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融资租赁这一形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对财政投资形成有效补充。通过以财政补贴政策为依托,以融资租赁为媒介,以财政资金为杠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引导民间资本流向符合宏观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产业,在总量上刺激民间投资,在结构上平衡投资方向,既减轻了财政负担,又保证了政策的可持续性。 该形式的三点优势决定了其在经济危机下,激发民间投资的可行性。 1、从制度上优化了财政补贴民间投资的路径 具体安排可以为: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设备时,由租赁公司获得政府租金补贴,承租企业所付租金为原租金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剩余部分。这一补贴形式,直接针对实物投资环节,避免了货币直补形成的资金挪用等风险,也无需政府介入实物采购,使得推行更大规模的政策资金对民间投资的补贴具有了现实可能性。政策补贴的落实无疑能降低民间投资的成本,从而激发民间投资。 2、同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较长融资期限的融资方式 通常贷款期限比一般资产的经济寿命短得多,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则接近租赁物的经济寿命。在经济危机、需求不振的形势下,企业难以形成经济短期反转的乐观预期,不愿意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背负沉重的短期债务追求长期增长进行投资。但企业也不会因为经济危机否定经济的长期发展,融资租赁在融资期限上的优势对企业投资起到了鼓励作用。 3、融资租赁可以加快设备更新速度 由于租赁期一般短于法定折旧期,使得采用此种融资方式的企业可以加速折旧。正如优势二中所分析的,经济危机给企业的压力主要集中在短期。加速折旧可以让投资项目在运行初期获得较大的税收优惠,削减了财务压力,弱化了经济危机短期不景气预期对投资的影响,化解了民间投资的一部分顾虑。 增加货币政策路径选择,弥补单一银行信贷的不足 根据 J.Bradford DeLong 和 Lawrence H.Summers 的理论:“大萧条”是企业的通缩预期即预期价格下跌导致的。通缩预期让众多企业推迟投资支出,私人投资大幅削减。基于这样的理论,各国央行纷纷采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流动性,以期通过降低利率,打消通缩预期,鼓励民间投资,我国亦不例外。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成熟、完整,货币政策只能通过单一银行信贷途径向实体经济传导,而事实说明这样的传导机制存在中小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的弊端。而恰恰是中小企业对内需能否得到提振,民间投资能否跟进,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据测算,我国目前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生产总值、70%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和75%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而信贷增长的过程中,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却急剧萎缩。 这充分说明现有以大银行为主的信贷体系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主要原因在于,与资金需求庞大,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制度建设落后,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信息获取、贷款管理的成本相对较高,致使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服务。 对此,融资租赁将可以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首先,融资租赁是一个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综合交易融资过程,这一特殊性保证了融资方在获得资金的使用上受到硬性约束,资金挪用风险基本解除,降低了银行在贷款审查及监管方面的成本。其次,融资租赁以承租设备本身作为担保物,一般不再需要额外的担保或抵押,减少了缔约的不确定性。 同时,由于融资、融物过程的一致性,担保物购入价值为其当前市场价值,对于担保物价值认定可以免去资产评估这一环节,节约相关费用。即使仍需评估,也有市场价值为参照,降低甚至避免了评估这一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鉴于以上两点优势,相信融资租赁这一路径可以大大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热情,为提振内需,鼓励民间投资跟进,促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助力。 盘活存量资产,加速去库存化,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的强力引擎,且外贸依存度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这样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在国际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所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尽快解决外需急速下降所形成的产能过剩,使整个经济体尽快恢复运转。而去库存化在这一过程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只有先完成去库存化,紧绷的资金链得到放松,企业才能重新开工,并根据市场需求重新释放产能,经营状况得到改善,从而整个经济体得以重新运转。 融资租赁促销上的功能可以为加速去库存化作出积极的贡献。融资租赁的形式很多,租期结束时租赁物件所有权处置方式也灵活多样性。比分期付款这样的促销手段更有竞争力。因为,分期付款只为用户提供了融资便利,而融资租赁,在给承租人(用户)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还使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选择上的便利。融资租赁通常还具有强大的服务功能,一般情况下通过专业性很强的租赁公司推销的租赁物多为具有高度专门技术、需专业维修管理、通用性较强且技术更新快的设备,出租人不仅通过促销为承租人提供融资上的便利,而且还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些特征使融资租赁的方式成为一种有力的促销方式。 此外,融资租赁在对外促销本国产品方面更有独到之处,因为这种方式相对于其他出口方式而言具有难以比拟的优点:其一,利用租赁出口享受出口国的优惠政策且不违反WTO 规则。比如机械设备的出口,如果采用传统的政府补贴方式来扩大出口,虽能达到促销的目的,却违反了WTO 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容易遭到进口国和他国的起诉。但是,将类似低息贷款和补贴的优惠政策通过租赁公司落实到机械设备的出口租赁当中,则可以有效地规避上述矛盾,从而降低租赁成本,增强租赁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其销售。 其二,利用租赁出口,可以不像出口信贷要接受各种国际惯例特别是世界经合组织(OECD)的出口信贷协定的约束,因而对出口国企业而言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更有利于产品的竞争。 |