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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监管的监管动向
2017年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监管的监管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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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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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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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银监会办公厅45号文,3月28日银监会办公厅46号文,4月6日银监会办公厅53号文,三文可简称“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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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银监会6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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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银监会7号文《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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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性质和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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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银监的发文,但性质与意义却并不一样。45号、46号及53号文为银监会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而6号及7号文为银监会名义发布的。办公厅是银监会的内设部门,份量自然也就相关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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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三文件:检查与治理(盘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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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号文是针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46号文是针对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行为;53号文是针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行为。要求是:银行先自查、银监再检查、最后整改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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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性质,需要我们明白四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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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号文、46号文及53号文并非行政规章,也并非新规定新要求。看到不少文章针对这三发文的附件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有各种解读,有的甚至解读成了新的规定。附件其实是检查要点,也即是检查依据,依据不能凭空产生,必然是现存既有的政策规定。不是说以前能做,现在不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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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虽然非新规定新要求,但执行要求提高,以前可能存在一些潜规则漏洞可钻,或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后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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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监政策千千万,点到的是重点,要动真格的,不是开玩笑。45号文直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制度漏洞,46号文直击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业务套利问题,53号文则直面金融创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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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自查,再检查,银监承认问题的存在,给银行改过自新的机会,先自查,自查后还被银监检查出来,处罚将是非常不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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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落脚点是:“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这与证监、保监的要求一致并遥相呼应,银行业、证券行业、保险行业都要回归本源、专注各自的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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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重点总结关注如下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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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叉性金融产品,资金方是责任方。无论是通过信托、资管等各种牵扯上的各交叉相关方,资金方承担风险和管理责任,由于资金方主要是银行,实际是强化银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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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非市场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将无利可图。此次银监会也抓住了问题的本质,资金无利不起早,之所以资金虚化严重,就是套利的存在,导致资金无法传导至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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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内部激励和考评机制,也将成为监控的重点。短期化、与经济形势不符的战略目标和考核激励机制可能受到严控。这是之前监控相对忽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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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6号文、7号文:监管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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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银监会办公厅45号、46号及53号文是对存量监管政策的盘点及严格执行,则银监会6号文与7号文的意见明显较上面三文大的多,代表了今后银监会的监管重点和方向,更富趋势性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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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发[2017]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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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是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当然也是从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入手,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投资、同业业务、理财和代销业务、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债务、互联网金融、外部冲击及重大群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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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风险。自然是重中之重,当前银行业的最大问题就是不良贷款率高。银监总的指导方向就是:摸清家底、严控增量、处置存量、提高缓释能力。摸清家底—目前隐瞒不良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要求真实准确动态反映资产风险状况;严控增量—严防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财务欺诈、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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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风险。这也是MPA考核的一个重点,重点监控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同业存单占比较高的银行。同时会探索试点城商行、农商行流动性互助机制等,这主要是针对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较高的风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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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投资。统一授信,统一监测,严格委外管理。意指债券投资与传统信贷、表外非标等统一授信,同时无论什么渠道(包括直投、通过SPV及表外理财等)投资的债券要统一监测。债券委外投资的严格监管将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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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业业务。重点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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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理财和代销业务。大多数意见是重复巩固要求,其中特别提到理财产品设计要“简单、透明、可控”,明确告知是保本还是非保本、固定收益还是没有固定收益,投资二级市场、未上市企业股权等的理财产品只能向高资产净值、私人银行和机构客户发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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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地产、政府。对银行两大重点资产业务进行了强化规定,提出房地产融资监测全口径概念,对专项建设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特别提及要合规开展不得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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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互联网金融。重点清理整顿P2P平台、校园贷、现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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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业务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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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特别同业存单)、债券投资及委投,都将严控增量,规模发展不会成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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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的创新、交易结构的创新都已经不是创新重点,业务创新的重点将是资产的创新,特别是底层资产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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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与政府融资业务,不能放弃也不能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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