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N规则修订完毕发行规模将突破净资产40%限制信托公司可作为真实出表托管方

更新于:2016-02-08  星期一已有 人阅读 字数统计:583字

多位消息人士周四透露,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近期已完成对ABN(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则的修订,待最后审批;未来,将实现ABN基础资产真实出表,从而突破发行主体净资产40%的规模限制。

他们对路透表示,此次ABN规则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出表,将允许信托公司作为资产托管机构,从而打破企业资产证券化中信托公司无法参与托管业务的现状。

“ABN规则修订以后,可以完善票据的内部增信,发债额度上,如果基础资产实现出表,就不占用40%的发债额度了。”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根据此前的规则,公募发行ABN要受企业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

路透就此事联系交易商协会,但协会有关部门表示,具体信息以协会官方网站为准。

消息人士并表示,新修订的规则中不会对发行人做出门槛规定,不设置主体评级要求,只需要成为协会会员,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即可。

另外,他们还提到,ABN新规等于在银行间开辟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行窗口,并允许信托作为基础资产托管机构,也打破了之前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只在交易所发行且信托公司无法做其托管机构的问题。

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刊登资料显示,ABN(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可选择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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