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美国哈佛大学的詹森(Michael C.Jensen)教授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公司财务与收购》一文,文中正式提出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FCF)的概念-企业产生的满足了再投资需要之后剩余的现金流量,这部分现金流量是在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企业资本供应者的最大现金额。
自由现金流量已成为企业价值评估领域使用最广泛、理论最健全的指标,美国证监会更是要求上市公司年报中必须披露这一指标。 关于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有着多种不同的方法,几个较为典型的观点如下:
(1)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科普兰(Tom Copeland)(1990)
(2)自由现金流量=(营业利润+股利收入+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递延所得税增加+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康纳尔(Bradford Cornell)(1993)
(3)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达姆达兰(Aswath Damodaran)(1996)
(4)自由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资本支出+资本支出和其他支出中的随意支出部分——汉克尔(K.S.Hackel)(1996)
达姆达兰还提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企业支付所有营运费用、再投资支出、所得税和净债务支付(即利息、本金支付减发行新债务的净额)后可分配给企业股东的剩余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营业净利润+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在区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基础上: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债权自由现金流量 虽然不同的学者对自由现金流量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他们在对自由现金流量进行解释时都具有相同之处,即都是指在不危及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股东(和债权人)的最大现金额。
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科普兰对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对企业比较适合,即“自由现金流量等于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加上折旧及摊销等非现金支出,再减去追加的营运资本和在厂房设备及其他资产方面的资本支出”。
即: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