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租赁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的介绍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

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租赁公司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长期以来,受监管政策影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相对缓慢。目前,仅有工银租赁等少数几家发行过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2015年1月,银监会发文将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发行规模也不设限制,银行预计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和数量将显著增加,租赁资产证券化将成为租赁公司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

一、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和模式

租赁资产证券化,简单的说,就是租赁公司作为发起机构(此处阅读时需注意),银行作为资产组织方,银行对租赁公司透选的租赁资产进行信用增级、结构化安排等方式证券化设计后,打包形成信托计划或专项资管计划,通过交易所平台、银行间市场发行募集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理财资金和银行机构客户。

与传统银行贷款融资相比,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的资金属于租赁公司自有资金,可以缓解租赁公司资本约束,且资金使用更为方便。租赁资产证券化属于直接融资方式,直接与对接资本市场,可以极大提升企业的品牌效应,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综合议价能力。资产证券化还可以盘活企业存量租赁资产,优化租赁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行业和区域集中度,提高资产配置效率。租赁资产证券化基本结构见下图:

二、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进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理由

资产证券化是券商的基本业务之一,但实际操作过的券商很少,之所以建议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一)降低融资成本。

本质上,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租赁公司提供资产,银行提供资金,通过结构化的安排实现资产端与资金端对接,双方合作的最大意义在于降低通道费用和其他费用,从而降低租赁公司的综合融资成本。目前,本银行理财池余额超过1万亿元,在股份制银行中排名第一。

银行可直接用理财资金购买租赁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通过自营资金购买,从而确保证券发行成功。

(二)减少时间消耗。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于销售,在于投资者的寻找。与通过券商合作进行证券化相比,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可以提前敲定证券化产品的两个核心要素,发行价格和资金来源,从而减少资产证券化的时间消耗。如果与券商合作发行,券商也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募集资金,时间相对拉长,且不易控制融资成本。

(三)实现共赢发展。

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是银行2015年主推业务,通过租赁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将能促进双方在项目推介、贷款融资和托管等传统领域的合作。

三、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

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本流程参考下图,其中需租赁公司配合完成的主要包括筛选基础资产、商定初步方案、尽职调查等事项,其他事项主要由银行操作。

四、租赁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要求

目前,租赁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基本要求:

①发起机构为正式营运1年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或正式营运3年以上的非金融租赁公司;或在银行有授信的外商投资或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②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5级分类体系中的正常类,全部租赁合同己起租;基础资产或租赁物件不涉及国防、军工或其他机密,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

③期限要求: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加权期限不超过4年。

④评级要求:优先级的评级应当在AA以上。

⑤离散度要求:基础资产所属行业和所在地区应当尽量分散,单笔基础资产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资产包总额的15%,以最大限度扩大标的资产包中的资产笔数。

⑥原则选择具有变现容易、流动性强的租赁资产。

⑦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条款清晰,无任何不得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且无须取得承租人或其他主体同意,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基础资产,且基础资产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⑧原始权益人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原始权益人有权保留的保证金、应由承租人承担的部分、购买价款支付义务未到期或付款条件未满足的除外)。

⑨除以保证金冲抵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不想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以上是总结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情况。租赁资产证券化是大势所趋,其将成为租赁公司最为直接便利的市场化融资渠道,也是未来租赁公司间开展竞争的关键一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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