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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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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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2011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时提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交易总金额应如何理解?
答:交易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二、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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