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民营银行法律问题探析
2016-02-09 王立新 吴冬妮 关立峰 金杜律师事务所次阅览
尽管大量民营企业已经通过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实现了参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但由于监管机构一直持审慎态度,民营企业在机构准入的路上仍然步履蹒跚。随着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近年来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民间资本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一问题,陆续发布了多个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文件。2014年3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媒体披露: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并报国务院同意,已确定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下一步银监会将依法对发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再正式提交筹建申请。待第一批试点取得经验,并总结评估后,再逐步推进。[1]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试点名单出台,标志着民营银行正式开闸。首批民营银行名单已经尘埃落定,各地民营企业也密切关注最新动向,积极开展筹备工作,为争取入围第二批、第三批作好准备。因此,如何合法、合规地设立符合现代公司治理架构的民营银行,便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
有鉴于此,我们基于参与的民营银行设立实务及理论研究,撰写本文探讨设立民营银行的法律问题,从的政策法规入手,并延伸至具体的实务问题,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各界更广泛和深入的讨论。
设立民营银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概览
就设立民营银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而论,我们可以分别从宏观的政策文件和微观的操作依据这两个层面进行探讨。
1. 宏观层面的政策文件
宏观层面的政策文件,主要是指为设立民营银行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导的规定。这些文件虽然没有包含设立民营银行的细则或操作指引,但它们是政策的“风向标”,体现了监管机构的观点和态度。根据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我们对宏观层面有关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文件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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