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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分粥与股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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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分粥与股权分配

2016-02-09 风不止次阅览

和尚分粥

Long time ago 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七个可爱的小和尚,西域人称“七个小矮人”。在他们没有邂逅白雪公主之前,他们每日仅能分食一锅粥,然僧多粥少,总有和尚饿肚,于是乎他们在每日“如是我闻”之前总是要先向佛祖抱怨一通。佛祖视之不忍,于是乎降下法旨,命他们以非暴力要合作的方式解决分粥难题。

七人谨遵法旨并拟定由道德第一和智慧第一的老二分粥。初一开始,老二还能够主持公道;但很快发现,经常送老二纯手工小叶紫檀手串的小五和每日盛赞老二舍利弗转世的小三总是能够多分得粥。

于是乎在群情激愤之下,换作了大家轮流主持分粥。但很快发现,他们每周每人除一日能够饱腹以外,其余六日皆是肚皮打鼓。

无奈之下,他们决定组成分粥三人小组委员会和分粥四人监督委员会共同主持分粥。但很快发现,四人监督委员会总是会提出诸多议案,而三人小组委员会又总是会据理力争,于是乎在旷日持久的互相攻讦扯皮之下,每人每日总是只能喝冷粥,拉稀肚,人比黄花瘦。

最后他们痛定思痛,决定轮流值日分粥,但分粥的那人要等到其他人都挑完了之后才许他拿最后的那一碗。Oh, It’s amazing! 在这种分配制度之下,每人每次几乎都分得了一样多的粥。

故事在这里结束了,这个故事或可总结为一句话,即如何通过合理的分配制度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在分粥1.0阶段,和尚们实现了效率但未实现公平;在分粥2.0阶段和尚们实现了公平但未实现效率;惟有在分粥3.0阶段和尚们才最终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

效率一词或歧义不多,但公平一词却内涵颇丰。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公平即正义。先贤哲人们就此已经讨论得非常多了,著名的有亚氏的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以及罗氏的正义两原则等。这个问题显然太过于深刻也太过于广大,余不敢在此妄议,点到为止。而和尚分粥实现的是形式公平还是实质公平呢?

股权分配

现今创业氛围正浓,有痣之士纷纷自主创业。创始人们为激发员工动力、凝聚员工向心力往往喜欢给员工们画一个期权计划的大饼。


员工期权计划可谓是将企业管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法学等领域充分结合在了一起。为何会涉及法学?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公司法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公司可通过库存股实现员工期权计划;但是在公司法实行非授权资本制的(如),公司欲实现员工期权计划则还需另辟蹊径。

如果把员工期权计划看作一锅粥(Pool),那如何将这锅粥合理地分配以达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则可能是每位创业人士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VC/PE领域,投资人们往往会要求被投资公司设立并实行员工期权计划,否则搁置投资。因为投资人们普遍认为员工期权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团结、稳定和发展,这无疑也会为他们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同时,投资人们往往会要求员工期权计划所占的股权比例(如20%)不能摊薄投资人的股权比例,即只能摊薄创始人股东的股权比例。所以很多创始人会发现,在实行员工期权计划以及引进几轮投资人之后,他们已经不再拥有公司的控股权了。

于是乎又会出现如何合理地分配公司股权这锅粥从而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这一问题。而这个问题,创始人们可能需要在创业之初就未雨绸缪,事先权衡好公司控股权与个人财富实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但现实生活总是让人无奈,TO  BE OR NOT TO BE?

余有个律师朋友,人称股权架构师第一人,专事为创业人士提供法律服务。据其介绍,创始人们咨询其很多的一个问题即是如何处理好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这个问题就好像是一杯鸡尾酒,混杂了太多道德、情感、利益、是非等等,余不敢妄言。在这里仅介绍一个在VC/PE领域使用颇多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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