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商应当注意保理业务中的寄售

更新于:2015-02-07  星期六已有 人阅读 信源:鲁顺作者:五道口保理学院字数统计:444字

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经常会遇到寄售,典型的就是大型商超、卖场等,那么寄售与销售区别在哪里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销售合同与寄售合同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货款的支付方式。销售合同在卖方方将商品交付买方的时候,即实现物权的转移,买方付款,而寄售合同的货款支付则是在卖方将商品交付代销人以后不能获得货款,而要在代销人实现商品销售以后才能向卖方支付货款的销售方式。

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遇到寄售行为的时候,应当分清买方做为寄售人把货物销售完毕,应收账款已经产生,才能叙做保理业务,不能卖方把货物送达到寄售人那就视为应收账款已经产生。当然保理商如果是银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是不能对寄售叙做保理业务,银行应当注意。对于寄售,其实大家也不能太拘于形式,主要还是看保理商掌控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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