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后续将进行改造,已经不适用与当前的会计、税务处理规范,请谨慎阅读。
金融租赁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虽然两则同属金融租赁,但也有很多明显的区别,主要有一下几点:
1.融资租赁的特征和经营性租赁有所不同,主要特征如下:
(1)租期比较长,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的绝大部分使用年限;
(2)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承租方,或承租方以名义租金续租租赁资产;
(3)租赁开始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亦即出租方以租金的形式收回租赁资产成本的绝大部分,并能获得合理的利息收入;
(4)承租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虽无资产所有权,但租赁业务会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承租企业在较长的时间内或者预期会在较长的时间内支配和使用该项资产,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企业一方面承担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风险,另一方面又是该项资产的完全受益者。从这一点看,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与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并无实质区别,所不同的是法律形式上无所有权。
2.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会计处理比较
(1)对于经营性租赁,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不正式记入固定资产,而是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支付的租金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账户;租入固定资产若发生改良支出,应做为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出租方应将租金计入“营业收入”账户,同时,出租方承担租赁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用,应将有关的租出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计入各费用账户,并在收入与支出的对比中确定本期净利润。
(2)对于融资租赁,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应正式记入“固定资产” ,其价值包括根据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租金、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所有权转让时支付的名义价款等,租入固定资产的手续费和以后各期支付的利息作为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同时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以租入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或租赁期作为折旧期,计提折旧。
3.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税负比较
(1)对于融资租赁,出租方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利息)后,其余额作为营业额,按5%比例缴纳营业税。
(2)对于经营性租赁,出租方应按其收取的租金作为营业额,按 5%比例缴纳营业税。经营性租赁的税基几乎等于其租赁资产的全部金额(不得扣除成本),因而税负远远高于融资租赁。而出租方缴纳的税款最终将由承租方负担。
(3)、对承租方而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金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形成企业的一项资产,其折旧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金直接计入有关费用,在税前列支。
4.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披露比较
(1)费用项目不同。融资租赁计入经营损益的项目包括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而经营性租赁计入经营损益的项目仅包括利息费用(租金)。
(2)每期的费用金额不同。融资租赁每期的费用金额不同呈由多到少的递减状态,而经营性租赁每期的费用金额是相等的。
(3)会计报表重披露的负债不同。融资租赁在记录租赁资产的同时要记录租赁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租赁负债状况;而经营性租赁却不记录负债,从而形成“资产负债表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