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融资租赁行业,融资租赁中一种典型的债权融资方式,具有融资于融物的特征,是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因为融资租赁它的交易结构灵活,综合成本相对较低,期限比较长的优势,受到长期借款人的青睐。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的主要方式,近几年融资租赁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截止15年底融资租赁企业的总数达到了4508家,融资行业的注册资本金达到了1.5万亿。业务的规模也达到了4.4万亿,这三者的五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90%、56%和45%,非常的快。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融资租赁行业迎来了宝贵的发展的机遇。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业务规模的逐年的增加,包括、企业在内的各主体,对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认识也学习深入,认可也大幅度提升。逐渐形成了健康的良性循环,更多的内容我们在四月份出版的《投资发展报告2016》中发表了一篇专门的融资租赁行业的年度报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下面介绍一下光伏发电行业的现状及趋势。一般而言,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等,目前被市场关注比较长的是光伏发电、风能和新能源汽车。中建投在光伏发电行业一些项目,下面跟大家一起分享对行业的一些看法和一些心得。
光伏发电行业的概况,从2009年出口拉动驱动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到2012年欧美大打贸易战,随着2013年国三条的发布,光伏行业的驱动力转为内需拉动。行业紧需度再度回升,因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银行、租赁、信托等各路资金也持续涌入光伏行业。2015年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2011年到2014年,行业的融资额也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04%,尽管光伏行业发展很快,规模也跃居世界首位,但是企业成本高起、补贴不及时、民营企业融资难,以及现阶段的弃光限电的有些问题困扰着光伏产业,希望能在接下来的分论坛当中能够得到深入的讨论。
我们认为第一是分布式将成为未来光伏发展的主要方向。
尽管短期内的光伏装机容量仍然是以集中式电站为主,但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就地消纳电网调配压力小,尤其可以解决偏远地区用电等优势,将速度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未来有望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第二个趋势,区域分布将逐步从地步地区转移到中东部地区。
随着未来分布式电站的逐步推广,中东部地区有望逐步接近甚至超过西部地区的光伏装机容量。
第三,发展的模式将从粗放式向技术驱动型发展转变。
目前各类资金的积极参与助推了光伏行业的规模扩张。同时光伏行业的成本依旧较高,投资方需要通过加杠杆、扩规模的手段来拉低成本。从技术的长波来看,新能源技术的追赶步伐很快。光伏发电成本与传统能源的差距正在快速的缩小,例如2007年到2015年八年间,光伏组件的市场价值从每瓦36元下降到现在的3.5到3.8元。并网光伏系统,裂变器价格下降超过了86%。业内已经认识到补贴的减少是大趋势,只有持续推动技术进步,光伏行业才可能生存并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据预测到2020年光伏发电价格将再下降50%,届时光伏发现实现与传统能源正面竞争,也成为一种可能。
目前光伏发电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信托、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以及债券融资等等。这些模式也是各有特色,其中融资租赁、银行信贷、产业基金在实际操作当中更为常见。融资租赁目前主要介入的是建设期融资,而进行主要介入的是运营期融资。产业基金则都有一些参与。
有的光伏电站的项目也会同时采用其中的多种方式来进行融资,以满足不同时期不同期限的融资需求。
融资租赁服务于光伏电站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个是通过直租回租的方式为集中电站、分布式电站提供融资服务,既可以覆盖建设期也可以延伸到运营期。
第二种是股债的结合。通过融资租赁与股权的投资的结合可以分享电站的长期收益,但一般在交易结构中提前安排好未来股权退出的方式和对象,一般不会实质性的直接经营电站。
第三种方式是与产业投资基金的结合。投资基金借助与融资租赁的资金来进一步放大杠杆,提高回报水平。租金公司则借助于基金的专业把握和管理经验,两者结合,可以更好地发觉优质项目。
第四种方式是与P2P的结合。在业内虽有实现,但是整体还处于探索阶段,并且它的占比也比较小。这种融资方式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利用信托、公募基金、PE、VC、咨询、科技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共同为新能源产业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解决方案。
第一个风险点,电力消纳的风险。近两年西部地区的弃光限电比较严重,东北西南地区的弃光限电的潜在风险也在逐渐地增加。对此发改委主张远离输送和就地消纳并重,以就地消纳为主,不过这些措施的落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二个风险点,就是发电补贴的不确定性风险。据测算2016年到2020年,平均每年光伏补贴资金需求量达到了762亿元。但是每年可增收的约为600亿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资金。2016年用于太阳能发电的补贴仅为186亿元。可见目前光伏电站的补贴来源是严重不足,短期内也难以得到解决。
第三个风险点,建设成本变动的风险,未来光伏发电设备的成本存在较大的空间。仅组建价格下降带来的光伏电站的成本降幅就可能达到每年的5%到10%左右。新建成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可能大于部分往年已经建成的光伏电站的情况会使得部分投资收益率偏低的存量的电站的流通性及其变现能力下降。
第四个风险点,质量风险。近年来光伏设备企业采取了诸多降低成本的措施,再加上光伏电站的抢装潮给施工企业带来的压力,参与建设的质量参差不齐,电站的风险增加。
第五个风险点,流动性风险。由于补贴的措施滞后,以及西北地区大部分的弃光限电,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出售电站,新建光伏电站的流动性将会减弱。
第六个风险点,建设手续的风险。一些地方将光伏电站项目的审批权下放,鼓励先建先得。使得一些电站可能面临手续不全,影响后期的财政补贴。
以新建电站为例,在考察项目时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第一,在项目规模方面对集中式电站建立一个最低的门槛。同时关注平均年有效利用小时数,对于分布式电站没有硬性的限定。
第二,项目的文件方面,关注有效的发改委的审批备案文件。电网的介入意见、土地预审的意见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核准文件。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严把质量控制风险,我们会关注建设期选址和总包商的资质,尽量选择并网发电一年,以及无质量问题的项目作为运营期的项目的筛选标准。分布式电站主要关注终端用户的资质和信用情况。
在其它方面我们会关注项目所在地两年内是否存在大规模的弃光限电,会优先选择属地消纳,优先考虑通过光伏领跑者计划认证企业的项目等等。比如我们给招商新能源的合作项目,就是非常的成功。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一些案例,除了传统的几个融资方式以外,我们根据资信机构的不同主要介绍三种业务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总包商为电站提供担保。这种模式是总包商为了尽快的回款会充分利用自己对电站的熟悉了解,愿意为电站提供融资担保。在这种模式中我们与电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时将其股权全部进行质押。
第二种模式电站的关联企业的担保。在这种总包商与电站的项目公司是一个关联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就是与电站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也是将股权进行质押。
第三种模式,股权收购承诺及担保。这种方式主要用于潜在投资方,不愿意承担建设期风险。在建成后准备收购电站的这种需求,融资租赁企业与电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其股权进行质押。潜在方与租赁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潜在投资方的承担监理、监管的义务。电站按照约定的标准来建成并网之后对其进行收购并承担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