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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租模式的现实借鉴意义-首届租赁宣传月租赁高管系列访谈第二期(上)

發佈時間:2021-04-06 撰文:运营编辑:黄保俊 责任审核:曹达树、陈奥杰、孙雨潇信源 © 融资租赁西湖论坛点击:

首届中国融资租赁宣传月租赁高管访谈活动由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主办,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院)融资租赁研究中心、融资租赁西湖论坛(南沙)研究院承办,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提供学术支持,旨在提升融资租赁行业影响力,帮助融资租赁行业人员直观体会专家、高管的鲜明观点,深入了解行业创新业务模式与发展趋势,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指导和规划参考。

本次访谈对象为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执行理事长程东跃。程东跃先生在融资租赁行业已有近三十年从业经历,曾担任浙江金租总裁,对融资租赁行业和“浙租模式”有深刻理解与研究。程东跃先生在本次访谈中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浙租模式”的深刻内涵,并结合融资租赁现状并对租赁行业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

一、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

陈奥杰:近十年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但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您认为目前融资租赁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程东跃:我认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空壳”、“失联”企业居多。由于金融牌照难以获批,而大量上市公司、民企或国企认为融资租赁公司具备类金融属性,且成立相对容易,因此大量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到2019年底,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达到近12000家。但据银保监会普惠部统计,在近12000家融资租赁公司中“空壳”、“失联”企业占比约72%。但据我估计,实际在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在2000-3000家。这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各界对融资租赁行业的认可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业务模式单一,过度同质化竞争,打价格战,边际收益下滑(或指以“回租”为主流模式的融资租赁公司,以赚取息差为主,且已出现收益空间收窄的趋势),导致两极分化严重。

3、“脱实向虚”,偏离了融资租赁的内涵与本源,监管套利等现象严重,对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4、短期行为比较普遍,规模攀比,规模为王,规模出效益现象较为普遍,本人认为,以规模出效益及赚取息差做法,容易发生陷入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经营方向迷乱、人才队伍、决策等方面“陷阱”。

5、过度滥用“名义租赁物”,低值高估,乃至虚构租赁物现象层出不穷。

6、缺乏清晰的发展战略方向和业务定位,“机会主义”行为普遍流行,在“红海”领域厮杀且难以自拔。种种状况的存在不在此一一阐述。

上述现象的存在,必然导致偏离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风险加速集中,缺乏创新动力,期限错配而导致流动性风险,增长乏力,盈利水平下降等。

但上述所说的存在并不是否定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发展及作出的贡献。而当下监管趋严,宏观经济(实体经济)发展下行以及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资产荒现象严重。导致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出现以下特征:行业进入低速发展期;行业的投向集中度提高,一片“红海”;且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影响较大;“踩雷”事件频频发生,风险积聚;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及特征,结合监管新规,可预测,租赁行业进入了调整期。行业已经经历了起步期、恢复期、快速增长期、增长放缓期,而进入目前的调整期,这也是“监管新规”出台的重要背景,这个“调整期”需要多长时间,主要取决于:严监管下的合法合规经营的整顿和回归租赁本源的力度;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力度和进展;存续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的调整的决心和力度。

陈奥杰: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当前的竞争格局是怎么样的?

程东跃:我认为当前竞争格局主要有四大特征:

1、比规模、拼价格,边际收益下滑;

2、陷入资本充足率陷阱。规模上去了,自然杠杆上去了,要再上规模,只能增加资本金,周而复始,则资本充足率、高杠杆始终是一道横亘在我们一大批融资租赁公司在“垒规模”的同时面临的不可规避的难题;

3、过度同质化竞争下的“垒规模”,必然导致在后期发展方向调整,业务结构调整以及转型升级上基本成为空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尾大不掉”;

4、在现行经济、金融政策等环境下,以及在追求“规模为王”的行业环境下,过度同质化竞争必然导致风险积聚。

今后的竞争不是规模、同质化,而是如何走专业化、特色化而形成的差异化竞争格局,谁走得快,走在前面,谁就能抢占行业的制高点,谁就能可持续发展,谁就能在做租赁综合服务商方面改变以往的盈利模式,而获取更高的收益。

陈奥杰:现如今,老一辈租赁人还时常会提及“浙租模式”。“浙租模式”在今时今日是否仍有借鉴学习参考价值?

程东跃:“浙租模式”的成功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简单套用“浙租模式”已不可行。但“浙租模式”是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认可,经国家七部委联合考察认可的经营模式,仍具备较高的借鉴学习价值。在当前融资租赁行业现状及竞争格局下,越来越多租赁人意识到要回归本源,重塑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摆脱以息差为主的同质化竞争泥潭。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大量融资租赁公司开始尝试发展直租业务,开发多元化租赁产品,开展专业化经营。而浙江租赁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以开展直租项目为基础,并在医疗、通信领域开展专业化运营,开创并实践了分成租赁、结构共享租赁等众多创新租赁业务模式,并被业内尊称为“浙租模式”。回顾总结“浙租模式”,无论是对现有融资租赁公司的转型发展,还是对业务创新都极具现实意义。

二、“浙租模式”时代背景与理论基础

陈奥杰:请程总回忆一下,当时“浙租模式”成功的时代背景是什么?

程东跃:我认为“浙租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取得成功,离不开政策背景与经济背景。

一方面,政策支持融资租赁发展,为浙江租赁早期发展壮大提供了大量支持。为了促进融资租赁租赁业发展,加强对融资租赁事业的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经济建设,1992年6月16日省长葛洪升签署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发布了《浙江省融资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省长令中包含多项扶持融资租赁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经财税部门同意,可根据不同租赁物在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和每期应付租金额,进入生产成本,不再重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另外,1997年财政部下发文件,规定融资租赁设备按照融资租赁期限和设备折旧年限孰短原则计提折旧。对于纺织印染企业而言,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机械设备一般2-3年便需要进行更新换代,但是设备使用年限可能长达10年。此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后,一方面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可以实现设备在租赁期限内加速折旧完毕,冲减当期利润,缓交所得税;另一方面,政府也变相为企业提供了大量无息资金,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蓄水养鱼,培植税源。

另一方面,浙江省民营企业活跃,为浙江租赁服务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战略部署的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务院颁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浙江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高度活跃的民营经济体系为浙江租赁提供了大量优质潜在客户,也为“浙租模式”的孕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沃土,也是浙江租赁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基础。

陈奥杰:“浙租模式”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程东跃:“浙租模式”的理论基础在于融资租赁四大本源属性:

1、租赁聚焦的是“融物”,由此而形成的物权是租赁的核心内涵或本质;

2、由物权而衍生出的债权债务关系(承租人在融物的同时实现了融资),表现为租赁的某种金融属性;

3、租赁由融物开始,形成了法律上的所有权(实际意义上的留置或处分权)与经济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的分离,这是租赁属性的法律意义上反映;

4、租赁由融物开始,出租人物权的投入,必然的要求在租赁期租金回笼以及租赁期满后的余值处理上获得回报。因而,租赁具有天然的投资属性。

在理解上述基本属性前提下的各种租赁交易结构与方式可设计的想象空间很大。浙江租赁也在此基础上诞生了众多创新租赁业务模式。不必刻意去谈什么是真租赁、伪租赁。但回租是客观存在的,无需否定,是类信贷或其它什么归纳。欧美及中国在税收上都已明确就是贷款服务。以上所述,就是要清楚认识我们不是什么金融或类金融机构,而就是租赁公司,做的就是租赁服务,做的是综合租赁服务商的增值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