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
首次办理保理业务,需要客户提交保理申请书。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采购商及供货商有关资质资料,负责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要求相关方加盖公章或出具方公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⑴买、卖双方基本情况表(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⑵卖方企业须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简历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⑶卖方提供的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贷款卡复印件及银行打印的《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可去其贷款行或基本户开户行打印),以及银行贷款情况说明;卖方提供近三年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至三级明细,最近三年12月份国地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卖方本年及上年度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所有银行账户)。
⑷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资料收集后,由项目经理牵头组成项目组,分别从公司基本情况、行业背景信息、交易模式等方面,展开了解,设计产品方案,并结合风控部、财务部进行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分析,最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提交授信委员会,由委员会形成最终决议,并结合同业、卖方、买方三方面为项目授信。
3.存续客户不必再提交尽调报告,直接由项目经理提交授信委员会,需要风控部出具意见,最终形成项目授信决议。
4.保理业务(这里只做有追索权的明保理)申请资料:融资性保理、到期保理需要提供保理业务申请书、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全套债权文件。其中,融资性保理,项目经理需要将一份保理预付款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后续放款操作。申请书需要经过项目经理、风控部、财务部的签字确认。
5.全套债权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等。
6.财务部门放款后,项目经理需要建立相关业务台账标明放款金额、放款比例、起息日、到期日、利息、手续费、还款金额、还款日等信息,并进行定期对账催收的工作。
7.买方到期回款后,保理商扣除所有本金和费用将余款打回卖方账户,项目即告完成,并可以开始下一批转让事宜。
8.整个流程,由风控部进行稽核监督,并按照制度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