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停止注册
开启辅助访问
设为首页
收藏网址
扫一扫关注微信
主页
Portal
版块
BBS
兴趣
Group
帮助
Help
专辑
Collection
了解社区
关于我们
租賃視界社區
»
版块
›
风险管理研究
›
租赁资产管理
›
法发[2005]6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 ...
法发[2005]6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
[复制链接]
7613
0
坤FL
版块管理
2016-12-29 17:18
|
查看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
(法发[200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了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本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最近,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 银行、 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为了维护金融资产安全,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现将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发生的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贷款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本院发布的上述规定。
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x
(15.08 KB, 下载次数: 4485)
2016-12-29 17:17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举报
回复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停止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论坛元老
论坛联合创始人
回复
转播
评分
分享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热搜:
融资租赁
金融租赁
资产证券化
财务分析
风险
税务
银行
热门版块
社区工具
外国語
数学版
侦查学
法学版
热力设备融租
造纸印刷融租
投资学
计算机
统计学
股票基金研习
查看社区所有版块>>
投票调查
社区任务
我的收藏
购物中心
我的文辑
我的好友
参与活动
我的勋章
我的悬赏
我的投票
我的群组
我的话题
研究报告
融资租赁行业2023年回顾与2024年展望
联合资信主要观点: 2023年10月下发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体现了监管机构对
2023年租赁业调查报告(毕马威)
毕马威连续第5年发布租赁业调查报告。本刊结合租赁行业热点话题提供专业洞察,并汇总
2021年度融资租赁业调查报告
2021年度融资租赁业调查报告 下载地址:原链接
2021年融资租赁行业信用风险展望
一、融资租赁行业 2020 年信用风险回顾 1.信用等级迁移及风险事件回顾 202
《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07-2017)》
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07-2017) 《报告》主体内容分为导言、发展篇、环境篇、资产
更多
精华推荐
法律尽职调查指要
产业金融之脱虚向实下的融资租赁供给侧改革
2018年新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内容整理
制造业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样本范例(适用于制
金融租赁公司产品手册(研究资料)
汽车租赁证券化:深化汽车金融服务正当时
营改增如何影响融资租赁业: 政策效应与适
融资租赁行业2014年度报告-租赁三十人论坛
更多
社区同学
坤FL
ejoty
更多
客服中心
Admin@tjrzzl.com
周一至周日 10:00-22:00 仅收市话费
站内客服
头条微博
邮件咨询
站务议事
关注我们
加入QQ群组
关注官方微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运营理念
注册说明
获取硬币
服务说明
社区规范
免责声明
账户安全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电子邮局联系
周一到周八 10:00-22:00 [全年不休假]
7x24小时在线客服
移动版
禁言
关于
网站地图
-
全球融资租赁领域的联结者
|
津ICP备14004695号
| 津公网安备12011102000780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