释一下银行和券商开展的权益互换的操作模式?
陈总:现在银行和券商有一种权益互换的方式来解决非标债权,市场上的确有这种做法,您说的这种方式呢实际上就是银行受8号文的限制,理财资金不能再对接非标债权了,那么,没关系,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的方式来对接,那么自有资金对接实际上就是解决这个问题了。简单来讲就是说A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对接非标债权,由B银行去买;同时B银行也发行理财产品,对接非标债权,由A银行买,那么A、B银行又发理财了,又满足要求了,然后又能够解决非标债权超标的问题。我说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这个权益互换啊。
11、请教一下,金融同业和金融市场新人在单位接受的培训是否有用?
陈总:我觉得在单位接受的培训有用,但是你有必要去市场上看一下,接触到市场的才是你作为新人真正有感觉的行为,否则的话,你每天在家里看材料,我觉得意义是不大的。另外一点,想要更好的获得一些新的资源,其实我觉得和一些业内的人,你就找他们去聊天。。。很多业务模式呢,可能也就是在互相的。。。因为这个市场是非常具有创新意识的,也只有是在聊天的过程中,也许我们有一些新的idea会突发,这比你每天在家里看书可能更有用一点。
12、券商资管计划能作为商票、银票的受让方吗?
陈总: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只有法人才能作为受让方,它(券商资管)受让的受益权,是有法律瑕疵的,你要是问能不能,我只能说理论上来讲是不能。如果你受让了,那就是有一定的法律问题;但市场上的确有人做了,而且也没出事,这个也是考验咱们监管部门的智慧吧。
13、你觉得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中,如果丙方授信内容作假,但可以签承诺函,业务还能做吗?这个业务中作为乙方,如何进行风控把握?
陈总:作为乙方的话,一方面他是要看最终融资客户的资质。换句话说,你要看客户各种各样的基础资料,但是你不可能是说把客户看得像你第一手信贷时那么详细;另外一点,重点是看丙方的一个情况,看丙方,除了看信用风险之外,更多的要看操作性的风险;在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当中,丙方的授信他是很难作假的,为什么呢?第一,你可以要求他出具授信文件;授信文件上一般都是有编号的,拿着编号你再找另外一家分行或者找总行其他人看一下,这个编号是不是这家客户的授信?是不是真有这个编号的授信?那就知道了。另外一点呢,一般来讲,作为乙方要去丙方里面做一个实地的核查,如果丙方实在不能把授信文件给你的话,至少你要在丙方的电脑上要看到丙方的授信文件,甚至说你要到丙方的授信部门去调出授信批复的复印件。这个承诺函呢,说白了,有用也没用。有用是说你得看出具的人是谁,你得确认好承诺函出具的人是不是有效主体。比如说,你可以采取严格要求出具人是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就不认,根据这个来。
14、A机构从B机构买入信托受益权,远期约定C机构购回,对于A机构而言,算是买入返售业务吗?
陈总:这个问题也非常好,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我们和会计师和律师进行过非常详细的讨论。会计师是这么认为的,A从B买,约定C买回,这种交易结构不能算为买入返售,因此呢就不能计为银行的回购科目。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银行信托受益权科目从买入返售科目,大家今年可以看到,被调整到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的一个主要原因。说白了,部分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允许,他只有调账。但是这里面也有个例外,如果是A从B买,约定C购回,加一个条款,C虽然是购回的,但是是B委托C来购回,或者是说C委托A去从B买,这样加了一个B对A或者B对C的委托关系,这样的话是可以被界定为买入返售业务的。但是在实操中很难,因为A机构本身是一个过桥的机构,他是T+0的资金运转,甚至可能A是没有资金进出的,他的资金是先进后出的,那么他不可能承担这样一个被委托的责任。因此这种方式在实操中是不太可行的。综上所述,对于您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很难被算为买入返售业务,如果监管部门规范了,可能就要被立刻调整为投资类的科目。
15、请问银租合作后面会有更加直接的模式吗?未来的合作规模会变大吗?
陈总:是这样的,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和银行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租赁公司直接从银行申请借款,如果租赁公司是商务部批的融资租赁公司,那么是要占银行的信贷规模,这时候租赁公司被视为普通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了。如果是金融租赁公司,从银行的借款是被视为同业借款,不占信贷额度,但是是全额占风险资产的。这是第一种直接借款的交易模式。第二种的交易模式是回购型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目前据我了解,除了市场排名前几名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外,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和体量很小的金融租赁公司采取的模式基本上都是先去找客户,找到客户后呢自己不放款,直接去找银行,然后从银行走授信,然后通过租赁公司回购型应收账款的模式把租赁款变成银行的非信贷资产,进行信贷的投放。对于后面的创新模式呢,我感觉银租合作的创新模式还不如信租合作的创新模式,换句话说,以后你租赁公司一般来讲都是基础设施嘛,机器、厂房等,其实它们如果收益高的话,可以直接对接信托计划,比对接银行可能更加好一点。然后信托和银行再去对接,这样通过信托、券商过一手的话,可能会更加好一点。未来的合作规模我不认为前景会非常乐观,因为的实体经济不太好,租赁行业实际上是反映实体经济的,而且是不能介入房地产、融资平台这样高收益行业的,因此租赁行业整体的规模都不会特别大,因此银租合作的规模也不会特别大。
16、可否介绍一下中小企业私募债用作银行通道的情况?
陈总:这个情况是这样的,包括我们行自身现在也准备在发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非常好的一个产品。目前通行的模式是这样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券商承销,承销之后发行,但是如果没有银行资金对接的话,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不可能或者说很难找到资金对接的。虽然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收益都比较高,目前来讲在8%-11%之间,10%以上非常多。但是呢,投资人对中小企业不了解,而且中小企业它自身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坏账率也是非常高的,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要发债的原因。因此,只有本行的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去对接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才会顺利地发行。从目前市场来看,大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也都是拿银行作为资金通道的。如果在这样一种模式下,券商也好,基金也好,其实都是一个通道的作用。另外一点,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好的一点就是它的成本还有点高,就是中间的成本,除了券商、基金的通道费外,还要每一笔还要支付可能十几万、二十万的费用给会计师、律师,每一笔都要券商、会计师、律师去尽调,对于这些大企业,这个成本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这个成本还是有点高的。
17、银行的自有资金可以做劣后吗?
陈总:这个看银行的风控要求,所谓的优先和劣后这种结构化的安排,实际上是一种杠杆,优先的比例越高,我做劣后的风险是越大的。换句话说,我自有资金做劣后呢,第一我是要看优先资金占多少;第二,优先资金是谁,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银金融机构。如果是金融机构,我理解是走金融机构授信的流程,如果是非银金融机构,还是应该走非银授信的流程。另外一点我提示一下,银行自有资金实际上更多的不是说可不可以做劣后,而是说银行自有资金一般都是做劣后,然后去找外部资金做优先的,对银行端发行的结构化产品一般都是这样来的。因为银行要进行风险兜底,所以它会把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进行一个风险兜底,从而把虽然较低的收益但更低的风险让渡给别人,因为银行本身就是一个低风险诉求的行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