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关于回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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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的条款如下,可以用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和买卖合同中,使用前根据主合同或者买卖合同措辞进行适当修改:

甲方收回租赁物时,租赁物价值是指租赁物当时状况下的快速变现价值、清算价值或类似价值,并以该等价值计算甲方损失。该等价值可参考同类租赁物近期二手市场价格、租赁物原供应商之承诺回购价格等。并甲方有权自行寻找二手租赁物收购厂商或其他愿意购买该租赁物之机构,并取得其报价;若在甲方将该报价单通知乙方7日内,乙方未找到出价更高的收购方,则该报价即为租赁物当时之价值;若乙方找到出价更高的收购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披露收购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由甲方判断收购方出价的真实性;若甲方或乙方暂时无法取得上述报价的,该租赁物价值可根据税法规定年限折旧后的账面价值之30%为基数进行调整确定。甲方收回、处分租赁物时,租赁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之所有已到期未付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收回处分租赁物所发生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时,乙方应就差额部份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处置租赁物所得价款超过前述乙方应付款项总额时,乙方自愿放弃该超出部份价款请求权利。

1.若买方与卖方订有关于租赁物的回购协议的,承租人承诺对该回购协议内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租赁物的取回、租赁物所有权等权利的处分等。并应积极配合买卖双方对该回购协议的履行。
2.当承租人有违反融资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致使回购条件成立的,买方可不经通知承租人即有权授权卖方从承租人处径行取回租赁物,承租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当卖方赴承租人处取回租赁物时,承租人不得有任何阻挠行为并应积极配合,若承租人有任何不配合行为导致卖方有任何损失的应进行全部赔偿。
3.若该回购协议实际履行的,买方、卖方、承租人共同确认该回购协议中回购价款即为回购当时租赁物之价值。
4.若上述回购价款仍不足以弥补买方在相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之损失的,买方仍有权向承租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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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FL 实名认证  版块管理  2020-12-16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购协议书范本

回购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设备的回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和释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另有规定或界定的除外:
本协议: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回购协议书》;
承租人:指依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从甲方租用设备的一方;
设备:指上述合同所约定的有关设备,即租赁物;
租金:指租赁本金和利息。

2.回购范围及标的物

回购标的物是指凡以甲方为买方及出租人、乙方为卖方、使用人为承租人,以融资租赁交易方式买卖和租赁并分别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租赁物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适用于甲方和承租人签订的所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即为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标的物,具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牌照(如有)等以相关合同为准。

3.回购条件及履行

3.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基于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的 《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乙方承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即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履行回购租赁物的义务:
3.1.1基于承租人与甲方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超过60日
3.1.2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出现任何其他违约事宜,甲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时
3.1.3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被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时
3.1.4《租赁物买卖合同》及本协议项下所有相关事宜处理过程中,乙方或承租人有任何文件、资料、陈述或说明不实,或有其他欺诈行为。
3.2当回购条件成立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甲方可以任何书面方式发出此类通知。乙方收信人、邮件接收人、收件人无特别的要求及限制。
3.3甲、乙方从承租人取回租赁物的过程中,双方同意以下事项:
3.3.1由乙方自行承担回购标的物的交付、取回,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回购标的物的回收、交付及瑕疵(包括乙方当时已知及未知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乙方不得因未取得标的物或标的物之灭失或标的物之任何瑕疵及缺损而不履行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
3.3.2如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租赁物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其他行为,以配合乙方取回租赁物
3.3.3在取回租赁物的过程中,衍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4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履行回购义务的通知后10内,应当确定足够的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备齐拆卸回购标的物的工具、设备,拆卸租赁物并装车、运输租赁物,并对其进行保管。
3.5因乙方技术人员拆卸运输租赁物过程中,导致自身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回购价款确定

回购价款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在发生3.1条情形当时,应支付的全部到期未支付租金与未到期的租金之总和。

5.回购价款的支付期限及所有权转移

当回购条件成立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自发出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无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价款。甲方可以任何书面方式发出此类通知。乙方接受此类通知的地址为(                        )传真为(                   )E-mail为(                   )。在乙方付清回购价款后,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所有存在之租赁物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6.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5条严格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如乙方延期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每逾一日,滞纳金按照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直至逾期价款得以全部偿清为止。

7.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胜诉方的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将此作为诉讼请求和法院裁判内容的一部分。

8.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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