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0年以来证监会正式在其官方网站详细公布了各类融资项目在发审委审核过程中被否的具体原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合计公布了约152份不予核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在这些闯关失利的公司中,从财务会计角度来进行分析,被否的主要原因集中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和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关联交易不公允、收入确认政策存在问题、对税收优惠及补贴重大依赖、会计核算不规范、忽视安全生产费计提、中介机构不够勤勉尽责等问题上。
随着证监会新一轮发行体制的推进,新股发行将重新开闸,在本轮新股发行中将特别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对各类中介机构执业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因此回顾过去三年中发行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防范审计风险等具有有一定的指导价值,将更加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慎执业。
二、 被否决的主要原因(财务会计方面)
(一) 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和会计基础薄弱
内部控制问题是审计问题中的重中之重,是制定审计总体策略和执行审计程序的出发点。如果拟发行人的内部控制环境比较薄弱,可能会导致发行审核不能通过。对事务所的启示就是在了解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和完成控制测试时,特别是出具内控报告的执业过程中,应注意识别存在的重大缺陷,及时提醒发行人改进。
比较典型的案例有:
1、2011年12月07日《关于不予核准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你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详细披露了加盟店管理的各项内容,并认为“经过多年发展,针对自营店和加盟店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流程,并在实际管理中严格执行”。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在反馈意见回复中对申报期的收入构成进行了调整,将前次申报材料中的部分加盟店收入调整至批发收入。其中,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