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关于租赁保证金性质的有关问题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本文主要讨论关于租赁保证金收取的时候应该按照哪个基数来计算的问题。
- 有人说是租赁保证金收取的比例基数按照融资额来计算
- 有人说是租赁保证金收取的比例基数按照租赁物的总价值来说计算
- 有人说是租赁保证金收取的比例基数按照租金总额来说计算
从过去操作的业务来看,一般是按照融资额来计算的,但是现在我们认为按照租赁物的总价值来计算收取的比例更为合适。从过去的业务方案的制定角度来看,其实这三种计数基础哪个都可以,通过调节保证金的百分比进而去调节将要预定的收益率。
理念转变是融资租赁业务端去信贷化的第一位
在融资租赁业务端去信贷化的过程中,租赁公司不应把自己的思维总是局限在本金这一概念上。这是理念问题,也是产融结合观念的出发点。
对租赁公司来说,最重要的应当是租赁物,收取租赁保证金也理应是为了租赁物可收回、可维护、可运维。
计算保证金不应当单单是为了保证投资本金、也应当是为了保持租赁物在后续交易、出租或者退出阶段的流通性。
租赁保证金按设备价值收取也有助于经营租赁的发展
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另一种业务模式,客户群体多为非特定类。通用或者有一定流通性的设备在承租人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磨损、破坏,为了后续租赁的完好及持续利用性,需要一定的保证金来确保出租人的物的使用权的可交易性。这个角度来说也是租赁保证金按照租赁物价值收取的出发点。
目前,融资租赁产品几乎全部被信贷化,作为融资租赁行业从业者,为了这个行业健康发展,不被信贷化消灭,强化租赁资产管理、实物管理能力,通过强化资产管理能力,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可靠的资产管理机构、资产提供机构及渠道合作机构,也许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当前形势下需要认真考虑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