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的大政方针政策,各个太阳能企业开始把目标转移到光伏行业的下游电站的开发。本文主要对光伏电站的开发以及建设的流程进行梳理,为企业进行电站的开发提供指引和帮助。
对项目地形及屋顶资源、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间隔核实、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委托有B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2、委托有B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第二阶段:获得项目建设地县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获得县发改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获得县水利局项目的请示。
3、获得县畜牧局项目的请示。
4、委托具有B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
5、获得县城建局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请示。
6、获得县国土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
7、获得县电力公司项目初审意见及电网接入意见。
8、获得县文物局项目选址地面文物调查情况的请示。
9、获得县经贸委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第三阶段:获得项目建设地区级(市)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获得地区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请示。
2、获得地区水利局项目工程选址意见。
3、获得地区畜牧局项目用地查验的意见。
4、获得地区环保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
5、获得地区城建局项目选址的报告。
6、获得地区国土局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
7、获得地区文物局项目用地位置选址的请示。
8、获得地区林业局项目选址情况的报告。
第四阶段:获得自治区(省)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获得自治区(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获得自治区(省)水利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3、获得自治区环保厅(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函
5、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地质灾害评估备案登记表
6、获得自治区(省)文物局项目用地位置选址意见函
7、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土地预审意见
8、获得自治区(省)建设厅选址意见书和选址规划意见
9、获得省电力公司接入电网原则意见的函
10、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
11、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
12、委托有自治区(省)B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申请报告;
13、将项目申请报告提交区发改委能源处,按照能源处的指定委托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申请报告组织评审,并获得评审文件;
14、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省)对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15、获得电力公司接入电网批复文件;
16、委托具有自治区(省)B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20MWp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计;
17、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
1、现场测绘、地勘、勘界、提资设计要求;
2、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上会评审;
3、出施工总图蓝图;
4、各专业进行图纸绘制(结构、土建、电器等等);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代可研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
1、物资招标采购
2、发电区建设工作:
打桩开孔
基础浇筑
支架安装
组件安装
箱变基础建设
汇流箱连接
3、生活区工作:
电缆沟铺设
SVG室建设
4、外围线路建设,对侧站设备安装及对侧站对点对调、省调地调的调度调试等等;
5、所有设备的电缆敷设连接并做实验;
6、保护定值计算、设备的命名;
自治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消缺并闭环);
省电力建设调试所安评、技术监督验收(消缺并闭环);
当地消防大队验收并出具报告;
电网公司验收(消缺并闭环);
电站调试方案(电力公司审核);
(一)、接入系统带电前要需具备的条件
1、发改委核准文件、上网电价文件可研确定文件(或报告)
2、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文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
4、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6、系统主接线图
(二)、升压站返送电流程和具备的条件
1、给省电力公司申请返送电文件。(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2、给交易中心上报接网技术条件。(按照公司接入系统要求及反措要求上报)
3、并网原则协议签订。(与公司营销部签订、地区并网电厂可由营销部授权签订、并上报交易中心)
4、省调下达的调度设备命名及编号。
5、省调下达的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6、与省调、各地调分别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与发电企业所在的地区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发电企业施工用电如何处理,电厂全停期间用电电价及结算方式)(原则上执行当地大宗工业用电电价)
8、线路属自建的应签订《线路运维协议》。(必须有线路运营资质、且必须在相应机构备案、具备线路带电作业、申请线路巡线、停用重合闸、线路消缺等)。
9、具有资质的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检报告》,并形成闭环的报告(报告原件)。(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0、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同时上报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1、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技术监督报告》,同时上报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2、应出具消防部门验收意见。(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3、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将委托地区电力公司现场验收涉网设备及是否按照接入系统文件要求建设和完善设备、装置、满足并网条件,并落实“安评、技术监督”等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并向新疆电力公司交易中心上报具备返送电的验收报告。(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4、交易中心根据上述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组织返送电协调会,并组织各相关部门会签后,下达同意返送电文件。
(三)、机组并网流程或具备的条件
1、工程质检报告
2、安评报告
3、技术监督报告
4、消防验收意见
5、电力公司验收报告
6、针对各检查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7、《供用电合同》(是否有新的变化,若有变化须重新签订)
8、针对上述“四个协议(或合同)、四个报告”,协商确定年度《购售电合同》后。
9、并组织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及时协商确定召开启委会,根据启委会决议,发电企业应上报决议中提出问题的整改。
10、下达同意机组并网文件,安排机组并网工作。
转商业运行
11、给省电力公司申请确认满足电网要求的文件。(火电机组首次并网时间,168小时开始及结束时间)(水电机组首次并网时间,72小时开始及结束时间)(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首次并网时间及240小时结束时间)
12、生产验收交接书(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
13、涉网试验完成并满足电网要求
14、电价批复文件
15、消防验收合格
2013年8月26日,发改委对光伏发电的地区以及补贴政策进行详细的划分,分为一、二、三类地区。光伏电站的开发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以上光伏电站开发和建设流程比较适用于一般大部分地区,因为每个地方可能会有自己当地的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