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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的选择与筹划
信源:华税律师事务所2016-02-09【税务筹划】 人已阅读
【摘要】 编者按:对于纳税人而言,税率、计税基础、纳税地点、纳税时间、纳税期限的不同,其承担的税负就可能不同,加之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制度本身的局限,都为纳税人通
编者按:对于纳税人而言,税率、计税基础、纳税地点、纳税时间、纳税期限的不同,其承担的税负就可能不同,加之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制度本身的局限,都为纳税人通过调整架构、调节经营行为、降低企业税负提供了筹划空间。本期华税律师将就如何通过纳税地点的选择实现节税进行分析。
税负的大小,由多种因素决定并受现实征管水平的影响,通过改变其中的“变量”则有可能实现税负的下降。现实中,由于区域性税收优惠的存在以及各地实际征管的差异性,在不影响实际经营的前提下,通过改变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则可以实现税负的合法降低。
一、变直接持股为间接持股
一般而言,个投资者持股方式主要包括三种: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包括公司及合伙企业)、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相结合。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而言,直接持股的纳税地点即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通常由其代扣代缴,具体适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率。
如果将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比如在自然人和被投资者企业之家加上一层合伙企业,结果会是如何呢?在税法上,合伙企业在税收上被视为“透明实体”,实行“先分后税”,本质上与直接持股并无实质差异。但是,借助于合伙企业可以实现一个目的,就是将个人的纳税地点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变为合伙企业所在地,若合伙企业设立在低税负地区,在满足税收优惠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个人纳税就可以享受较低的税率。通过公司间接持股也可以实现改变纳税地点的目的,而且相较于合伙企业而言,将持股平台公司作为投资扩张、资本运作的平台,在实现横向、纵向扩张时,对现有实体运营公司架构不会造成冲击,同时,可以积极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降低交易的税负,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有利于资本运作的顺利推进。
二、公司总部地址的选择
从纳税的角度看,不同性质的分支机构,纳税义务不同,税负轻重也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与母公司视为两个主体,其成本、损失、所得全部独立核算,并可以单独享受税收优惠。因而企业可以通过分立,利用新的公司积极争取诸如低税负地区的区域性税收优惠,降低企业(集团)的税负率。
总分公司模式下,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纳税义务上来看,总分公司通常实行汇总纳税,经营亏损可以用其他机构的盈利进行补亏。按照税法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若总分机构适用税率相同,则可以直接计算应纳税总额,然后按照比例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计算各自应纳税额。若各机构适用税率不同,则需要先计算出各自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汇总计算出应纳税总额,然后按照比例在总分机构之间进行分摊。举例来看,如果总公司位于西部大开发地区,并且符合税收优惠相关条件,作为汇总纳税总公司,总机构分摊的50%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税负的降低。
三、进行税收迁移
2014年以来,快速推进工商注册制度,工商注册更加简单、便捷,尤其,2015年10月1日,将取消税务登记制度,公司迁移将更加容易实现。通过迁址,将公司注册地变更到低税负地区,从而适用出台的一系列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也是降低税负的有效方式。但是,华税律师提示,企业在进行迁址前,必须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依据自身条件“对号入座”,符合享受优惠的相关条件,同时,企业应当熟悉变更及注销税务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其中对于申请时限、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发票缴销、后续事项等的具体规定操作办理,避免因操作不规范、不合法导致变更登记无法进行。
总结
无论纳税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都要“趁早”,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此时要作任何筹划都是徒劳,很难避开偷逃税之嫌,因而,华税律师建议,企业应在事前依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税率情况、行业特点等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确定筹划目标,制定筹划方案,进而合法合理的降低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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