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贷款模式/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募集资金,然后把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该资金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公司以出租该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实现投资者信托收益。
(二)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附带回购条件模式
融租公司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租赁资产收益权,然后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针对该转让收益权项目,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用信托资金“买”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租赁公司溢价回购收益权。具体分为如下两类:
1.以信托资金购买租赁收益权模式
操作流程:
(1)投资人将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并签订《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公司将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融租公司的租赁资产收益权;
(2)信托公司与融租公司签订《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双方转让及回购等相关事宜;
(3)信托公司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为融租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信托公司负责向融租公司催收租赁资产收益权回购款;
(5)信托公司依照约定将信托利益分配至投资人指定账户。
2.以收益权募集资金模式
(1)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持有的融租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并签署《信托合同》、《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2)信托公司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为融租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投资人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并签署《信托权益转让协议》;
(4)信托公司向融租公司催收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回购款;
(5)信托公司按约定将信托利益分配至投资人指定账户。
(三)通道模式—银行理财+单一信托计划+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
此模式的整个交易过程由银行方面主导,提供项目和资金来源,租赁公司也多为银行方面指定,信托扮演的角色相对被动,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由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以向融资租赁公司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