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检验自己是否做到极致?
2016-02-09 华滨 次阅览
原则一:不假定
随意假定的危险很大,有时会导致律师给出错误的法律建议。随意假定是思维不严密,甚至可以说是“偷懒”的代名词。
例一
我们在某数据库或某法律法规汇编找到某法律条文,不能想当然就认为该条文一定适用于待解决的事情,也不能想当然就认为所查找的法律条文一定是最新的且是有效的。我们应该做的是首先调查该法律是否仍然有效,然后分析该法律是否适用于待解决的具体事项。可以想象,如果对拟适用的法律没有从实效性和实用性做完整细致的核查,没有从立法原意及目的到具体主管部门如何适用这两个角度分析,那么由此推断出来的法律结论有可能是站不住脚的。而如果客户依赖于律师不准确的法律建议作出了某商业决定,事后被证明该律师的法律建议存在瑕疵,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律师将面临过错追责和赔偿的风险。
例二
原告律师拟就被告违约起诉解除合同。原告律师的案情分析思路应当是:原告如果取得胜诉,需满足以下若干法律要素及证据条件。如果律师停留在此,不作进一步分析,等于在某种情形下假定了被告不会提出最强有力的抗辩。因此,律师应当继续分析被告可能会如何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原告违约在先等),并对被告的抗辩进行分析并提出反驳及相关解决方案。客观的案情分析报告对于客户决定是否起诉和判断未来案情进展所起的作用是很关键的。毫无疑问,遵循不要假定的原则能促使律师不断全面细致思考、调查和分析。
原则二:不断检查
优秀的律师工作成果的产生源于苏格拉底式(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直到答案尽可能清晰)的思考及不厌其烦的检查,直到这种检查达到了该律师智慧所能及的程度。检查需要耐心、专注和时间。
准确且精致是优秀律师的标志之一,这不仅是美国法学院培养优秀律师的标准,也应当是律师走向国际执业水准的标准。要达到准确且精致需要检查、再检查。
举个例子,评判美国法学院优秀法学博士(JurisDoctor)毕业生的标准之一是该学生是否曾在该法学院的法学评论(LawReview)任职主编或编辑委员会成员或编辑。美国法学评论杂志的编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确保专业文章达到行业发表水平,以及引用内容和形式符合规定。对文章内容的审核及对引用规则的正确适用需要编辑们认真和仔细的字字阅读和校对。准确和精致是美国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们必备的工作技能和习惯。
该等评判标准被美国法律实务界、司法界和学术界高度认可,主要原因是这些编辑是从优等生中选出,且编辑的经历能培养一名优秀律师耐心、专注、细致、准确、严谨的习惯。现实中较为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曾是哈佛法学院法学评论杂志主编。由于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律师大都不会花时间和精力去教育一名年轻的律师如何进行这样的细致检查,他们会假定律师在法学院就应当养成这样的习惯。
确实,撰写法律文件或者撰写任何文件的基本规律是:一遍又一遍的细致检查,总能可以通过修改错误或精简文字等方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件,最后在交付期限前达到作者认为满意的程度。
可能会有很多年轻律师会问,每次主管律师或合伙人交代的法律事务情况都很急,没有时间做很细致的研究及校对。这不是借口。根据我多年的执业经历,在绝大部分情形下(即使情况紧急),上级律师很难接受初级律师递交不合格的工作报告。相反,年轻律师应当把每一次工作任务(不管是否和法律相关)都当成高端艺术品完成,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需要穷尽其智慧和时间,交出自己按当时的实力已倾尽全力的不留遗憾的作品。
如果一名律师在初入职场时没有养成提交精品的习惯,很难想象其日后的职业空间会很大。当然,律师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可能在一件合格的作品上做无限制的检查。当律师长年累月积累了优秀的习惯,并能很好地把握住律师尽职、高质量、高效率、客户支付律师费金额及客户满意度之间的平衡,律师对于文件和法律建议的精确程度的把握就会游刃有余了。
但年轻律师执业之初还是需要尽全力打造精美作品,否则就会离律师精品越来越远。
标准一:追求完美
主人翁精神的首要标准是我们是否准备交付完美的法律作品。如果没有完美主义导向,很难想象该律师的法律作品质量会很高。原因很简单,对自身作品质量不做尽善尽美、标准要求的律师,任何提高法律作品质量的建议和为之付出的努力对该律师而言很可能是一种折磨,
因为达到完美是需要不断思考和改进的。一项高质量的法律作品是经得起苛刻考验的,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
举个例子,挑战一份法律备忘录水平的高低,高级律师或合伙人可能会这么问年轻律师:
你是否准确提出了问题?
你是否清晰地回答了问题?
你是否给出了令人信服的法律理由(具体法律条款名称,而不是“根据有关法律……”)和事实理由。
你是否考虑到了相反观点的反驳及证据?
你是否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你是否评估了不同方案的利弊?
你的备忘录是否存在一名小学生都能避免的语法或拼写错误?
你是否问过自己该备忘录是否可以质量更高、更精简、更直接?
法律是严肃的,在法律文书上任何一个用词和标点符号的瑕疵都会在某种程度影响律师的可信赖程度。比如说,在美国,如果律师向法院递交的文件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法院的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法官有权根据庭审规定批评、训斥、制裁律师或者建议律师监管机构对律师进行训诫或更严重的惩罚。
标准二:自我挑战
我们是否对拟递交的工作成果进行过假想的挑战,即想象自己是上司,对工作成果的语法和文字的准确性、逻辑结构、分析推理及文字的简洁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并近乎苛刻的质疑和挑战,并实施迎接这些挑战的措施,不断完善作品,加强作品的严谨性和逻辑性。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及全面思考的法律作品很有可能受到上司及客户严厉的挑战。虽然律师的执业年限和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名律师看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但如果律师初入职场的时候没有养成随时准备迎接他人挑战的习惯,其作品质量提高空间将十分有限。
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不允许存在语法和文字拼写错误。如何避免这些看似简单的错误,检查、再检查。说来容易,不少执业多年的律师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还经常犯这种简单的错误。优秀的法律文书要求结构和分析推理有逻辑性。检查法律建议文书逻辑性是否严谨的标准和步骤可概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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