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

冀发改运行[2014]1391号-关于加快全省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通知

2014-09-27  星期六 煤炭业
关于加快全省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14〕1391号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加快全省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委,沧州市、秦皇岛市工信局,定州市发展局、商务局,辛集市工信局:今年以来,省就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近期,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会议,就京津冀加快

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

关于加快全省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运行〔2014〕1391号

各设区市发展委,沧州市、秦皇岛市工信局,定州市发展局、商务局,辛集市工信局:

今年以来,省就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近期,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会议,就京津冀加快推进洁净煤替代等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部署要求,加快全省洁净型煤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完成全省今冬明春保供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指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按照2013年全省首批45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设计能力,综合项目建设投产运营情况并征求各市意见,我们对今冬明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洁净型煤保供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保供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洁净型煤推广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二、加快洁净型煤企业验收工作。目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正在组织首批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验收工作。但从调查情况看,一些试产企业验收条件不过硬,使验收工作总体进度迟缓。各地要加大协调力度,督导企业尽快完善验收条件。对已经试产运营的企业要抓紧组织验收,对目前不能达产达量的企业,在提出整改意见的同时,可分期核定生产能力,促其尽快投产。

三、抓紧落实型煤销售价格补贴政策。我省目前民用燃煤(烟煤)价格为450-650元/吨,洁净型煤成本价格为800-900元/吨。为做好型煤推广工作,石家庄、邢台、廊坊、衡水等设区市已相继出台型煤销售价格补贴政策,但仍有部分市和省直管县尚未出台。当前已进入民用煤冬储季节,型煤推广工作迫在眉捷。省领导对此高度关注,但从目前争取情况看,和省财政资金只能对型煤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贴,价格补贴由于需求量巨大,难以落实,只能由市、县解决。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是尚未出台补贴政策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出台型煤销售价格补贴政策,为型煤推广创造有利条件。

四、开展城市主城区及周边散煤销售专项治理工作。各设区市城市主城区、城中村及周边郊区民用、农用燃煤替代是我省今年洁净型煤保供重点,目前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已经展开,散煤销售治理必须同步跟进。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实施方案》(冀气领办〔2014〕72号),组织质监、交通、发改、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严查煤炭交易市场,在重点区域杜绝散煤销售。基层组织也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对已经购买散煤的农户,动员其用型煤替换。

五、加大洁净型煤推介力度。目前社会和百姓对洁净型煤认知程度低、推广使用难度大。各级和相关部门要担负起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职责,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各型煤企业要积极作为,通过印发宣传单、在乡村设立试烧点等形式,加大型煤产品推介力度,让老百姓真正看到好处、得到实惠。

附件:全省今冬明春洁净型煤推广任务一览表

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

2014年9月27日


抄送: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人民,省大气办、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9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