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更新版)
更新于:
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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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近日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首次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补助范围,规定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将补助1200万元。
此次出台的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包括落户补助、增资补助、融资服务补助、购入本市设备补助及办公用房补助。
政策规定,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补助1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至10亿元的,补助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若当年为济南市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可按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若购入济南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可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5%给予补助。
其他政策原文链接:
济政发[2018]31号-济南市人民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jntzcjj.jinan.gov.cn/art/2018/12/28/art_9690_2775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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