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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1 星期日 / 融资租赁 /
融资租赁行业2014年度报告:融资租赁市场规模超2万亿元
图文介绍
在日前举行的2014融资租赁年会上,发布了由“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所著的《融资租赁行业2014年度报告》。报告称,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融资租赁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和长期波折之后再到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从2007年700亿元左右发展到2013年超过2万亿元,6年间实现了30倍的增长。融资租赁市场规模超2万亿元经过30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繁荣到没落,又从没落走向繁荣,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融资租赁业在诞生之际,支持行业发展的“四大支柱”—法律、监管、税收、会计基本都是空白。此时,融资租赁业呱呱坠地,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行业发展初期的繁荣,在20世纪90年代因为承租企业拖欠租金等违约事件颁发,让整个行业一度濒临绝境。也正是这些灾难性事件的频发,让相关监管部门和从业者认识到改善融资租赁业政策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相关部门和诸多业内专家和从业者的努力及推动下,20世纪末基本确立了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支柱,为融资租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石。
2007年,为应对WTO协定中允许外资银行在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规定,银监会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控股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此外,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加入,开启了融资租赁业的新篇章。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从2007年的700亿元左右发展到2013年的超过2万亿元,6年间实现了30倍的增长。
《2013年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共100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46家,增长79.60%。整个行业注册资金达到304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1850亿元增加1190亿元,增幅为64.30%。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21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15500亿元增加约5500亿元,增长幅度为35.50%。
融资租赁政策环境明显改善
然而,融资租赁业超过2万亿元的市场规模,并没有让这个已进入而立之年的行业为国人所熟知。在,现在谈起融资租赁,绝大多数的人还是一头雾水;当企业需要融资时,也鲜有人会想到融资租赁这种方式。
同时,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也开始暴露,诸如区域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行业规范和标准缺失、行业统计数据不完整、行业政策法规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困扰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进程,也促使从业者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关注并努力推动行业环境的改善。
报告显示,2013年融资租赁行业在监管、法律、税收、会计层面的政策环境都取得了较大的改善。
监管方面。2013年7月,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准人审批的规定,并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统计、后续核查、业务范围等予以规范;9月,商务部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将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全部纳入其中;12月,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3月13日,银监会正式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法律方面。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4年2月发布了最新版《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迸一步改善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环境。税收方面。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废止。2013年12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有形动产租赁的部分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文件废止。新规中,关于一些融资租赁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和调整,核心是调整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政策。
会计方面。一方面是“营改增”政策变化带来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相应变化,另一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14年5月再次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与现行租赁会计准则相比,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取消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划分,要求承租人将无论以何种方式(短期租赁除外)获得的租赁物均纳入资产负债表反映;对于出租人而言,准则引入了“剩余资产”等新概念,在计量方面强调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可能会对全球范围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于2014年初正式成立,结束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30多年尚无统一的全国性协会的局面。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将致力于解决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为企业和以及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搭建平台,收集、整理行业信息和统计数据,研究发布系列行业报告,建立行业信用体系,调解融资租赁企业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的环境建设和政策完善等,无疑对融资租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势头良好
2007年,为应对WTO协定中允许外资银行在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规定,银监会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允许商业银行控股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加入,引领融资租赁行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金融租赁公司数量达到22家(实为23家,2013年下半年成立的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开展业务时间较短,暂未列入统计),注册资本合计739.48亿元。总资产规模达到10125.23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26.78%,其中,融资租赁资产8777.77亿元,占比86.69%;经营租赁资产691.95亿元,占比6.83%。
从总资产规模看,2013年底,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是工银租赁,资产规模超千亿元的还有国银租赁、民生租赁,排名前十的为工银租赁、国银租赁、民生租赁、交银租赁、招银租赁、华融租赁、兴业租赁、建信租赁、昆仑租赁、长城租赁。
从注册资本看,截至2013年底,注册资本金最多的仍然是工银租赁,达到80亿元,并且2013年底其母行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决定对其增资30亿元,增资后工银租赁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10亿元。
从资本充足率看,2013年底,有10家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在10%左右,直逼监管红线,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增资压力。
2013年,金融租赁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141.74亿元,较2012年增长38.620%。按金融租赁公司从业人员2357人来计算,人均创造净利润高达601.36万元。
从风险控制情况看,2013年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有17家公司租金回收率超过99%,不良资产率低于1%;其他公司中租金回收率最低的为95.73%。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稳健融资租赁行业主要由银监会和商务部两个部门监管,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划分,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分为三类: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试点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租赁联盟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共约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长83.2%。其中,金融租赁公司23家,增加3家;内资租赁公司123家,增加43家;外资租赁公司增加较多,达到约880家,增加约420家。截至2013年12月底,整个行业注册资金达到306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1890亿元增加1170忆元,增幅为61.9%。其中,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达到769亿元,内资租赁注册资金达到551亿元,外资租赁注册资本达到1740亿元(美元按1:6.3的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自2004年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经过十余年的试点,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取得了长足发展。
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批准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共11批123家(不包括2013年初被取消试点资格的铁路工程机械租赁中心),内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合计约560亿元。
据租赁联盟统计,截至2013年底,内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551亿元,较2012年底增加187亿元,合同余额约6900亿元,较2012年增长27.8%,业务总量约占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的32.9%:2014年7月,商务部又批准了第12批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29家,至此,内资租赁公司总数达到152家。
根据零壹财经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的统计,l52家内资租赁企业中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有17家,其中,排名前5的分别为天津渤海租赁(000415,股吧)有限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浦航租赁有限公司、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这5家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62.6085亿元、38.3亿元、37.9亿元、37亿元和30亿元。这152家内资租赁试点企业分布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和江苏,其中北京数量最多,达到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