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赁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
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例:某租赁公司根据与承租企业的合同,首先向另一租赁公司租入所需设备,该设备成本200万元,公司每年应付另一公司的租金(包括租赁成本)23万元,公司每年向承租企业收取租赁收益25万元。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按净额法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待转租赁资产 2000000
贷:应付转租赁租金 2000000
公司与承租企业按合同起租时:
借:应收转租赁租金 2000000
贷:待转租赁资产 2000000
公司计算第一期租金时:
借:应收帐款—应收转租赁收益 250000
贷:应收转租赁租金 230000
租赁收益 20000
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应收帐款——应收转租赁收益 250000
每期支付转租赁租金时:
借:应付转租赁租金 230000
贷:银行存款 230000
租赁期满,公司按合同规定将租赁资产出售,得款1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待转租赁资产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