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借壳上市法律实务分析
2016-02-09 丁旭 赵伟次阅览
2011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进行了多处修订,对借壳上市的含义与监管规则进行详细界定。本文即旨在对2013年借壳上市案例进行法律实务分析。
一、《重组办法》首次明确界定借壳上市范围
修订后的《重组办法》首次对借壳上市进行了明确界定,即: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交易行为。
为防止上市公司重组通过化整为零规避监管,在界定借壳上市的计算方法上,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
免责声明
- 本网站行业新闻资讯栏目所提供的内容有部分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并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所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更多知识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拓展阅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