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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供应链金融及其衍生产品
- 贸易融资
- 2016-02-09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
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一般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在这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恰恰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融资,结果最后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整个供应链出现失衡。“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这一“脐血”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且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还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
一、从企业立场和银行立场理解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涉及金融机构(银行、保险、担保等)、核心企业(一个或多个)、成员企业(供应商、分销商、物流等),资金效率提高的好处在每个参与者都有体现。但理解这一融资模式的立场,对于银行和企业并不相同。
从企业一侧来看,供应链金融是顺应供应链管理而出现的,而前一个概念与上世纪末全球性外包活动密切相关。简而言之,越来越多的配套企业以外包商而非核心企业业务分部的形式出现,固然带来了效率和成本优势,但也导致融资节点相应增多,资金流在供应链内的运行复杂化。站在(核心)企业的角度,供应链金融的是一种系统财务管理方案,目的是简化供应链各个节点参差不齐的融资格局,避免出现意外的资金瓶颈。
从银行一侧来看,供应链不仅是资金流、产品链、信息链,还是一条信用链条,只不过节点之间的信用水平差异较大,并且会相互影响。核心企业不仅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并且融资能力也无可替代,然而纵览这一由核心企业驱动的业务链条,核心企业的强大信用并未充分利用起来,首先外部输入资金集中在核心企业,不能对整个供应链形成最佳分配方案;其次过多资金沉淀在核心企业,也降低了银行的博弈能力和资本收益。要改变这一现状,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对供应链进行信用重估,将外部资金按需合理分配,对于维护供应链信用稳定效果更好。所以银行对供应链金融的解读,其实是优质信用(核心企业)的扩大化和再利用。
二、供应链金融产生的渊源
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市场需求,它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是由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全球性业务外包衍生出供应链管理概念。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板”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分工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价值发现过程,国际银行业也开展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2001年下半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广州和佛山两家分行开始试点存活融资业务(全称为“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年底授信余额即达到20亿元人民币。利用特定化质押下的分次赎货模式,并配合银行承兑汇票的运用,结算和保证金存款合计超过了20亿元。之后,从试点到全系统推广,从自偿性贸易融资、“1+N”供应链融资,到系统提炼供应链金融服务,该行于2006年在银行业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之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各家商业银行,甚至包括四大国有银行都已涉足于此,许多银行也获得了显著的成效。从实践中来看,尽管各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基本类似,但各行从本行的实际出发,从不同的角度来推行供应链金融,并形成了各自的品牌。
四、供应链金融与传统信贷的区别
虽然都是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供应链金融与传统信贷相比,不只是"个性化解决方案"的营销口号,而是在思路、实现模式和管理方法都不同。传统信贷的评估聚焦于单个企业节点,贷款质量基本上由企业经营情况决定。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关键在于链条的稳定性,对于供应链的评价不仅优先,而且更加复杂。譬如供应链节点之间的关系是否"健康",这一超出经营数据之外的因素在供应链金融中至关重要。换句话说,单个节点的信用对供应链的贡献或破坏性,没有节点之间的业务联系重要,因为良好的交易模式加上严格的监控流程可以消化单个节点的信用波动。
在实现模式上,传统信贷评估的是企业综合信用,这一动态指标相对难以掌握,这也是资产支持型融资成为主流的原因。但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交易确定性和资金封闭性,要求资金与交易、运输、货物出售严格对应,对供应链信息流的掌控程度,决定了供应链金融方案的可行性。传统信贷依赖报表和货权,在供应链金融中还要加上动态信息,因为风险已经从单一节点沿着供应链上移。
与一对一的传统信贷相比,供应链金融还附加了核心企业这一变数,其配合意愿、对成员企业的约束力也是影响供应链质量的重要指标。换句话说,既然供应链金融集成了整个链条的信用,那么单一节点的风险也会因此更复杂。
从客户群体来看,传统信贷更注重资产价值,对于所在行业的特征没有严格要求。比较而言,供应链金融对行业运行模式的要求更苛刻。按照供应链的稳定性、产品市场需求的更新进度、核心企业的约束力度,以及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健康"程度大不相同,现阶段供应链金融的推广应该分阶段进行。
五、供应链金融的好处
“供应链金融”发展迅猛,原因在于其“既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能延伸银行的纵深服务”的双赢效果。
第一,企业融资新渠道
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理念和技术瓶颈提供了解决方案,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不再可望而不可及。对于很多大型企业财务执行官而言,供应链金融作为融资的新渠道,不仅有助于弥补被银行压缩的传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而且通过上下游企业引入融资便利,自己的流动资金需求水平持续下降。
第二,银行开源新通路
供应链金融提供了一个切入和稳定高端客户的新渠道,通过面向供应链系统成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核心企业被“绑定”在提供服务的银行。
“通过供应链金融,银行不仅跟单一的企业打交道,还跟整个供应链打交道,掌握的信息比较完整、及时,银行信贷风险也少得多。”在供应链金融这种服务及风险考量模式下,由于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会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到银行的服务范围。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就可以不只针对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风险评估,而是对这笔业务进行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
第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供应链金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突出,借助“团购”式的开发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收益-成本比得以改善,并表现出明显的规模经济。
第四,供应链金融实现多流合一
供应链金融很好的实现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
六、供应链金融产品介绍
(一)深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系列产品简介
深圳发展银行是最全面最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无论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任何环节,深圳发展银行都有融资解决方案,丰富的贸易融资产品可以全方位地满足广大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的贸易融资需求。深圳发展银行的“1+n”供应链服务方案,渗透到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产、购、销各个环节,操作品种涉及粮食、汽车、有色、钢材、煤炭、矿石、油品、木材、化工等行业。这种融资方案既包括对供应链单个企业的融资,也包括该企业与上游卖家或下游买家的段落供应链的融资安排,更可覆盖整个“供—产—销”链条提供整体供应链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深圳发展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分为三大类:预付类融资、存货类融资和应收类融资。
预付类融资
主要包括:先票后货标准模式、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模式、未来货权质押开证模式(国际信用证、信用证)、商票保贴等
1、先票后货标准模式
先票后货标准模式是一种授信项下对未来货权的监管和质押模式,由银行先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商票保贴函、信用证等等),并对整个采购过程实施封闭运作,严格控制在途货物单据,当授信资金项下的货物到达后,形成现货抵(质)押。
先票后货标准模式主要适用于现有库存不足的经销商,主要解决企业预付款和在途货物的资金压力。
2、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模式
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模式与先票后货标准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厂商见银行指令发货,货物无须抵(质)押,直接发送给经销商,减少中间仓储环节,加快周转速度。
3、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模式
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模式是指利用信用证的有条件付款特征和其它相关措施控制未来货权的模式,在货物到达之前以提单等物权凭证作为质押标的,待货物到后转为现货抵(质)押。
国际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模式主要解决进出口企业因自身规模实力限制或缺乏担保而出现的融资困难。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模式主要解决上游企业的实力较弱和陌生交易资信不透明问题,引入银行公信力,促进交易完成。
存货类融资
主要包括:现货抵(质)押模式、标准仓单质押模式、非标准仓单质押模式等
1、现货抵(质)押模式
现货抵(质)押模式是指受信客户先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进行抵(质)押,银行经审核确定抵(质)押物所有权明确、数量或价值充足、抵(质)押手续有效后,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业务。要求受信企业在监管仓库保有一定的最低库存量,入库自由;实际库存量如果高于最低存量,多余部分可以自由出库;最低存量临界点以下的货物出库,必须补足相应的保证金。
现货抵(质)押模式适用于正常经营情况下保有一定的存货量的企业,主要解决企业库存所占用的资金。
2、标准仓单质押模式
标准仓单质押模式是指以期货交割仓库出具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银行融资的业务。
该模式适用于棉花、大豆、有色金属等期货交易所认可的大宗商品经销商。
3、非标准仓单质押模式
非标准仓单质押模式是指以具备出单资格的仓储公司出具的非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银行融资的业务。
应收类融资
主要包括:保理、池融资、信用保险项下保理、出口双保理、离在岸联动出口保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等
1、保理业务
保理指我行受让卖方因向另一同在的买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该业务主要解决企业应收帐款问题。
2、池融资业务
池融资是深圳发展银行首创的融资理念,具体应用是将企业日常、琐碎、零散、小额的应收款、背书商业汇票、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单据等积聚起来,转让给深发展,深发展为企业建立相应的应收账款“池”,并根据“池”容量为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企业可随需而取,将零散应收账款快速变现。
深发展“池融资”业务包括出口发票池融资、票据池融资、保理池融资、出口退税池融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五大业务内容,全面系统地为盘活企业应收款、融通资金链构筑了多维通道。
3、离在岸联动出口保理业务
离在岸联动出口保理业务秉承了我行供应链金融的理念,把在岸到离岸再到海外用户这条供应链整个纳入服务范围,以全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为基础,为离岸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为在岸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
4、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保理是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创新应用,其产品功能是,在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银行的基础上,银行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据了解,此产品将使融资租赁市场的各参与方同时受益,是深发展基于融资租赁行业而针对性研发的全新金融服务模式。
5、保理业务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保理业务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在保理业务项下,若企业交易采用先赊销后支付商业汇票方式结算,深发展可以“赊销账期 商业汇票期限”作为卖方企业的账期,给予企业更长的融资期限。在取得商业汇票后,深发展还能为卖方企业提供方便灵活的处理,企业既可以选择到深发展办理票据贴现,并以贴现款项归还银行融资;也可以将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深发展,由深发展进行到期托收,并以托收款项来归还融资。
6、信用保险项下保理业务
信用保险项下保理是指卖方企业在投保信用保险的前提下,我行受让其因向另一同在的买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交通银行供应链产品介绍
经销商供应链金融产品
1、保兑仓
产品概述:是指生产厂商、经销商和交行三方进行合作,交行为经销商向生产厂商购买货物提供授信支持,并根据经销商提前还款或补存提货保证金的状况开具提货通知书通知生产厂家发货,生产厂家凭提货通知书向经销商发货的一项金融服务。
2、厂商银
产品概述:是指生产厂商、经销商和交行三方进行合作,由交行为经销商向生产厂商购买货物提供授信支持,同时经销商将所购买的货物质押给交行,交行指定监管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并根据经销商提前还款或补存提货保证金(或货物)的状况通知监管公司释放相应金额质押货物的一种金融服务。
3、动产质押
产品概述:是指借款人以其所有的动产质押给交行作为授信担保,交行指定监管公司对该质押动产进行监管,以贷款、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融资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采购货物所需资金的金融服务。
供应商供应链金融产品
1、银票保贴
产品概述:是指核心企业、供应商和交行三方进行合作,由交行为核心企业开具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对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的金融服务。
2、商票保贴
产品概述:是指核心企业、供应商和交行三方进行合作,由交行承诺将核心企业开具的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的金融服务。
3、保理
产品概述:是指交行应供应商(卖方)申请,受让其在贸易中以赊销方式向核心企业(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保理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4、信用证
产品概述:是指供应商、供应商所在地交行(协办行)、生产厂商、生产厂商所在地交行(主办行)四方合作,由主办行为核心企业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提供开立信用证的授信支持,同时供应商将上述信用证提交当地协办行申请贸易融资,如信用证议付的一种金融服务。
5、动产质押
类似经销商动产质押产品
终端用户供应链金融产品
1、法人按揭
产品概述:交行供应链项下的法人按揭贷款是指交行向购买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等产品的法人企业发放的分期偿还的担保贷款,用于定向支付货款。
2、个人按揭
产品概述:交行供应链项下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指交行向购买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等产品的自然人发放的分期偿还的担保贷款,用于定向支付货款。
3、应收租金保理
产品概述:交行作为保理银行为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当承租人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应付租金时,由租赁公司对转让的应收租金承担回购责任。
4、买方信贷
产品概述:是指交行为购买生产厂商所生产或销售的成套设备且符合交行贷款条件的法人借款人发放专项贷款,用于定向支付货款。
(三)地方性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简介
供应环节
1、应收帐款质押
以向优质的核心企业供货形成的应收帐款作为质押,向银行获得授信支持的一种信用业务。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是指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资金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商业承兑汇票:依据购销双方合法的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承兑人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而签发的商业汇票)
3、保证金质押贷款
作为供货的一种条件,以向核心企业交存一定的保证金作为质押,向银行获得授信支持的一种信用业务。
4、商业发票贴现
商业发票主要指贸易发票,即卖方出具给买方的一份债权单据,其上列明所发运货物的详情以及买方应付的金额。
5、超短期应收款质押贷款
面向购销渠道稳定、且买卖双方为长期合作伙伴的中小企业的卖方客户(供应商)发放的,以超短期应收帐款作为质押,且买方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超短期应收帐款帐龄在60天以内,质押率不超过50%,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保理
是指卖方即申请人在采用赊销等信用方式向买方(债务人、付款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以应收帐款为基础,卖方将应收帐款或相关权利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的集贸易融资、应收帐款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的种类分为两种: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
生产环节
1、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企业为解决客户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存在需求而向银行获得融资支持的一种信用业务。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2、采购支付保证项下供应商短期融资
是指采购供应商向本行申请的专项用于《采购合同》中规定商品生产和收购的人民币短期融资业务。
3、卖方信贷
生产大型适销、技术先进设备的企业,因用延期分次收款方式销售产品,向银行申请的专项贷款。
4、项目贷款承诺(意向)
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在客户的项目已经正式立项和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在项目符合银行信贷投向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客户承诺在一定有效期内提供一定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用于指定项目建设的一种表外业务。
5、仓单质押贷款
是指客户以其合法所有仓单质押,银行据此给予授信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一种信用业务。
6、工业厂房抵押贷款
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自用标准厂房(现房和期房)为抵押物的贷款。标准厂房是指在经济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内按照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配套齐全、企业可直接入驻,并由投资者对外经营的工业用房。
7、生产设备抵押贷款
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的贷款。作为抵押的生产设备是指在经济开发区或工业产业园内按照标准及行业要求由正规渠道购入,并由投资者运用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的大型生产设备。
8、动产抵押
是指客户以其合法所有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产进行抵押,银行据此给予授信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一种信用业务。
销售环节
1、核心企业担保贷款
银行为赊销核心企业产品的借款人提供授信支持,并由核心企业进行担保的一种信用业务。
2、设备按揭贷款
银行为购买在银行进行了设备按揭授信企业的产品的企业法人提供设备分期付款业务。该产品既适合于借款人满足融资的需要,也适用于设备生产商用于销售的需要。
3、货物采购封闭管理融资
指由银行对特许经销商开出的以信誉优良的生产厂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生产厂商承诺按银行开出的票面金额在指定的发货期内向指定收货人、收货地点发货,在货物未到指定仓库前,由厂商进行担保,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对经销商未销售货物予以保价。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后按仓单质押或动产质押方式管理。
4、保兑仓
指客户以其合法所有且符合规定的动产(仓单)质押,银行据此给予授信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一种业务。动产(仓单)项下信用业务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等。
5、买方信贷
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购买银行指定生产厂家的大型成套设备而发放的专项贷款。
七、供应链金融实施中的要点和问题
供应链金融实现模型可以简化为确定"1 N"中的"N",即核心企业。在不同的场合下,这可能演变为"N N",即核心企业不只一个。或者演变为"1 1",即大型企业之间直接交易。譬如在煤炭钢铁产业链中,上述三种模型都可能出现。只要目的是基于核心企业的批发营销,那么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就是解决方案的重点。由于目前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种类较多,核心企业的特点也各不相同,除了汽车、钢铁等供应链管理较完善的行业,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要点和难点。
以常见的经销商-供应商网络模式为例,这一链条节点之间关系较紧密,但交易中的灰色部分也较多,核心企业的约束意识和配合意愿是关键。由于银行不完全具备监管质押物的条件(尽管意愿很强烈),银行-物流合作模式中第三方物流的专业能力就非常重要。2011年8月深发展(000001,股吧)与中铁现代物流进行系统对接,就是物流金融合作的代表性案例,其亮点是采用了双方认可的统一商品编码。如果是银行与交易所合作的仓单融资,交易所(交易市场)对会员资金流的把握就是重点。在农产品这个特殊市场,一些地区的核心企业可能从交易市场转移到供销公司。对于那些核心企业不只一个的情况,即"N 1 N",多个核心企业的信息交换和协调是要点,譬如处于煤矿和钢厂之间的焦煤经销商。
国外供应链金融是在工业化完成的背景下开展的,而是工业化与金融服务同时进行,这意味着难点和问题相对更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约束不够,即供应链不够健康和稳定。特别是在银行与物流企业的合作中,企业诚信是一个障碍。在更多的情况下,供应链之间的节点关系较为松散,掌握信息流和资金流难度很大。如果终端存在大型商超等核心企业,信息系统对接较容易,否则要动态监管下游交易首先就有技术障碍。
供应链金融虽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个企业的信用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操作风险,因为掌握系统远比掌握企业困难,风险总是从最薄弱之处寻找出口。换句话说,尽管供应链金融可以屏蔽、消化部分信用风险,但可能导致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之间的转换。核心企业以何种标准打造供应链,以及核心企业对于供应链金融与自身利益的关系评价,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配合的主动性。如果银行仍然按照传统模式来防范操作风险,很可能无法适应新的信用捆绑格局,这要求方案设计者对供应链的可靠性准确评估。
核心企业既然是供应链金融的基石,必然也是左右供应链信用的最大砝码。虽然在信用评估中核心企业的风险权重未必最大,但就小概率事件发生后的破坏性来看,对核心企业信用变化应该有预案,这一点在"十二五"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尤其必要。以钢铁这一供应链相对完善的行业为例,目前全行业正处于思考收缩策略甚至退出渠道的关口,金融机构也必须同步抉择。如果仍以表面现象来判断供应链稳定性,有可能忽略了大型钢厂这一盲点,导致供应链金融方案一开始就有内部薄弱点。
尽管在供应链金融中交易的真实性有一定保障,但许多行业的业务流程并不完全透明,方案设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这固然是体现金融创新能力的机会,但个性化方案不免对银行管理能力提出更大挑战,风险方案机制也难以标准化,这是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此外,要在原本粗放的行业系统内实行封闭监控和信用捆绑,法律层面也需要突破,否则立法空白处就是未来争议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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