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离岸证券交易市场服务跨境业务战略

跨境金融 2016-02-09  星期二 张红力 《中国银行业》 1806字 跨境业务

“一带一路”建设应考虑配套提供资本市场融资服务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变化,统筹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要做到“五通”,货币资金的互通是重要部分。不仅要做到货币互换,还要通过丝路基金、亚投行等投资机构加强投资活动。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考虑配套提供资本市场的融资服务。

众多沿线大部分是新兴和发展家,经济发展阶段有所不同,区域金融抑制广泛存在。许多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优质企业缺少安全和高效的直接融资渠道;总体经济实力有限,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缺乏资金和融资支持;“一带一路”涉及多个、多个币种的广泛跨境金融合作,目前却缺乏有效的多边合作框架;此外,由于地缘政治、经济博弈非常复杂,建设并完善区域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

遵循“重视沿线分化、掌控政策机动、活用创新思维、发挥金融作用”原则,吸引沿线企业到上市,是推进人民币投资货币化的关键,也是切实破题“一带一路”的“牛鼻子”。

在顶层设计上,建议充分发挥金融作为软实力的先行优势和引领作用,集中金融力量办好“一带一路”这件大事,将“创新思维、创业心态”贯彻到底,在战略安排上体现“四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既要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也要大力吸引沿线企业走进金融市场;二是利益共享和金融反制相结合,促进沿线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深度结合,在共赢模式下切实提升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金融控制力和政治影响力;三是宏观目标和微观利益相结合,保障宏观战略的推进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四是整体推进和机动灵活相结合,既要全面加强与沿线的金融互动,还要根据多重分化的区域特征区别对待,特别重视与关系复杂的建立密切金融关系,让金融成为减轻崛起压力和破解周边难题的利器。

舆论引导上,建议处理好境内离岸证券交易市场(国际板)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关系,强调互利共赢的关系而非零和博弈关系,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等渠道让香港地区共享利益。

具体创新上,建议在上海自贸区或者前海推出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即国际板),通过相应制度设计吸引沿线的重点企业赴上市,从而建立沿线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提振境内投资者在战略实施中的利益分享,并用金融手段切实增强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

推出离岸证券交易中心的九大设想建议

第一,依托沪深交易所或者新三板,在上海自贸区或深圳前海设立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国际板),允许境外公司,特别是“一带一路”的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第二,该市场为离岸市场,与目前的A股市场有较大差别。境外公司可以普通股形式直接挂牌上市;以人民币计价,但境外投资者可以不受外汇规模、外商投资比例的限制,自由买卖;境内合格的投资者也可参与该市场。

第三,境外企业境内上市,如直接嫁接在目前的A股市场,难度较大。前些年上交所筹备国际板,目前已经暂停;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属的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中心,目前进展顺利。其经验教训值得借鉴。设立离岸市场,与A股市场相对独立,比较容易操作。法规上,可以在目前《证券法》的框架下,通过国务院颁布规定的方式制定规则。

第四,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沪港通”和“深港通”推动国际资本有序进入资本市场的基础上,先行先试,逐步调整,先开口子,再择机全面推进;先小范围,再逐步扩大范围;先小额度,再慢慢加大力度。

第五,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企业赴上市过程中,积极鼓励并支持由券商、投行和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适当减少欧美金融机构的参与度,既保障这一过程的风险可控,也给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提供更有力的帮助。

第六,制度上允许各国的境外企业挂牌上市,包括欧美大型企业、红筹公司、“一带一路”公司,等等。但是政策上要把丝路基金支持的相关项目、对所在国经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沿线企业、和业务往来密切的相关企业,优先安排上市。

第七,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协同监管,以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为此,必须与相关建立良好的司法合作机制,并发挥证监会在协同监管中的核心作用。此举可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同时,用金融手段强化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

第八,发行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可以增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的信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沿线与的贸易往来更多地使用人民币结算、计价;支持沿线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促进人民币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互动。

第九,该市场可以同时发行交易境外企业的债券及其他证券产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