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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贸易融资五大途径,优劣对比、案例解析
- 贸易融资
- 2016-02-09
途径一:信用证融资
信用证融资是出口商可以考虑的融资方式之一。目前,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仍是主要方式之一。对于出口商而言,可以利用信用证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以获得融资。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可以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同时,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但不足之处在于,这种方式要求贸易方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行。未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订单无法申请。
范例产品:银行“打包贷款”
这种产品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属专项贷款,贸易背景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该产品需申请人(出口商)为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拥有贷款卡;拥有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且在银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该业务是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国外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贸易情况介绍;正本信用证。
途径二:订单融资
所谓订单融资是指,企业凭信用良好的买方产品订单,在技术成熟、生产能力有保障并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下,由银行提供专项贷款,供企业购买材料组织生产,企业在收到货款后立即偿还贷款的业务。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企业只要手里有订单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不足之处在于企业一般需要能够提供担保。
范例产品:工商银行“订单融资”
这种产品是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凭借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向工商银行提出申请,工商银行以该订单或合同项下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为出口企业提供短期融资。
出口企业仅需凭借出口商单方面提供的国外采购商的订单,即可向工商银行申请融资,在出货前提前获得融资款项,帮助企业及时按照贸易订单合同规定发货收款,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但办理此项业务时,出口企业与贸易伙伴应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至少保持两年的合作记录并履约情况良好,且不得为关联企业。
业务流程:
1.出口商首次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项下订单融资业务时,应与工商银行签订《国际贸易项下订单融资总协议》。
2.在申请办理每笔业务时,应逐笔提交订单融资业务申请书;国外采购商的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工商银行在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条件,可以发放贷款。
4.出口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到期还款。
途径三: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是银行基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针对其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和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开展的融资服务。核心企业的优质信誉能够使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贷风险系数。核心企业通过银行的帮助,能够做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充分整合;供应商和经销商则可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供应链融核心是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基于这种稳定的买卖关系,银行可以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或下游经销商提供融资,不仅能帮助企业缩短应收、应付账款周期,而且能够企业所需付出的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更重要的是,该方法比较适合中小企业。
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金融机构对于企业的审查较为复杂,由于要考察整个供应链,所以需要一定时间。
范例产品:渣打银行供应链融资
渣打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方案主要是针对跨国企业或大型本土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这些企业自身规模可能并不大,其中很多都是中小企业,但他们与大型企业有稳定、长期的供应关系,处于供应链链条的两端。供应链融资方案大致分为两种:供应商融资和经销商融资。
供应商融资可以使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获得融资,而且通常融资条件更为优惠。当然,买方也可以借此向供应商要求更好的采购价或更长的付款帐期。渣打银行已经将单纯的装运后融资延伸至装运前融资,银行可以凭核心企业下的订单向其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其原料采购和生产活动。一旦核心企业的供应商将生产的成品装运后,随着信贷的风险减小,融资利率也会相应调低。
相对而言,经销商融资最大的突破在于银行评估信贷风险的方式。传统上,银行在信贷评估中主要靠分析财务报表来认定客户的财务状况。如果银行对客户的财务报表不甚满意,就会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或抵押。在经销商融资中,信贷评估的方式截然不同。银行首先考虑的是企业产品是否畅销,这通常体现在市场份额上。如果产品在市场中具有领先地位、所在行业门槛较高、核心企业具有完备的经销商渠道管理体系,那么渣打银行便可据此向核心企业直接付款,进而缩短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
业务流程:
1.核心企业向渣打银行提供相关的信息——大概3天
2.渣打银行对核心企业进行额度申请和审批——大概2周
3.渣打银行同核心企业签署相关文件——大概3天
4.渣打银行联系被推荐的供应商/经销商搜集相关信息——大概3天
5.渣打银行对供应商/经销商进行内部审批——大概1周
6.渣打银行同供应商和经销商签署银行融资函——大概3天
7.渣打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经销商的信息在内部系统进行设置——大概3天
8.供应商/经销商可以在上述环节完成后提交融资申请并可以在次日获得资金。
业务提示:
渣打银行将收取网上银行(Straight2Bank)的开户费(如果需要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在交易层面渣打银行将收取贴现费用和佣金。
同时,核心企业需要提交对核心企业产品,行业,市场占有率的相关信息;财务报表(年营业额,利润等);主要的竞争对手;核心企业的采购和销售的组织框架;供应商/经销商的信息-希望加入供应链融资计划的供应商/经销商的数量,地址,合作年期。
供应商/经销商需要提交供应商/经销商财务报表(年营业额,利润等);与核心企业合作合作年期;在其他银行的授信额度;在其他银行的供应链融资计划情况;生产产品的描述;偿还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过去两年的所得税申报表附件;注册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04
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业主)即期支付出口商(承包商)商务合同款,促进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出口买方信贷主要用于支持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以及能带动设备、施工机具、材料、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对外工程承包项目。
这种产品的优点在于贷款期限较长,利率较为优惠。
不足在于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口商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而这种资格一般需要授权机构认定。
范例产品:进出口银行买方信贷业务
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买方信贷,要求借款人为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业主)、金融机构、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授权的机构。出口商(承包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并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
申请出口买方信贷要求借款人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商务合同金额在200万美元以上,出口项目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出口产品的成分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带动设备、施工机具、材料、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出口和劳务输出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借款人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险;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业务流程:
1.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借款申请书;(二)商务合同草本、意向书或招投标文件;(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四)必要的有权审批机关及项目所在国批准文件;(五)借款人、保证人、进口商(业主)、出口商(承包商)的资信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保证人(机构除外)的财务报表;(六)申请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的,需提供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七)采取抵(质)押方式的,需提交权属证明文件和必要的价值评估报告;(八)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进出口银行按规定程序审查借款申请材料,议定信贷条件,完成贷款审批程序。对于大型工程承包项目、生产型项目或结构较为复杂的项目,必要时可外聘人员或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和尽职调查。
3.贷款批准后,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等法律文件,落实担保措施,办理有关担保和权益转让手续。贷款协议生效且规定的提款条件满足后,进出口银行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放款程序发放贷款。借款人须根据贷款协议规定按时支付有关费用、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流程
1.出口商和进口商双方签订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美元。
2.进出口银行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不高于商务合同金额的85%,船舶项目不高于80%。
3.视项目情况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或采取综合担保措施保证贷款安全。
4.视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或政治险保险。
5.借款人预付款金额不能低于商务合同总金额的15%,船舶项目不低于20%。
6.出口商根据合同规定发放货物。
7.进出口银行依据贷款协议的相关规定发放贷款。
8.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每半年偿还一次贷款本息及费用。
业务提示:
1.贷款货币一般为美元或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其他外币。进出口银行也可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
2.对出口船舶提供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对其他出口项目和工程承包项目提供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5%。
3.贷款期限根据项目现金流核定,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至贷款协议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5年。还款期内借款人原则上每半年等额还款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非等额还款方式。
4.外币贷款利率按照进出口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可采取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人民币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进出口银行有权收取与贷款相关的管理费、承担费和其他费用。对于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出口信用险的项目,进出口银行有权就未覆盖部分收取风险费。具体费率标准按照进出口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05
信用保险融资
信用保险贸易融资是指销售商在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信用保险机构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这种产品的优点在于它是一种信用授信方式,出口商一般无需提供担保即可获得融资。可灵活选择融资币种。融资货币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便于企业选择适当货币,以避免汇率风险。通俗地讲,货物出运后,由于存在一定的账期,出口企业必须到应收汇日才能收回货款,这样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占压,延长出口周期。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出口收汇得到保障,银行就可以为货物出运后形成的应收账款提供贸易融资,提前将应收款变现,企业就可以将其用于采购原材料、安排生产和下一次出运。
不足之处在于,企业必须先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范例产品: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
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是指销售商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我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其中,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是银行针对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险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押汇和人民币贷款等,它是解决出口企业资金需求、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有效途径。
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申请限额,并与银行签署《赔款权益转让授权协议》,装运货物、向信保公司申报、缴纳保费,银行给予出口商短期本外币贷款。出口商可以就单笔出口业务申请出口保险项下的押汇或人民币贷款,也可以先申请授信额度,再在额度内办理押汇或人民币贷款。
业务流程:
1.客户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买方申请信用限额;
2.客户凭保单,限额审批单到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核定融资额度;
3.客户填写“签订《赔款转让授权协议》申请表”,同银行签订《赔款权益转让授权协议》,一并交由信保字盖章;
4.客户出运,到信保申报,缴纳保费;
5.客户凭出口申报单及保费发票及银行所需的相关单证如:出口合同、发票、货运单据、质检单、出口报关单等到银行押汇或贷款;
业务提示: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范围以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为结算方式,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出口合同,付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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