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叫停合伙制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投资圈内一时间人心惶惶。
“我们从深圳那边得到反馈,这次取消地方税惠,是依据国务院62号文来执行的。也就是说,这次税惠清理是全国性的。”沪上一位PE人士向《金证券》记者直言,尽管目前还没有收到当地的税收政策调整通知,但自己非常担心。“如果真按照35%的累计税率来执行,实在太高了,比现在多出一倍不止。”
据了解,目前地方对股权投资大多都有扶持政策,其中自然人LP(负责出资、不参与管理的有限合伙人)的个税一般都是按照20%来缴纳,加上税收返还,实际税率更低。
深圳率先叫停税惠
近日,一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停止执行地方性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温馨提示》(下简称温馨提示)在朋友圈中疯狂转发。虽然深圳地税局官方网站并未挂出相关内容,但《金证券》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深圳地税局确于今年2月发文取消合伙制PE税收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显示,此次叫停的地方性税惠政策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条,其中个税优惠政策的变化引发关注最多。
在2010年7月9日深圳市下发的《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合伙制PE的出资人(LP),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以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税。
不过,这项优惠并不符合财政部与国税总局2000年出台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