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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行业研究

  • 王卫明
  • 融资工具
  • 2015-10-13

一、小额贷款定义

(一)国际小额贷款定义

1、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在国外,小额信贷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

2、从国际流行观点定义,小额贷款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口。这些贷款通常是无担保的、小额度的,一般的商业银行都不提供这类金融服务。

3、小额贷款组织按照业务经营的特点,分两类:商业性和福利性,也称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前者更强调小额信贷管理和目标设计中的机构可持续性,以印尼的人民银行为代表;后者则更注重项目队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

(二)小额贷款定义

对小额贷款的定义比较模糊,通常小额贷款机构的信用贷款、一般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小额度信贷等概念都可以称作小额贷款。比如往往可以从额度和服务对象上来定义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可以认为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

具体操作中,各省金融办作为本省内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机构,对小额贷款一般也有定义。如江苏省金融办201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监管政策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80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小额贷款的标准调整为300万元及以下金额。

二、小额贷款行业概况

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5月央行与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算起,发展已步入第七个年头。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经过多年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现已逐步发展成为信贷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效覆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中的盲区,完善了金融生态环境。

作为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尽管并未明确定性为金融机构,但在促进民间资本“阳光化”,扶持小微企业、支持“三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以下以江苏省小额贷款行业为例,对行业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一)行业监管体系

1、行业监管

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08 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凡是省级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2010年1月13日,江苏省人民办公室颁布《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省授权省金融办全面履行全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职责,各市、县(市、区)应授权各地金融办负责属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暂没有设立金融办的地区,要明确具体部门代行金融办监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责任,以构成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

2、金农公司非现场监管

金农公司是由江苏省金融办牵头,于2010年4 月发起成立,江苏省金融办直接监管,主要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综合云服务平台的国有控股企业。根据江苏省金融办《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暂行)》(苏金融办发【2012】52 号)第六条的相关要求,金农公司承担对全省小贷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评分职能;)根据江苏省金融办《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头寸调剂管理暂行办法》(苏金融办发【2011】2 号)第三条的要求,金农公司还负责对全省小贷公司资金头寸调剂系统的管理和调剂业务;另外,金农公司承担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培训功能。

3、产业政策

2007 年,江苏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新农村的倡议,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并出台了《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全国各省之先河。之后、省、市各级陆续出台相应文件与政策,为农村小额贷款工作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驾护航。相应政策汇总如下:

序号

颁布时间

文件名称

相关内容

1

2007.11

 

《江苏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发〔2007142号)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省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

2

2008.5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对包括公司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等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

2009.6

《省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农村金融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2号)

扶持和鼓励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支持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4

2009.11

《江苏省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132号)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断扩大农村小贷公司覆盖面;有序拓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小额公司发展环境。

5

2010.1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就小贷公司的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6

2011.1

《江苏省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8号)

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监管部门、经营范围、业务模式、系统联网、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小贷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运行。

7

201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

 

严格对小贷公司虚假做账、账外经营的查处;严格小贷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股东资质和股本结构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发展规划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严格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管理;建立小贷公司股东特别借款制度;建立联合贷款制度;建立小贷公司评级和分类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苏南地区小贷公司到苏北空白乡镇设立分公司。

8

2012.9

《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60号)

 

严格把关小贷公司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小贷公司业务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小贷公司向股东及关联方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严格控制小贷公司利率水平;进一步强化小贷公司日常监管。

9

2012.9

《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检查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56号)

就小贷公司非现场检查的具体负责单位、频率、信息收集与核实、信息处理与分析、信息反馈与使用、信息归档与管理以及非现场检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10

2013.12

《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监管政策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2号)

适当放宽农贷公司准入条件;调整变更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贷款利率政策,严格规范各类担保业务;鼓励支持农贷公司上市融资;调整完善部分监管评级指标。

11

2014.2

《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上市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48号)

就江苏省内小贷公司上市备案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行业规模

近年来,在各项政策鼓励和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下,小额贷款行业保持较快增速,成为“三农”和中小企业获取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根据《2014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截至2014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94家,贷款余额8811亿元,而2010年末小额贷款公司家数仅为2614家,贷款余额也仅有1975.05亿元,三年半的时间里机构数量增长了221.12%,贷款余额增长了346.12%。与此同时,20146月末行业从业人员数量也超过10万人,达到102,405人,实收资本金额达到7857.27亿元。

2010-20146月小额贷款公司家数与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Snip20151013_1.png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2010-20146月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与贷款余额变动情况:

Snip20151013_2.png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同时,在全国小额贷款行业中,江苏小贷的发展可说是遥遥领先。根据《2014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截至20146月末,江苏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16家,占全国小贷家数的7.34%;实收资本933.30亿元,占全国小贷实收资本总额的11.88%;贷款余额为1147.66亿元,占全国小额贷款余额的13.03%。江苏小贷行业的以上数据在全国所有省份中均名列第一,对比以上数据也可以看出,江苏小贷公司的平均资本规模和贷款规模都要高于全国同业。

江苏省小贷行业的发展与江苏省雄厚的经济基础分不开,同时也与江苏省为小贷行业发展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息息相关。2007年,江苏省全面启动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之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小贷行业的规范发展。2010年,江苏省金融办在率先提出以科技手段辅助监管的工作理念,整合全省小微金融信息资源,筹措搭建了首个省级小额信贷行业综合云服务平台,并组建了国有控股企业——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业是面向全省小贷公司统一提供IT系统支撑、行业培训、业务创新、辅助性风险监测等信息平台服务,引导江苏小贷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同时,江苏金农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行业性服务平台,其信息化平台和后台数据库,向江苏省、市、县各级金融办实时开放,为江苏各级金融办履行监管职能,提供非现场大数据服务。同时,该公司还对信息化平台上的动态数据进行即时分析、研判,撰写分析报告,定期上报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全省金融监管部门由此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掌握全省小贷行业的运行动态。

同时,201212月江苏省金融办牵头推动成立了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创股份”),主要职能是为省内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再担保,为业务创新提供坚实后盾。金创股份成立后,从与金农公司合作开展现金池业务入手,努力寻求与银行机构、担保机构、投行机构等各类机构的业务合作,积极开展业务创新,着力帮助小贷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信用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在引导小贷公司规范经营、促进“三农”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江苏省金融办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体系建设和金农股份、金创股份等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此背景下,经营规范、管理良好的小贷公司有望不断提高市场份额,获得较快的发展。

(三)行业壁垒

1、资金规模

小贷公司是将资金放贷给资金需求方而获取利息收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资产主要为发放贷款及垫款,该部分资金来源主要以股东投资为主。小贷公司受限于只贷不存的业务规则无法吸存民间闲散资金,除股东投资外,还可在一定范围内向银行、股东等借款。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资金规模特别是股东投资直接影响业务及收益规模。

2、资质评级

根据江苏省金融办于20131226日发布的《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AAA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务准入方面可获得较大优势,资质评级是影响农村小贷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3、特殊业务许可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当地金融办及省金融办批准方可设立,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开鑫贷等创新业务还需获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三、小额贷款行业五力模型竞争分析

(一)小额贷款行业对资金需求者的议价能力

小额信贷潜在的小额信贷需求主体主要包括农户、个体经营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等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以外的客户群体。

1、农村金融需求大

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较强的金融抑制,农村正规金融体系还不能满足农户信贷需求,从而存在着严重的"信贷配给"。农户的资金需求巨大,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占有率很低,留下的贷款需求空间非常大。农村非正规借贷很活跃,间接表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空间很大。

2、中小企业资金供给缺乏

中小企业数量巨大,数量呈现出上涨的趋势,融资需求旺盛,但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因素。据调研,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其成立不久时,其注册资本金就发放一空,面临断粮停业的局面,资金往往以较高利率(约16%年利率)发放。这表明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小企业和农户)都不能及时的以正常利率从正规金融体系得到足够融资。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以来的飞速发展,证明了小额信贷市场融资需求压抑已久,且总量很大

3、贷款机会重要性高于贷款利率

目前设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这是对小额信贷客户议价能力的一种保护。但利率市场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实践上来看,对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者来说,能获得贷款的机会比承担高利率更加重要。由于缺乏贷款的抵押品,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这些群体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很难有获得信贷服务的机会。同时,由于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者需要的大部分是短期资金,周转很快,实际承担的利率比收益率要低很多。因此,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者愿意也有能力承担较高的利率水平。因此,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者对贷款产品议价控制能力差,利率议价的主动权掌握在小额信贷机构手中。

因此,小额信贷行业的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非常强。

指标

特点

议价能力

贷款需求者数量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户为主,需求者众多,而这类客户的资金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贷款难。

贷款价格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然而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者来说,能获得贷款的机会比承担高利率更加重要,小额贷款获得机会较难。

 

(二)小额贷款行业对资金供给者的议价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向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借贷,其议价能力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认识:首先,小额贷款公司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很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规模占商业银行业贷款资产规模的比重太少,小额信贷行业并非商业银行业的主要客户;其次,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是主要的投入品,而其他的融资渠道少;最后,作为资金供应方的商业银行业有客户群下移的趋势,挤占小额贷款公司市场的现实威胁。因此:小额贷款供应商对资金供给者的议价能力较弱。

小微贷供应商

特点

议价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

1)主要资金来源于股东资金投入,资金来源限制日益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瓶颈。

 

2)可从两个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

1)银行储蓄客户对利率比较敏感,各家银行吸储竞争较为激烈,客户可以选择的银行较多,甚至还有做多的理财产品和其他的投资渠道取得低风险高收益的回报。

银行议价能力较高,但呈降低趋势

 

2)利率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市场化,银行利率浮动浮动收到管制,不能完全自有定价吸取储户资金。

 

(三)小额信贷行业的潜在进入者的威胁力分析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自2008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异军突起。2011年末,全国各地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达到4282家。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日益增加。

因此,从以上数据来看,新进入小额信贷行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很多,增长速度非常快。但是小额信贷市场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小额信贷的需求巨大,市场需求有较大的增长率,新进入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本不能满足市场融资需求。同时,先进入小额信贷机构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服务质量、产品特色建立品牌认同度,赢得顾客忠诚,使得新进入行业必须面对消费者产品忠诚度的冲击,会减少新进入者的威胁。此外,对小额贷款公司进入行业有一定的限制与监管要求,能缓解新进入者的威胁力。

(四)小额信贷行业的替代品威胁力分析

替代品威胁主要来自农信社、农业发展银行、其他中小银行机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这几类机构有着共同的客户和相似的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在小额信贷行业中,小额贷款公司有着自身的优势,具有产权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开办成本低等。但是最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市场需求推动而形成的,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推行的。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的县域与乡镇是市场选择优化的结果。

指标

特点

威胁大小

替代品类型

农信社、农业发展银行、其他中小银行机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较多

市场份额

1)农信社:市场份额占有最大。占到1/3左右;

较大

 

2)农业银行:历史上,有在农村市场上长期开展业务的客户资源优势,市场份额较大;

 

 

3)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市场份额较小。

 

产品价格

虽然有规定利率最高限,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

较大

(五)小额信贷行业的现有竞争者分析

鉴于小额信贷的市场需求巨大,需求增长较快,尽管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发展相当迅速,也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并不是激烈的。此外,很多省份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县域)经营,有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序竞争。

指标

特点

竞争威胁

竞争数量

小额贷款公司增加迅速,短短几年时间,在2011年底已经达到6080家。

竞争趋于激烈

行业规模增长

2012年,贷款余额为5921.38亿元,同比增长52%

行业增长快

区域竞争情况

不得跨区域(县域)经营,区域之间的竞争较小

(六)小额贷款机构竞争能力总结

通过分析小额贷款行业对需求者、资金供给者、同业竞争、潜在进入者以及替代品等因素的分析可知,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自身明显的优势,虽然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但是就目前来讲,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金融需求远远未得到满足,加上政策的大力扶植,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供给者中具有较好的竞争力。但是同时小额贷款机构也迫切需要摸索出适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保证规模的扩大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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