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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时律师如何应对法官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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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时律师如何应对法官的追问

2016-02-09 姜强法秀次阅览

如果关于庭审的技术、经验得到系统的总结,法官和律师对何谓理想的庭审有所共识,那么,我们就有望迎来一个高效、流畅、沟通良好的法庭,无论法官还是律师,都能在庭审中得到更舒心的体验。

律师说服法官的历程不是始于庭审,所有的诉讼律师都应当树立这样一个观念,从你见到当事人的那一刻,说服法官的工作就已经开始。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律师,诉讼前的准备工作决定了案件的基本走向,甚至是输赢的概率。在此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律师再怎么重视起诉前的准备(原告)与被诉后的应对(被告)工作,也不过分。

在庭前,律师竭尽全力、不心存侥幸地收集和挖掘己方的证据、站在对方的立场和法官的立场看待已有的证据,这些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庭前在事实问题上做出充分准备。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实际上会做出充分准备。

因为,有的案件中你方的证据天生有缺陷,或者对方的反对证据显然优于你方证据。在前述几项工作完成之后,如果你仍然不能找到充分的证据和合适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要我给出建议的话,那就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梳理出一个以你的证据为基础的故事版本,不要试图掩饰你的证据不足(当然也不必故意披露),坦然面对,也不要试图让自己相信法官会在未来的审理过程中忽略它。

在庭审中或者诉讼中的其他场合,当法官问到就某一事实某方当事人是否有证据的问题时,多数律师总是耻于坦然承认没有证据的事实,要么王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夸大某一证据的证明力回答该证据就是法官提到的某一事实的证据,要么回答说庭后提交。第一种回答经常被法官打断并被继续追问,第二种回答则经常被法官认为律师有失专业水准,第三种回答给法官留下的答案与回答没有证据的实质效果一样,但同时给法官留下了律师不够坦诚的印象并进而影响法官对你其他观点的接受度。

其实直接回答没有证据并没有那么可怕,后果也并不一定是负面的。

没有证据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原因法官会想象到,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小额交易和公司企业之间的大额交易,在证据的保存上、交易手续的完备程度上都会有显著的差异。在即时性交易与长期性交易中,证据产生的数量与质量当然也会有重大不同。这些因素,常年办案的法官会意识到,并且不会苛求,他问这些问题有的时候是为了确认,有的时候甚至就是为了观察律师的态度和表现。律师在坦诚回答没有这些证据的同时,简练地说明一下无相关证据的原因,法官即能理解。而有的事实没有证据的原因,法官未必能够想象到,例如特定行业的交易惯例导致双方当事人未能形成普通交易情形下的书证,这就需要律师在回答无证据的同时,较为详细地解释交易惯例导致的无证据的原因,甚至需要你提出交易惯例的证据。这些回答是法官所希望看到和听到的。

当然,不排除经验不足的年轻法官会被律师的前述回答所“蒙蔽”并进而获得暂时性的庭审印象。但是,不要忘了,法官的思考过程不仅仅是在庭审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思考过程是在撰写审理报告、合议和撰写裁判文书过程中。在这些工作中,他会不断重新审视已有的证据、其他合议庭法官也会在合议时对你的证据缺失提出问题,这样的一系列的思考过程和回应疑问的过程,你的这些证据劣势会被发现。想一想,电影《十二怒汉》或《十二公民》中的那些普通陪审员,无论是美国人、俄罗斯人还是人,都会在作出初步判断之后再进行反思性思考,法官更是如此。

所以,在准备证据阶段,实事求是地以梳理出一个以现有证据为支撑的故事,直面证据的不足或缺失并对其理由做出准备,不仅会从容面对法官的提问,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有利于你在法官面前塑造一个坦诚可信的律师形象。要知道,这个形象在不少时候会对法官接受你的观点产生重要作用,它要远远超出你在某一个具体事实上的证据和论证。

以现有的证据为基础梳理出你的故事版本,也并不总是会造成你要坦然承认证据不足或缺失的后果。这种劣势有时会促使你在准备案件时根据既有的证据改变故事的版本。换句话说,你要根据证据去裁剪故事,而非相反。在这个意义上,除了你所适用的规范基础之外,证据的解释能力和方法是律师构建故事以及构建何种故事的重要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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