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交易结构与法律关系
2016-02-09 邹光明次阅览
资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对他人的委托资产进行管理与投资,帮助他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并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资产管理费用的行为。具体说,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金融机构),由受托人为委托人的资产提供投资组合,代委托客户在市场进行投资,为客户获取投资收益,以期实现委托人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机构与个人财富的迅速积累,资产管理行业迅猛发展;新一轮监管放松,在扩大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以及减少相关限制等方面,打破了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银行、保险、信托之间的竞争壁垒,使资产管理行业进入进一步的竞争、创新、混业经营泛资产管理时代。
一、泛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交易结构
本文主要对信托、证券、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结构作解剖,因保险、基金、期货行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与上述行业有着相似的结构,故在此不予介绍。
(一)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交易结构
本文仅介绍信托公司目前两种主流信托交易结构,即股权信托模式与权益信托模式下的交易结构,对于信托投融资其它模式下的交易结构不予介绍。
操作流程说明,以某开发商企业融资项目公司为例:
(1)信托公司以集合信托资金计划的形式,向投资者(委托人)发行信托计划集合资金;(2)项目公司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者第三方担保形式对项目的未来收益进行增信担保,确保万一在项目收益不能涵盖投资者信托本金与收益情况下,信托公司能以担保财产受偿返还委托人(投资者)的本金与信托收益;(3)资金募集完成后,信托公司以收购项目公司股权或者信托公司购买项目公司增资股份形式进入项目公司;(4)双方约定,信托期满后由项目公司溢价购回项目公司出卖给信托公司的股权,或者项目公司用项目效益归还信托公司信托本金与信托利益,信托资金按约定退出;(5)信托公司在扣除自己应得的信托报酬后返还给委托人(投资人)本金与信托利益,成功实现退出,该信托计划结束。
操作流程说明,以某开发商企业融资项目公司为例:
(1)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投资者)发行项目公司财产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购买该计划,信托公司募集资金;(2)项目公司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者第三方担保形式对回购收益进行增信担保,确保万一在项目收益不能涵盖投资者信托本金与收益情况下,信托公司能以担保财产受偿返还委托人(投资者)的本金与信托收益;(3)信托公司用募集到的信托资金购买项目公司财产权益,项目公司获得项目财产权对价资金;(4)项目公司将信托资金投入到预先选定的优质项目,获取项目收益;(5)信托到期,项目公司溢价回购项目财产权益,信托公司在扣除自己应得的信托报酬后返还给委托人(投资人)本金与信托利益,实现成功退出,该信托计划结束。
(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交易结构
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载体实施。下面主要介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两种交易机构。
操作流程说明,以某证券公司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例:
(1)证券公司发行集合资产计划,银行与其他资金方作为委托人分别作为优先级与劣后级购买该计划;(2)证券公司将募集到的集合资金委托银行托管,由第三方银行对该资金进行监督;(3)证券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与委托人的约定,在交易所、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等购买各类债券、基金、国债、信托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4)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到期,证券公司在扣除本计划资产管理的预定费用后,将本金和收益返还给委托(投资人),计划结束。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项下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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