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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21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信源:文摘2016-02-09【税务法规】 人已阅读

【摘要】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2.适用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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