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金融体制?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并提出了今年的工作建议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金融体制。
(一)推进金融企业。一是继续深化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切实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深化开发银行商业化。推动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厘清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的边界。深化邮政储蓄银行,增强支农和服务小微企业功能。三是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经营管理重心下沉,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继续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资本市场对“三农”的支持,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体系。四是做实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支持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完善财税、担保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五是继续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
(二)加快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一是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债、公司债跨市场交叉挂牌。有序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择机推出转融券业务试点。二是扩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继续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探索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三是完善股指期货制度安排,推进落实原油、国债期货市场建设,研究铁矿石、碳排放权等新的交易品种。四是积极培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业务。做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交强险制度,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五是积极推进黄金产品创新和利率、汇率、信用衍生产品等发展。六是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化区域性金融试点。
(三)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一是逐步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用好利率浮动定价权,提高风险定价能力。二是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不断提高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基准性。三是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继续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四)改进和加强金融监管。一是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评价体系,完善压力测试、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等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加强逆周期监管。坚持动态资本充足率要求,强化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风险监管和信贷违约风险监管,防止不良贷款大幅反弹。密切监测各类理财产品等表外业务风险,严防各种形式的影子银行、民间融资风险传递。三是继续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借壳上市条件,稳妥实施退市制度。强化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机制,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健全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完善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及时化解集中退保、资金运用等风险隐患。五是抓好外汇重点主体监管,继续坚持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加大对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打击力度。六是重点监测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企业相互拖欠资金、民间借贷、房地产等风险隐患,做好应对预案。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综合经营等的监管,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监测。七是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五)有序推动金融对外开放。一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动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充分发挥境外项目贷款在人民币“走出去”中的作用。二是逐步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投资额度,积极做好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试点准备。支持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三是扩大双边本币互换规模,支持有关将人民币纳入国际储备,巩固与境外央行、监管机构的合作。推进金砖开发银行和储备库建设等国际合作。四是深化与港澳台金融合作。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巩固和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深化粤港澳金融业在市场、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合作,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五是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利用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参与经济金融政策协调和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推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公式和治理结构。
(六)继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实施好《征信业管理条例》,适时出台《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争取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二是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上线工作,推进跨境支付清算系统(CIPS)建设,保障各类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金融IC卡普及推广,推进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进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按季度发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配合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四是加强征信管理与服务。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五是全面推行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
2013年是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风险和困难较多的一年。深化金融体制,对推动金融发展方式转变,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防范金融风险,都十分重要。要针对突出问题和矛盾,不失时机地推进各项金融,保持金融高效稳健运行,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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