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如何介入PPP项目?
- 201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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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解地方债务、融资渠道转型和各部委推动等多重因素驱动下,从2014下半年起各地兴起PPP热,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已有PPP项目开花结果,这让有意参与PPP运作的各市场主体眼前一亮,激发了更大兴趣。
比如金融机构,任何PPP项目的成功实施都缺少不了他们。据我们了解,目前已有多家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或内部设立专门的PPP项目团队,设计信贷评审标准,或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或深入前线筛选项目,以期从这波PPP热潮分羹一笔。我们挑选出几类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机构,简单谈谈他们应如何结合自身特点,对接PPP业务。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仍然是PPP项目的最重要资金供应方。PPP模式应用给商业银行的基建融资业务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客户对象和关注重点的改变:从瞄准客户到主攻PPP项目投资人/社会资本及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从注重财力和增信措施考察,到更加关注PPP项目基础交易的质量和财务可行性;从基于模糊的兜底偿债承诺的贷款,到基于清晰的PPP项目合同的债务融资。过去以客户作为主要贷款对象的开发性金融机构,PPP模式下的转型需求尤为迫切。
在我们看来,银行需要习惯于和更广泛地运用依靠项目自身现金流及项目资产、合同权益保障的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提供长期限债务融资。银行需在传统担保方式之外,尝试主要靠收费权、合同预期收益、保险权益转让及直接介入权等综合增信担保措施。根据融资项目风险差异化定价(贷款利率),提高风险定价能力。
由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日益多样化,银行的资管理财计划还可作PPP基金的优先级LP。
信托公司
信托资产规模过去几年的突飞猛进,得益于针对地方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基础产业信托计划的广泛应用。如今,信托机构在PPP业务中却处于相对尴尬位置,既不如银行贷款成本低,能够成为PPP项目债务融资主渠道,又不像真正的基础设施基金能提供PPP项目股权资本,甚至比不上券商可以承销发行项目收益债。但是,信托还是可以在两方面对接PPP业务,其一是做PPP项目过桥性融资,以名股实债、高息债或夹层融资形式介入,对应风险较高的PPP建设期;其二是发起和管理信托计划,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优先级投资人。
保险机构
按理说,保险资金“安(全)、大(额)、长(久期)”的特点,本应是基础设施PPP项目最佳资金来源。然而囿于现行监管政策和项目交易结构特点,险资参与PPP业务的对接点还比较有限。
在资产端,专项债权计划可以为大型PPP项目解决部分债务融资;通过保险资管公司等渠道,险资成为PPP基金的优先级LP是很有前景的资产配置方向。在负债端,保险公司开发信用险种,为某些付费PPP项目的履约风险和PPP项目建筑工程险、财产险、营业中断险等承保,可增加PPP项目结构设计的灵活性,促进项目风险合理分担和转移。
我们预计,随着保险监管政策的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将更为灵活,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险资参与PPP基金的长期投资将成为现实。
券商资管
金融机构中,券商在PPP介入深度不太可能超过银行、私募基金和信托,其发力点主要在地方债、项目收益债、ABS等固收类产品,资管计划及PPP项目并购财顾业务上寻找机会。
基金资管
在所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中,与PPP关联最密切、对PPP项目影响控制潜力最大的,应该是基金等资管业务。此处所言基金,并非公募的证券投资基金,也非投资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PE——他们都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匹配PPP,而是少见的基础设施基金(Infrastructure Fund)!
基础设施基金作为一种另类投资,以股权、债权及夹层融资等工具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比如PPP项目公司),提供基金投资人一种低风险、中等收益、长期限的类固定收益,特别适合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养老金、个人/家族信托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人作为投资组合中的另类投资配置。
基础设施基金若专门投资PPP项目,可称PPP基金,适合与承包商、行业运营商等组成投资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投资运营。
此外,PPP项目开发基金更多属于一种政策工具,为PPP项目准备和开发阶段,提供可循环使用的项目开发费用垫资,以引导、鼓励和促进某类别、区域或时期的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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