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政策与法律支持

光伏政策:

  1. 2005年2月颁布《京都议定书》
  2. 2005年推出《可再生能源法》
  3.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4. 2007年推出《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5. 2009年4月推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6. 2009年7月推出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凡已纳入本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且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每瓦补助15-20元
  7. 2010年能源局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积极做好风能、太 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
  8. 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的目标:“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高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9. 2012年8月7日,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根据规划,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估算总计约1.8万亿元,其中太阳能发电2100万千瓦,年发电量250亿千瓦时。

 

免责声明:本站行业新闻资讯栏目所提供的内容有部分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本站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所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