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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金融租赁潮起,多家银行申请牌照

更新于: 2015-01-12  星期一 已有 人阅读 信源:第一财经日报字数统计:2627字

在2014年1月之前,20余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尚无一家由城商行、农商行主发起。但截至目前,由上述银行发起、参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已经达到4家,截至目前已有近10家中小银行申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监管政策放宽不到一年,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主力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经迅速进入爆发期。

  1月7日,上市公司九州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银监会批复,银监会同意在武汉筹建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金融租赁”),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完成筹建工作。《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包括武汉农商行在内,自2014年以来,已有10家中小银行申请发起金融租赁公司,且其中多数已经获得牌照。
  而在2014年1月之前,20余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尚无一家由城商行、农商行主发起。但截至目前,由上述银行发起、参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已经达到4家,截至目前已有近10家中小银行申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金融租赁公司资金回报远高于一般贷款,而且杠杆率更高,且能打通产业链,并能为银行腾出更多信贷空间,加之前景广阔,因此,中小银行竞争申请金融租赁牌照。
  近10家中小银行申请牌照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金融租赁注册资本30亿元,九州通为参股股东,出资4.5亿元,持股比例15%,另外两家发起股东分别为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下称“武汉经发投”)、武汉农商行,分别出资14.7亿元、10.8亿元,持股比例为49%和36%。
  事实上,武汉农商行不过是中小银行申请金融租赁牌照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以来,已有多家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申请发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而部分银行发起的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正式挂牌开业。而在此之前,金融租赁公司尚无一家由城商行、农商行发起。
  “这么多银行申请牌照,其实不是突然现象,而是新一波银行系金融租赁设立浪潮,有的银行之前已经筹备很久,但就是没有机会。”华南某城商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去年初,银监会大规模放开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门槛,农商行、城商行由此获得机会。
  根据公开信息,银监会在2007年第一次放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首批共有工行、建行、交行、招行、民生银行五家获批。2010年,农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第二批获得牌照。但此后三年多时间里,银行系金融租赁获批缓慢,截至2013年底,23家金融租赁公司中,银行系共有12家,平均每年只新增1家。
  进入2014年后,情况明显改观。当年3月,修改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符合条件的五类发起人均可作为发起人,且商业银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均可作为主发起人。
  在此情况下,城商行、农商行的热情被极大激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发现,2014年1月,由北京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北银金融租赁成立后,包括武汉农商行在内,目前,已有上海银行、洛阳银行、哈尔滨银行、徽商银行、重庆农商行、上海农商行、珠江农商行等近10家中小银行申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其中北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哈银金融租赁三家已经开业。
  不同于武汉农商行,在上述金融租赁公司中,不少银行处于控股股东地位。如渝农商金融租赁,重庆农商行持股68%;珠江金融租赁则由广州农商行全资持有,为首家由地方银行独资的金融租赁公司。此外,洛阳银行、徽商银行等,也是作为相应金融租赁公司的主发起人。
  “金融租赁和银行信贷业务有很强的互补性,而且政策又放开了,如果只是参股,对发起银行来说,就没多大意思了。”某大型城商行高层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站在银行的角度,肯定希望对发起的金融租赁公司拥有更多的掌控能力。
  “一石多鸟”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加上城商行中最早介入金融租赁的南京银行,迄今为止,已开业、正在筹建、等候批复的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经达到11家,在银行系中占据半壁江山,而其中已开业的达到4家。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对金融租赁牌照如此看重,除了监管政策放宽,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既有业务的补充作用。
  “除了租金之外,金融租赁还可以收取评估、管理等多种费用,其资金回报比一般贷款要高得多。”上述城商行高层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金融租赁的资产收益率要远高于一般贷款。
  公开数据显示,南京银行参股的江苏金融租赁,截至2013年底注册资本为21.9亿元,总资产为184.78亿元,而同期净利润则达5.02亿元,连续三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均超过3%,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3%,2013年达到15.31%。而在同期,南京银行总资产、净利润分别为4340亿元、44.9亿元,总资产收益率只有前者的30%左右。
  此外,按照现行监管政策,资金杠杆倍数最大为注册资本的12.5倍,杠杆率高于银行,金融租赁可以进行银行间拆借资金,以及发行票据、金融债券、吸收股东存款,等于绕道放大杠杆,做一些“银行做不了和不方便做的事”,这也是金融租赁的优势所在。
  另一方面,租赁行业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广阔的市场前景,对银行极具吸引力。根据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数据,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2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已突破万亿元,达10926.8亿元,而2008年,这一规模尚不足300亿元。
  “通过租赁渠道,企业可以减轻融资压力,而且可以缩短成本摊销期限,尤其是一些高盈利企业,非常愿意走租赁通道。”上述城商行高层人士说,金融租赁行业背后一般都有一个大企业或行业作支撑,如果做好了,可以打通一个行业,未来一段时间,租赁行业仍将处于爆发期。
  而部分银行更是借此推进综合经营。如资产规模位居城商行首位的北京银行,目前已通过主发起或参股方式,拥有公募基金、保险、金融租赁三大业务资格。
  除此之外,通过发起金融租赁公司,相关银行亦可获得一个新的通道。上述华南城商行人士说,通过发起金融租赁公司,银行可以将部分贷款转为租赁,消化存贷比压力,相当于变相增加信贷规模,同时又盘活了资产;特别是具有外资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使用境外资金,大大降低银行自身资金成本。
  “借助租赁这个通道,主发起银行可以减少业务环节,本身就降低了成本,而且还能把原来的贷款收入变成中间业务收入,既提高了资金回报,又优化了收入结构。”该人士说,对于银行来说,可以借此实现“一石多鸟”,而这也是金融租赁被视为影子银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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