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文/《清华金融评论》 邢缤心】
注册制的推出,不仅牵动着股市的神经,也将改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生态环境”和发展路径。本文将借鉴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经验,探寻注册制的推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影响。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推出已经箭在弦上,发行体制“去行政化”已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最重大、最迫切的任务。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明确提出要“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随后的12月3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证监会按照的要求,已于11月底将注册制方案上报,2015年将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普遍预测,《证券法》修订完成后,注册制在2015年年中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注册制的推出,不仅牵动着股市的神经,也将改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生态环境”和发展路径。因为,无论还是全球范围内,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都是私募股权基金实现退出的最主要方式(应用最广,经济效益最大)。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在发展十分迅猛,甚至出现了“全民PE”的热潮。注册制的推出,将对这个新兴的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借鉴海外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经验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是私募股权基金最为发达的之一,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运作体系;同时,美国也是注册制的实践最为成熟和最有代表性的之一。所以,若要考察注册制的推出将对私募股权基金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美国同行业的现状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的对比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重点在于“私募”和“股权”。“私募”指的是其募集方式,即通过非公开方式,集合特定投资人的资金;“股权”则指的是其投资标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权益类投资,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私募股权基金比较普遍的一种盈利模式(运作方式)是:管理人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若干年后,所投资的企业价值增值,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其上市、被并购或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股权,获利退出,这一过程包括四个环节:“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