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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典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中虚开税款数额认定

信源:华税2016-02-09【税务法规】 人已阅读

【摘要】推荐理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虚开税款数额应当如何认定是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的法律问题之一。由于经济贸易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形复杂繁琐,导致虚开税款数额的认定极容易产生事实不清及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

推荐理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虚开税款数额应当如何认定是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的法律问题之一。由于经济贸易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形复杂繁琐,导致虚开税款数额的认定极容易产生事实不清及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可能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下文笔者结合几类典型交易中涉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详细分析虚开税款数额应当如何认定。

所谓虚开税款数额,是指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即应税货物的计税金额和其适用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往往表现为以下三类情形:

(1)没有货物购销交易而为他人虚开或为自己虚开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或让他人为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交易但是为他人或让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他人(介绍)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货物购销交易但是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践中,上述三类虚开的行为往往重合或加叠在一起,需要针对具体的情形具体认定虚开税款的数额。

1、无真实交易下单向虚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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