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3月2日核发24家企业IPO批文,过会企业共计募集资金额度约230亿元
证监会3月2日核发24家企业IPO批文,共计募集资金额度约230亿元
证监会3月2日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12家(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中小板4家(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8家(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说明书。
注册制推进 “过渡期”新股发行料变奏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注册制一直在推进,并不是只有等方案出台后才开始实施。在注册制方案正式实施之前的“过渡期”,可以期待的举措包括新股发行的进一步市场化。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则建议,先行、修法跟进,这叫交叉推进、两不耽误。2015年注册制,可拆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全面恢复2009年IPO市场化做法;第二步,证券法修订按部就班,证监会与证交所分工依法而定。
董登新还表示,推行注册制不能机械模仿、照搬照抄,我们需要的是合乎国情的注册制,其实质可概括为“市场决定”、“依法治市”。具体地讲,注册制就是要针对现行核准制的主要缺陷对症下药,进行重大。一是对新股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的“背书”,降低了市场主体风险判断与选择,弱化了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责任。二是证监会对新股发行“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不利于市场自我约束机制的培育和形成,甚至造成市场供求扭曲。三是行政干预过多且主观色彩浓,市场主体难以做出稳定、明确的预期,市场主体与监管机构的博弈代替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不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稳定运行。
专家指出,注册制要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好资本市场、发展、稳定的关系。因而,新股发行节奏并不会全面放开,但节奏的加快可能性很大。此外,新股发行审核方面,本届发审委很可能是最后一届,期满之后的新股发行审核工作预计会交给证券交易所。
此前,上交所在其官方网站挂出招聘信息,拟招聘与审核企业上市材料、制定和解释信息披露规则指引等相关的岗位人员,如法律审核、会计审核、行业审核、信息披露会计监管、信息披露行业监管等。此举则被解读为交易所正在准备迎接IPO发审权下放。对于今年6月份起IPO审核下放到交易所的市场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并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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